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23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233(199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234(1999)号决议
1999年4月9日安全理事会第3993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235(199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1998年8月31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8/26)和1998年12月11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8/36),
表示关切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局势进一步恶化和敌对行动持续不已,
表示坚决承诺维护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该区域所有其他国家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
回顾1998年8月17日非洲统一组织(非统组织)预防、管理和解决冲突机制中央机关公报(S/1998/774,附件)第2段所述非洲国家疆界不可侵犯的原则,这项原则是1964年7月17日至21日在开罗举行的非统组织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第一届常会在第AHG 16(1)号决议中通过的,
关切有关反政府部队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采取侵犯该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措施的报道,
表示关切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所有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包括冲突各方采取和煽动种族仇恨和暴力的行为,
深为关切武器和军事物资在大湖区的非法流通,
回顾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包括刚果民主共和国在内的各会员国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
欢迎秘书长任命了刚果民主共和国和平进程特使,
强调刚果民主共和国目前的冲突对该区域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构成威胁,
1. 重申各国有义务尊重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该区域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国家主权,包括有义务不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并重申根据《联合国宪章》,各国必须互不干涉内政;
2. 指责外国部队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继续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战斗和驻留,并呼吁有关国家结束这些未受邀请的部队的驻留并为此立即采取措施;
3. 要求立即停止敌对行动;
4. 呼吁立即签署停火协定,以便有秩序地撤出所有外国部队、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全境重建政府权威和解除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非政府武装团伙的武装,并强调为了持久和平解决,必须使所有刚果人参与包容各方的政治对话进程,以期实现民族和解,早日举行民主、自由、公正的选举,必须为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有关国际边界沿线的安全作出安排;
5. 欢迎刚果民主共和国打算举行包容各方的全国辩论,作为选举的前奏,并鼓励这方面的进一步进展;
6. 呼吁刚果民主共和国冲突各方尊重和保护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尤其是对其适用的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及1977年各项附加议定书,和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7. 谴责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大屠杀,并要求对这种事件进行国际调查,包括调查南基伍省的大屠杀和特别报告员根据人权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第1999/61号决议提交的刚果民主共和国人权情况报告(E/CN.4/1999/31)中提到的其他暴行,以期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8. 谴责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继续活动的所有武装团伙,包括前卢旺达武装部队、帮派民兵和其他团伙,和对这些团伙的支持;
9. 吁请让人道主义援助安全无阻地运给刚果民主共和国需要救济的人,并敦促冲突各方保证联合国人员和人道主义人员的安全和保障;
10. 欢迎刚果民主共和国冲突各方承诺停止战斗,以开展免疫工作,并敦促冲突各方采取具体行动,向受到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提供更多的保护;
11. 表示支持非统组织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为和平解决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冲突而开展的区域调解进程,吁请国际社会继续支持这些努力;
12. 敦促冲突各方通过区域调解进程继续积极努力,争取签署停火协议,解决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冲突,并呼吁区域内所有国家为迅速和平解决危机创造必要条件,不采取可能使局势进一步恶化的任何行动;
13. 表示支持秘书长的刚果民主共和国和平进程特使,呼吁冲突各方同他按照任务规定(S/1999/379)执行支助区域调解努力和民族和解的任务充分合作,并敦促各会员国和各组织迅速响应特使的要求给予协助;
14. 重申必须在适当时机,在联合国和非统组织主持下,召开有区域内各国政府及其他有关各方参与的大湖区和平、安全与稳定问题国际会议;
15. 重申准备考虑联合国与非统组织取得协调,积极参与,包括采取可持续和有效的具体措施,以协助执行有效的停火协定和政治解决冲突的商定进程;
16. 联合国秘书长,与非统组织秘书长密切合作促成冲突的和平解决,就联合国为此可能发挥的作用提出建议,并将局势发展随时通报安理会;
17.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3993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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