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請罰奏
作者:溫造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30

十二月二十二日,初聞宮中遺火,緣妖賊並禁在台,恐有奸謀,遂追集人吏,設備堤防,然後奔走入朝,到稍在後。兩巡使崔宜、姚合,其日台中忽聞有火,遂追集所領赴朝堂,到稍在後。臣等職列紀律之次,庶寮動皆取則,若不重罰,難勵眾情。自罰三十直,宜合請各罰二十直。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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