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209号决议
← | 联合国安理会第2208(2015)号决议 | 联合国安理会第2209(2015)号决议 S/RES/2209(2015) 2015年3月6日于联合国总部大楼 (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7401次会议上) |
联合国安理会第2210(2015)号决议 |
安全理事会 2015 年 3 月 6 日第 7401 次会议通过 |
安全理事会,
回顾《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和《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化学武器公约》)和安理会第1540(2004)和2118(2013)号决议,
回顾安理会在第 2118(2013)号决议中决定,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不得使用、开发、生产、以其他方式获取、储存或保留化学武器,或直接或间接向其他国家或非国家行动者转让化学武器;回顾安理会强调叙利亚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使用、 开发、生产、获取、储存、保留或转让化学武器,
回顾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已加入《化学武器公约》,注意到在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境内,有毒化学品,例如氯气,被用作化学武器,这违反了第 2118(2013) 号决议,还注意到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的这种使用违反了《化学武器公约》,
注意到氯气是 1915 年 4 月伊伯尔战斗中首次被大规模用作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注意到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禁化武组织)实况调查团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报告,调查团的任务是查明关于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境内为敌对目的使用有毒化学品的指控的事实真相,
注意到禁化武组织执行理事会 2015 年 2 月 4 日做出决定,在阐述对这些报道的不同看法的同时,对调查团很有把握做出的氯气在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境内一再被有系统地用作武器的结论表示严重关注,
指出这是有史以来有记录的有毒化学品在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境内第一次 被当作武器来使用,
重申使用化学武器严重违反国际法,重申必须追究要对使用化学武器负责的人的责任,
1. 最强烈地谴责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境内任何将氯气等有毒化学品用作武器的行为;
2. 深为关切禁化武组织实况调查团很有把握地认为有毒化学品在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境内被用作武器,指出这种将有毒化学品用作武器的行为违反第 2118(2013)号决议和《化学武器公约》;
3. 回顾其关于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不得使用、开发、生产、以其他方式获取、储存或保留化学武器,或直接或间接向其他国家或非国家行动者转让化学武器的决定;
4. 重申叙利亚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使用、开发、生产、获取、储存、保留或转让化学武器;
5. 表示支持禁化武组织执行理事会 2015 年 2 月 4 日决定禁化武组织实况调查团继续开展工作,特别是研究与叙利亚境内使用化学武器指控有关的所有现有资料,欢迎禁化武组织总干事打算在他每月提交给安全理事会的报告中列入调查团的进一步报告;
6. 强调指出必须追究应对把化学品,包括氯气和任何其他有毒化学品,用作武器负责的人的责任,促请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各方与禁化武组织实况调查团全面合作;
7. 回顾安全理事会在第 2118(2013)号决议中的决定,并为此决定在今后出现不遵守第 2118(2013)号决议情况时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措施;
8.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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