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796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79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796号决议
1992年12月14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797号决议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2年12月14日
第796(199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注意到秘书长1992年12月1日和9日关于联合国塞浦路斯行动的报告,

又注意到秘书长建议安理会将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的驻留期限再延长六个月,

进一步注意到塞浦路斯政府已经同意,鉴于岛上的现况,1992年12月15日以后该部队仍有驻留塞浦路斯的必要,

重申1964年3月4日第186(1964)号决议和其他有关决议的各项规定,

1.再次延长根据第186(1964)号决议成立的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塞浦路斯的驻留期限至1993年6月15日止;

2.秘书长继续其斡旋任务,随时将所获进展通知安理会,并于1993年5月31日以前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提出报告;

3.欣悉秘书长在其报告第46段中表示打算就改组该部队的问题同部队派遣国政府进行磋商,并尽快就此事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4.呼吁所有有关各方继续同该部队在现有任务的基础上合作。


第3148次会议一致通过。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