联合国安理会第1150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149(199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150(1998)号决议
1998年1月30日安全理事会第3851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151(1998)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所有有关决议,特别重申1997年7月31日第1124(1997)号决议,并回顾1997年11月6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7/50),
审议了秘书长1998年1月19日的报告(S/1998/51),
支持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在俄罗斯联邦作为调解者以及秘书长之友小组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协助下,为推动和平进程作出积极努力,以求实现冲突的全面政治解决,包括解决阿布哈兹在格鲁吉亚国内的政治地位问题,
在这方面强调1997年11月19日在日内瓦通过的《结论声明》十分重要,其中双方除其他外欢迎秘书长关于加强联合国参与和平进程的建议,核可了一项行动纲领,并设立了执行该纲领的机制,
重申双方必须严格尊重人权,表示支持秘书长努力设法改善双方对人权的尊重,作为谋求全面政治解决的工作的组成部分,并注意到格鲁吉亚阿布哈兹的联合国人权办事处所取得的工作进展,
深切关注加利地区的安全状况仍然不稳定和紧张,特点是埋设地雷,犯罪活动不断增加,包括绑架和谋杀,最严重的是武装集团的颠覆活动大大增加,破坏了和平进程,妨碍了解决冲突和难民返回,并关注因此造成当地人口、返回该地区的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援助工作者、联合国格鲁吉亚观察团(联格观察团)和独立国家联合体集体维持和平部队(独联体维和部队)人员缺乏安全和保障,
在这方面欢迎独联体维和部队和联格观察团为稳定冲突地区的局势所作的贡献,注意到联格观察团与独联体维和部队之间合作良好并且继续发展,并强调它们在执行各自任务时继续开展密切合作和协调的重要性,
1. 欢迎秘书长1998年1月19日的报告;
2. 满意地注意到目前已经为和平进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重申深切关注在解决格鲁吉亚阿布哈兹冲突的关键问题上尚未取得重大进展;
3. 赞扬双方在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日内瓦会议上采取了建设性做法,在这方面欢迎设立了协调理事会,在理事会框架内设立了各工作组,以及在秘书长特别代表主持下召开了第一届会议,并强调这些机构必须有效地开展工作,以协助迈向解决;
4. 强调重振和平进程的主要责任在于双方自己,并提醒双方,国际社会援助它们的能力取决于它们是否有政治意愿通过对话和相互让步来解决冲突,是否采取实际步骤,通过尽快商定并签署有关文件,促成冲突的全面政治解决;
5. 重申极其重视联合国在和平进程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鼓励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在俄罗斯联邦作为调解者的协助下,以及在秘书长之友小组和欧安组织的支持下继续努力,并呼吁双方与他们积极合作,以实现全面解决;
6. 鼓励双方继续直接对话,呼吁双方进一步扩大接触,加紧寻求和平解决办法,并请秘书长,如经双方请求,提供一切适当支助;
7. 回顾欧安组织里斯本首脑会议关于格鲁吉亚阿布哈兹局势的结论(S/1997/57,附件),重申不能接受冲突所造成的人口变化,以及受冲突影响的所有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按照国际法和1994年4月4日关于难民和流离失所者自愿返回的《四方协定》(S/1994/397,附件二)有权在安全条件下返回家园,鼓励秘书长与双方合作采取必要步骤,确保难民和流离失所者迅速安全地返回家园,并强调在这方面、特别是阿布哈兹一方亟需取得进展;
8. 呼吁双方确保充分执行1994年5月14日《关于停火和部队隔离的莫斯科协定》(S/1994/583,附件一);
9. 谴责武装集团在加利地区加紧活动,包括继续埋设地雷,呼吁双方充分履行承诺,在其权力范围内采取一切措施,协调努力以防止此类活动,并与联格观察团和独联体维和部队充分合作,以确保联合国、独联体维和部队和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所有人员的安全与行动自由;
10. 欢迎为改善安全状况、从而尽量减少联格观察团人员所遭受的危险并为其有效执行任务创造条件而采取的额外步骤,并促请秘书长在此领域继续作出进一步安排;
11. 决定将联格观察团的任务期限再延长一段新的期间,到1998年7月31日止,但独联体维和部队的任务或驻留如有任何变更,则需由安理会审查联格观察团的任务;
12. 鼓励进一步提供捐助,以解决受格鲁吉亚阿布哈兹冲突后果之害最重的人、尤其是国内流离失所者的迫切需求,包括向自愿基金捐款,以支助《莫斯科协定》的执行和(或)捐助者指定的排雷等人道主义方面的工作,请秘书长考虑以何种方式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以期在政治谈判取得成功结果后重建格鲁吉亚阿布哈兹的经济,并欢迎规划派出一个需求评估团;
13. 秘书长继续将情况定期通报安理会,并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后报告格鲁吉亚阿布哈兹的局势,包括联格观察团的行动情况,报告中应就联合国驻留的性质提出建议,在这方面并表示打算在联格观察团本次任务期限结束时对观察团的行动作彻底审查;
14.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3851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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