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64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43(200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44(2005)号决议
2005年12月15日安全理事会第5329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645(2005)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以往各项相关决议,包括2005年4月7日第1595(2005)号、2001年9月28日第1373(2001)号和2004年10月8日第1566(2004)号决议,尤其重申2005年10月31日第1636(2005)号决议,
再次最严厉地谴责2005年2月14日的恐怖爆炸以及2004年10月以来黎巴嫩境内发生的其他一切恐怖袭击,并重申必须追究所有卷入这些袭击的人对其罪行的责任,
认真审查了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委员会”)关于2005年2月14日黎巴嫩贝鲁特恐怖爆炸的调查报告(S/2005/775),在这起事件中,黎巴嫩前总理拉菲克·哈里里和另外22人遇害,数十人受伤,
赞扬委员会在困难条件下,出色、专业地开展工作,协助黎巴嫩当局调查这一恐怖行为,尤其赞扬委员会主席德特勒夫·梅利斯发挥领导才能,履行职责,全力维护正义,
再次呼吁所有国家在黎巴嫩当局和委员会在调查中有所需要并提出要求时,向其提供协助,尤其是向其提供它们可能掌握的有关这起恐怖袭击的所有相关信息,
确认收悉黎巴嫩总理2005年12月5日给秘书长的信(S/2005/762),信中要求将委员会的任务期限再延长六个月,并在必要时可再予延长,使委员会能继续协助黎巴嫩主管当局目前对这一罪行进行的调查,并探讨可能采取的后续措施,以便把上述罪行的实施者绳之以法,还确认委员会就此提出的表示同意的建议,
又确认收悉黎巴嫩总理2005年12月13日给秘书长的信(S/2005/783),信中要求设立一个具有国际性质的法庭,审判被认定应对这一恐怖罪行负责的人,并要求扩大委员会的任务范围或另设一国际调查委员会,对2004年10月1日以来黎巴嫩境内发生的恐怖袭击进行调查,
注意到叙利亚当局让叙利亚官员接受询问,但深为关切委员会对叙利亚迄今的表现所作的评价,并注意到委员会仍在等待叙利亚当局提供向它索取的其他材料,
重申安理会认定这一恐怖行为及其产生的影响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欢迎委员会的报告;
2. 决定按照委员会的建议和黎巴嫩政府的请求,将第1595(2005)号第1636(2005)号决议规定的委员会任务期限初步延长至2006年6月15日;
3. 满意地注意到自委员会向安理会提出上一份报告以来在调查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并极为关切地注意到,调查虽然尚未结束,但它证实了委员会以前的结论,而且叙利亚政府尚须按照第1636(2005)号决议的要求,与委员会全面、无条件地合作;
4. 着重指出叙利亚有义务并曾承诺与委员会全面、无条件地合作,明确要求叙利亚立即在调查专员所引证的方面作出不含糊的答复,并要求叙利亚毫不拖延地满足委员会今后提出的任何要求;
5. 委员会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每三个月向安理会报告调查的进展,包括叙利亚当局予以合作的情况,委员会如认为这种合作不符合本决议以及第1595号和第1636号决议的要求,可在此期限之前任何时候提出报告;
6. 确认黎巴嫩政府已经要求由一个具有国际性质的法庭对最终被指控卷入这起恐怖袭击的人进行审判,请秘书长帮助黎巴嫩政府确定这方面所需国际援助的性质和范围,并请秘书长及时向安理会提出报告;
7. 授权委员会应黎巴嫩政府的要求,在黎巴嫩当局对2004年10月1日以来黎巴嫩境内发生的恐怖袭击进行调查方面,酌情向黎巴嫩当局提供技术援助,并请秘书长与委员会和黎巴嫩政府磋商后提出建议,扩大委员会的任务范围,以包括其他此类袭击的调查;
8. 秘书长继续向委员会提供它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支持和资源;
9.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5329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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