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六十四
六十四(一九四八).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決議案
〔S/1164〕
安全理事會,
鑒悉荷蘭政府迄未依理事會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決議案六十三(一九四八)之要求,釋放印度尼西亞共和國總統及其他政治犯,
爰促請荷蘭政府立即將各該政治犯釋放,並於本決議案通過後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安全理事會具報。
第三九五次會議以八票對零通過,棄權者三(比利時、法蘭西、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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