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58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583(200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584(2005)号决议
2005年2月1日安全理事会第5118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585(2005)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2004年11月15日第1572(2004)号和2004年2月27日第1528(2004)号决议,以及安理会主席的相关声明,尤其是2004年12月16日的声明(S/PRST/2004/48)、2004年11月6日的声明(S/PRST/2004/42)和2004年8月5日的声明(S/PRST/2004/29),
重申对科特迪瓦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并回顾睦邻、互不干涉和区域合作原则的重要性,
回顾安理会赞同2003年1月24日科特迪瓦各派政治力量在利纳-马库锡签署、经2003年1月25日和26日在巴黎举行的科特迪瓦问题国家元首会议核可的协定(S/2003/99)(《利纳-马库锡协定》),以及2004年7月30日在阿克拉签署的协定(《阿克拉协定三》),
再次谴责一再违反2003年5月3日停火协定的行为,
坚决重申科特迪瓦所有各方、科特迪瓦政府以及新军均有义务全面遵守2003年5月3日的停火协定,尤其是不对平民、包括外国公民施加任何暴力,并充分配合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的活动,
欢迎秘书长、非洲联盟和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为恢复科特迪瓦境内和平与稳定而作出的努力,并为此重申安理会全力支持南非共和国总统塔博·姆贝基现正以非洲联盟的名义进行的调解任务,
又欢迎2005年1月10日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在加蓬利伯维尔作出的关于科特迪瓦问题的决定,并注意到它在当天发表的公报,
认定科特迪瓦局势仍然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重申安理会2004年11月15日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的决定,其中规定所有国家、尤其是科特迪瓦的邻国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直接或间接向科特迪瓦供应、出售或转让军备和任何有关物资,以及提供与军事活动有关的任何援助、咨询或训练;
2. 授权联科行动和支持联科行动的法国部队在其能力范围内,并在不妨碍第1528(2004)号决议和下文第3段所规定的任务的情况下:
(a) 与下文第7段所指专家组合作,并酌情与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及有关各国政府合作,监测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所定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在认为必要时,酌情突击检查飞机及使用科特迪瓦港口、机场、着陆坪、军事基地和过境点的任何运输工具所载运的货物,
(b) 酌情收缴违反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所定措施带进科特迪瓦境内的军备和任何有关物资,并以适当方式处理这类军备和有关物资;
3. 支持联科行动的法国部队除了履行第1528(2004)号决议所规定的任务之外,酌情向联科行动提供安全方面的援助,以便其履行上文第2段所列任务;
4. 确认在不需要任何额外资源的情况下,联科行动内必须具备民政方面的适当专门知识,以履行上文第2段所列任务;
5. 要求科特迪瓦所有各方,包括科特迪瓦政府和新军,让联科行动和支持联科行动的法国部队畅行无阻,尤其是不受阻碍地检查上文第2段所述的装备、场地和设施,使其能够履行上文第2段和第3段所列任务;
6. 秘书长和法国政府通过第1572(2004)号决议第14段所设安全理事会委员会(委员会),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在执行上文第2段(b)项所述任务时遇到的任何阻碍或困难,以便安全理事会能够考虑对阻碍执行这些任务的任何个人或团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
7. 秘书长与委员会磋商,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天内,设立第1572(2004)号决议第17段所指的专家组,任期六个月,成员不超过三名(专家组),具备必要的技能以履行下列任务:
(a) 审查并分析联科行动和法国部队在上文第2段所列监测任务范围内收集的信息,
(b) 与科特迪瓦政府和该区域各国政府合作,并在必要时与其他各国政府合作,在这些国家境内收集并分析关于军备和有关物资的流动、提供与军事活动有关的援助、咨询或训练的情况以及违反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所定措施从事活动的网络的所有相关信息,
(c) 酌情审议并建议各种方法,以便提高各国、尤其是该区域各国确保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所定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的能力,
(d) 在成立之日起90天内,通过委员会向安全理事会提出关于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所定措施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此提出建议,
(e) 定期向委员会报告有关其活动的最新信息,
(f) 酌情与联科行动和法国部队交换可能有助于其履行上文第2段所列监测任务的信息,
(g) 在其报告中向委员会提供名单,列出被认定违反了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所定措施的个人和被认定支持他们进行此类活动的个人,并辅以证据,以便安理会今后可能采取措施,
(h) 与其他相关专家组合作,尤其是与2003年12月22日第1521(2003)号决议和2004年12月21日第1579(2004)号决议所设利比里亚问题专家组合作;
8. 吁请科特迪瓦政府和新军,特别是其武装部队,与联科行动合作,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45天内,制定这些武装部队所拥有的及与他们有关的准军事部队和民兵所拥有的军事装备总清单,并说明这些军事装备的所在地,尤其是飞机及其任何类型的军备、导弹、爆炸装置、包括高射炮在内的任何口径的火炮以及装甲车和普通车辆,以协助联科行动履行上文第2段所列任务,并协助集结所有有关的科特迪瓦武装力量及根据第1528(2004)号决议执行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全国方案;
9. 秘书长酌情通过委员会,向安全理事会通报联科行动所收集的、并在可能情况下经专家组审查的关于向科特迪瓦供应军备和有关物资的信息;
10. 又请法国政府酌情通过委员会,向安全理事会通报法国部队所收集的、并在可能情况下经专家组审查的关于向科特迪瓦供应军备和有关物资的信息;
11. 敦促所有国家和联合国相关机构,并酌情敦促其他组织和有关各方,与委员会、专家组、联科行动和法国部队充分合作,尤其是提供它们所掌握的关于可能违反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所定措施情事的任何信息;
12. 科特迪瓦双方利用雇佣军表示严重关切,并敦促双方立即停止这种做法;
13. 回顾安理会第1572(2004)号决议第15段的要求,其中请所有国家、尤其是该区域各国,向委员会报告它们为执行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所定措施而采取的行动;
14. 表示打算审议秘书长2004年12月9日的报告(S/2004/962)、包括该报告增编(S/2004/962/Add.1)所载的各项建议;
15.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118次会议一致通过。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