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75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750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751号决议
1992年4月24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752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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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4月24日
第751(199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考虑到索马里请求安全理事会审议索马里局势,

重申其1992年1月23日第733(1992)号和1992年3月17日第746(1992)号决议,

审议了秘书长1992年4月21日和24日关于索马里局势的报告,

注意到1992年3月3日在摩加迪沙签署了停火协议,包括通过联合国监测团执行措施保持停火稳定的协议,

又注意到在摩加迪沙、哈尔格萨和基斯马尤签署了关于监测停火的机制以及关于在摩加迪沙及其周围公平有效地分配人道主义援助的安排的协议书,

深切忧虑冲突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并关切索马里局势持续下去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

认识到联合国与区域组织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进行合作的重要性,

强调重视国际、区域和非政府组织,包括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困难情况下继续向索马里人民提供人道主义和其他救济援助,

感谢各区域组织,包括非洲统一组织、阿拉伯国家联盟和伊斯兰会议组织,同联合国合作,努力解决索马里问题,

1.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1992年4月21日和24日关于索马里局势的报告;

2.决定依照下文第7段,在安理会权力下,设立一个联合国索马里行动(联索行动)支持秘书长;

3.秘书长按照秘书长报告(S/23829)第24至26段立即部署一组五十名联合国观察员到摩加迪沙监测停火;

4.原则上还同意在秘书长特别代表全面领导下建立联合国安全部队并尽早部署,以执行秘书长报告第27至29段所述任务;

5.秘书长继续同摩加迪沙两派协商拟议派遣联合国安全部队的问题,并根据协商结果尽快向安全理事会提出进一步建议,供其作出决定;

6.喜见秘书长在其报告第64段中表示打算任命一位索马里问题特别代表,全面领导联合国在索马里的各项活动,并协助秘书长致力于实现和平解决索马里的冲突;

7.又请秘书长,作为其在索马里不断进行的任务的一部分,促进立即有效停止敌对行动并在全国维持停火,以便推动索马里的和解和政治解决进程,并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

8.欢迎联合国同阿拉伯国家联盟、非洲统一组织和伊斯兰会议组织合作解决索马里问题;

9.要求索马里境内各方、各个运动和党派立即停止敌对行动,并在全国维持停火,以便促进索马里境内和解和政治解决的进程;

10.秘书长作为优先事项,继续同索马里所有各方、各个运动和党派协商,以期在阿拉伯国家联盟、非洲统一组织和伊斯兰会议组织的密切合作下,召开索马里民族和解与团结会议;

11.决定根据安全理事会暂行议事规则第28条,设立一个安全理事会委员会,由安理会全体成员组成,进行下列任务,并向安理会提出其工作报告,连同其意见和建议:

(a)要求所有国家提供资料说明它们采取何种行动切实执行第733(1992〉号决议第5段规定不将任何武器和军事装备运交索马里的全面彻底的禁运;

(b)审议各国提请委员会注意的关于违反禁运的一切资料,并为此向安理会建议加强禁运成效的办法;

(c)建议适当措施对付违反禁运的事件,并经常向秘书长提供资料,以便向会员国普遍分发;

12.赞赏地注意到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人道主义组织不断在努力,以确保将人道主义援助运到索马里,特别是摩加迪沙;

13.要求国际社会以财政和其它资源支持执行《向索马里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九十天行动计划》;

14.促请索马里境内所有有关各方协助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人道主义组织努力,向索马里境内受影响的人民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并重申呼吁充分尊重各人道主义组织人员的安全,保障他们在摩加迪沙及其周围和索马里其他地方的行动完全自由;

15.要求索马里所有各方、各个运动和党派同秘书长充分合作执行本决议;

16.决定继续处理此案,直至实现和平解决。


第3069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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