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六十九
六十九(一九四九).一九四九年三月四日決議案
〔S/1277〕
安全理事會,
業已收到並審議以色列要求加入聯合國爲會員國之申請,23
決定認為以色列爲愛好和平之國家,確能並願意履行憲章所載之義務,因此
建議大會准許以色列加入聯合國爲會員國。
第四一四次會議以九票對一票(埃及)通過,棄權者一(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23 參閱安全理事會正式紀錄,第三年,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份補編,文件S/1093;同上,第四年,一九四九年三月份補編,文件S/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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