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673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72(2006)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73(2006)号决议
2006年4月27日安全理事会第5429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674(2006)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审议了安全理事会第1540(2004)号决议所设委员会(下称“1540委员会”)的报告(S/2006/257),并重申其2004年4月28日第1540(2004)号决议,
重申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认可1540委员会已经完成的工作,尤其是审议各国依照第1540(2004)号决议提交的国家报告,
回顾并非所有国家都已就本国为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所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步骤向1540委员会提交报告,
重申安理会的决定,即对第1540(2004)号决议各项义务的解释均不得抵触或改变《核不扩散条约》、《化学武器公约》及《生物和毒素武器公约》缔约国的权利和义务,或者改变国际原子能机构或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责任,
注意到所有国家全面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包括制定国家法律和确保执行这些法律的措施,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不断努力,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重申第1540(2004)号决议的各项决定和要求,并强调所有国家全面执行这项决议的重要性;
2. 呼吁尚未就本国为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所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步骤提交第一次报告的所有国家,毫不拖延地向1540委员会提交此报告;
3. 鼓励已经提交此报告的所有国家随时或应1540委员会的要求提供关于本国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情况的补充资料;
4. 决定将1540委员会的任期延长两年,直至2008年4月27日,并继续由专家予以协助;
5. 决定第1540委员会应加紧努力,推动所有国家全面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为此制定工作方案,包括汇编关于会员国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各方面状况、外联、对话、援助与合作的信息,尤其是处理该决议第1和第2段各方面问题,以及第3段各方面问题,其中包括(a) 衡算,(b) 实物保护,(c) 边境管制和执法努力,(d) 国家对出口和转口的管制,包括管制为这种出口和转口提供资金和服务,例如融资,并在这方面:
(a) 鼓励1540委员会与会员国继续就全面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包括就会员国为此须采取的进一步行动以及所需要和所愿意提供的技术援助进行对话;
(b) 邀请1540委员会与会员国、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次区域组织探讨如何交流从第1540(2004)号决议所涉领域中汲取的经验教训,以及是否存在可能有助于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的方案;
6. 决定1540委员会至迟于2008年4月27日向安全理事会提交报告,说明通过在执行第1540(2004)号决议各项要求方面取得进展的方式遵守该决议的情况;
7.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5429次会议一致通过。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