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納青苗錢詔

聽納青苗錢詔
作者:李适 
(唐德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53

京畿諸縣百姓,應今歲青苗錢,其中有便於納粟者,計約時估價納之。如便於納錢,不便於納粟者,宜聽。委京兆府專督其務。如縣令及主吏壅命者,懲罰有差。國家經計,當有儲蓄;百姓徵賦,深可優矜。所期便人,亦冀均濟。谘爾長吏,宜悉朕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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