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三字經/臺灣說略

臺灣說略
作者:王石鵬 1900年
臺灣三字經的附錄,一卷。


總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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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維臺灣四面皆海,前明始知海外有此地,為鄭氏踞之。自康熙二十二年討平收入版圖。蓋有清以來,即以臺灣名設府。仍以名之。初領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澎湖一廳,厥後此壤漸開,雍正元年拓彰化縣,並設淡水同知,共城治理。雍正九年割大甲以北歸同知管轄,於竹塹地方設署。嘉慶十五年,以遠望坑迤北而東,歷蘇澳至大小南澳中設噶嗎蘭通判。光緒元年奏以南路同知移駐卑南。又於極南之琅骜猴洞添設一縣,曰恆春縣。光緒四年,以中路鹿港同知移駐埔裏社。續又奏請專設埔裏社撫民理番通判,仍移同知於鹿港。嗣南北分治,在淡水廳轄艋舺、大稻埕,居中之地添設府治,曰臺北府。附郭設淡水縣。裁淡水同知,改設新竹縣,以噶嗎蘭改設宜蘭縣,將通判移駐基隆。光緒十四年,閩臺分省,復將前後山全局應移、應裁併、應添設者分別籌議。於前山彰化縣轄橋仔圖地方,建設省會,附郭設臺灣府為首府,臺灣縣為首縣,改原有之臺灣府縣為臺南府,為安平縣,仍與臺灣道同城。裁鹿港同知劃嘉義之東、彰化之南添設一縣,曰雲林縣。又劃新竹中港以南添設一縣,曰苗栗縣。又改基隆通判為基隆撫民理番同知。分淡水東北四堡之地歸廳管轄。又改卑南同知為臺東直隸州知州,駐水尾地方,添直隸州州同一員,駐卑南。添直隸州州判一員,駐花蓮港。均隸臺東直隸州管轄。按年稽考。開闢日廣,田地制宜,規模大備焉。計前山自極北之基隆、宜蘭交界草嶺頂起,至極南之恆春縣轄鵝巒鼻海口止,共計民站八百五十里。其後山南自鵝巒鼻起,至宜蘭極北與基隆交界之草嶺頂止,共計七百六十里。統計前後南北周圍一千六百餘里。

臺北府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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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府,光緒元年奏裁淡水同知,設臺北府,就艋舺、大稻埕之間建府治,附郭首縣為淡水縣。南自中壢,北至水返腳,隸淡水管轄。自中壢以南,至大甲溪,添設新竹縣。就淡水廳舊治之竹塹地方為縣城。又自遠望坑迤北而東,舊為噶瑪蘭通判分治疆域,改設一縣,曰宜蘭。即就廳治為縣城,並移通判於基隆海口。光緒十四年,改通判為撫民理番同知。計設一府,領三縣、一廳。距府城西北有基隆、滬尾兩海口,均為通商口岸,稅務司、領事均在滬尾。巡撫、藩司因省會城署尚未建就,暫駐臺北行臺。計東南至宜蘭縣城民站二百零三里,南至新竹縣城一百二十里,至臺灣府城三百里。西北至滬尾海口三十里。北至基隆廳六十里。

基隆廳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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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通判於光緒初年移設,兼理通商煤務。十四年分省,改撫民理番同知,析淡水所轄基隆、石碇、金包里、三貂四堡以隸之。距府城六十里。東北濱臨大海,輪船出入,不候潮水,四時可泊,不似滬尾口有沙湧積,需僱小船引帶也。有洋人與海關委員查收關稅,為滬尾海關分口。現由廳南穿山至淡水之大稻埕,創興鐵路,指日商民又將聚集基隆矣。東北八斗一帶為產煤之區,計東至三貂溪海邊民站八十里,東南由遠望坑至宜蘭交界之草嶺六十里,西南至淡水交界之南港四十里,北至海口二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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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路水返腳(二十七里)、城站(二十五里)、龍潭(二十八里)、頂雙溪(三十里)、至宜蘭轄大里簡。

淡水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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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縣為附郭首邑,亦淡水廳舊治,與新竹劃地分轄。縣西十二里,舊有新莊縣丞,早裁。邑本十四堡,自改行省,割四堡歸基隆同知管轄。外有觀音山、大屯山為屏障,實全臺北門鎖鑰。迤西三十里曰滬尾,為通商口岸,設領事、稅務司、海關。此與基隆交界之大磺山左近為產煤之區。西南大山埝姑崁一帶逼近內山,設局撫循,令交番童,帶郡肄業,來歸甚眾。計東路由番社繞至宜蘭交界之粗坑民站四十里,西南至新竹交界之塗牛溝六十里,西北至滬尾海三十里,東北至基隆交界之南港口二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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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路中壢站(二十三里)、桃仔園(三十五里)、城站(出東門三十三里)、至基轄水返腳。

新竹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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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舊為淡水廳轄地,自光緒四年析土設官,以大甲溪以北至塗牛溝以南劃歸管轄。城治、衙署、倉庫均仍舊址,而改名焉。嗣十四年分省,又割中港溪以南至大甲溪設苗栗縣,隸臺灣府,而新竹南界遂以中港為止,距府治一百二十里。邑負山臨海,港口大小數處,礁多水淺,不通輪舶,僅祗商船出入。迤東鹹菜甕、三角湧、五指山一帶,逼近內山,設局撫循,各送番童出社肄業,成效可期。計東至五指山番界止民站七十里,南至苗栗交界之中港口三十五里,西至海濱十里,北至溪水交界之塗牛溝南止六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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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路中港站(二十五里)、城站(出北門二十二里)、大湖口(四十里)、至淡轄中壢站。

宜蘭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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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距府治陸程一百九十里,迤東而南,僻處山後,本噶瑪蘭舊地,初名蛤仔難,光緒四年改設為縣。東北隅三十里,海中浮嶼曰龜山,草嶺迤東,山若屏障,海濱大石嶙峋,中設一關,曰北關。近於蘇澳者,曰南關。兩稱門戶。海口之著者,惟蘇澳。輪船至此可泊,但防礁石。邑東北三十里曰頭圍,設縣丞。東南二十里曰羅東,舊設巡檢,已裁。自頭圍歷大坪林以達木塀見尾街至艋舺為旁徑,約程百里,稱便捷。但山路崎嶇,可人行,不通輿馬。生番多聚。在西南諸山叭哩沙一帶,向設隘寮以防之。今設局撫循,令交番童帶局肄業,寓以子為質之意,稍斂嗜殺之風焉。計東至過嶺仔海邊民站二十里,南至蘇澳海口五十里,西至叭哩沙番界四十里,北至基隆交界之草嶺六十二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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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大里簡站(三十二里)、頭圍(三十里)、城站。

臺灣府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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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為光緒十四年分省時移設之首府,在彰化縣東北二十里大墩橋仔圖地方,並設首縣曰臺灣縣。同城奏駐巡撫、藩司,因城垣衙署建造需時,撫、藩駐此待遷。劃嘉義之東、彰化之南兩邑地界於林圯埔地方,增設一縣曰雲林。又割新竹縣中港溪以南三堡之地,於維祥莊地方增設一縣,曰苗栗。其彰化縣埔裏社通判,前隸臺南,現亦改隸臺灣府轄。計一廳、四縣,形勢居中,控馭南北,海口有鐵板沙橫亙,輪船不能久泊,實為扼要之區。計東至臺東直隸州,自雲林越山前往三百數十里,中隔生番,現由臺南府屬鳳轄之三條崙行走,民站六百八十里。南至臺南府城二百三十五里,西至彰化縣鹿港海口五十里,北至臺北府城三百里。

埔裏社廳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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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裏社廳為彰化內山大莆地方,共計六社,曰埔裏、曰眉社、曰田頭、曰水社、曰審鹿、曰貓蘭紀埔社者,見黃叔璥番俗六考、鄧傳安蠡測彙鈔,而以姚瑩之石甫文集為詳。光緒元年,海防戒嚴,開山議起,始有招撫埔裏六社之舉。設通判於大莆城,距府治民站一百二十里。又設義塾於各社廳之西南為水社。社東有潭,名曰日月潭。周圍二、三十里,潭水四時不竭,四面皆山,潭心凸起小山,曰珠子山。又名浮珠嶼。周約一里,高三十餘丈,山頂平坦,可容屋十餘間,為外人所垂涎,現已設為義塾。山水清奇,誠廳治之名勝也。廳東北並眉社之北及西北角逾山皆北港兇番地界,廳正東及東南角逾山各番均經安撫招徠,計東至史老塌山番界,民站三十五里,南由社仔莊至雲林交界之濁水溪止五十里,西至集集街與臺灣縣交界六十五里,北至大甲溪頭與苗栗縣交界三十五里。

臺灣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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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縣為省會郭首縣,本彰化治地,得中權之形勢,境內土地沃美,溝洫之利最溥。邑南之南投街,向為盜藪,駐縣丞。邑北之葫蘆墩,人煙稠密,今以貓霧巡檢移設於此。迤東一帶,通埔裏六社,近海有梧棲港,為商船出入之處,巨船難攏,洋船罕到。北界大甲溪尾,每遇夏漲,內山沙石奔流而下,行人裹足,稱天險焉。計東至埔裏交界之火焰山。民站二十里,南至雲林之濁水溪交界五十五里,西南至彰化之同安嶺為界二十里,北至苗栗縣大甲溪尾為界七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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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牛馬頭站即寓鰲(十五里)至苗轄大甲站。

彰化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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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於雍正元年就諸羅劃分設縣,始隸臺南,光緒十四年改隸新設臺灣府管轄,距府城二十里,西南面海,有鹿港,別名沖西港,又有番挖港、福安港、王功、二林等港,均沙痕盤曲,僅通商船,為洋船所不易入,亦不能久泊。鹿港向稱富庶,商賈輻輳,近年港外沙積,商船漸少,昔駐同知,今裁。其對渡與福建泉州之蚶江為較近,沿海多田,皆坦夷可耕,惟地瘠民強,素稱難治。又有八卦山,偪近城之東北隅,俯瞰全城,不得地利。光緒六年間,奏明捐籌經費,依山擴充,圍建新城,惜未舉行。計東至臺灣縣交界之同安嶺,民站二十里,南至雲、彰交界之番挖港六十五里,西至鹿港海口三十里,北至臺灣縣交界之大肚溪二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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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路挖仔街(三十二里)、城站(出北門三十里)、至臺轄牛馬頭即寓鰲。

苗栗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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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於光緒十四年分設,就新竹縣治地,割中港溪以北至大甲溪止,於近後诮之維祥莊地方添設一縣,曰苗栗縣,距府城一百二十里,邑治不大,為扼內山之衝,東連大湖一帶沿山新墾荒地甚多,居民多粵籍。迤西為後诮港,與吞霄、房裡、大安及臺灣、新竹交界之大甲、中港等溪分流於海,均祗商船出入。西南之大甲地方,駐巡檢。計東至十二份社番界民站九十里,南至臺灣縣交界之大甲溪五十里,西至後诮港十里,北至新竹縣轄中港溪為界二十五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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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路大甲站(三十里)、吞霄(三十里)、後诮(十五里,距縣十里)、至新轄南路中港站。

雲林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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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光緒十四年分設,割嘉治,上自石圭溪水源起,下訖海口止,又割彰治,自濁水溪起至番挖港止,於林圯埔地方添設一縣,曰雲林縣。距府治民站六十里,雖近內山,經理得法,後效可期。番社漸撫漸多,土地漸闢漸廣,將來尚可開拓,與嘉義、彰化之一再分割沿海無可添闢者有別。西南二十五里為斗六街,向設縣丞,今裁。原設都司,仍駐斗六邑。東南七十餘里有極高之玉山,四時雲封,偶有開散,色如白玉,或云係霜雪凝積,環山為生番所聚,人跡罕到,界外築有寮隘,由此以達後山,歷番社而至璞石閣、水尾等處,非有番頭引帶,不能行走。計東至八同關番界民站八十里,西南至嘉義交界之興化店三十里,西至五條港虎尾溪口一百一十里,北上至埔裏社交界之濁水溪三十里,下至彰化縣之番挖一百二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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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惠來莊(十五里)、張熙厝(十八里)、至彰轄南路挖仔街。

臺南府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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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府即舊設之臺灣府,光緒十四年分省始改名臺南府,與鎮道同城,轄縣四、廳一。附郭首邑曰安平,即舊之臺灣縣,外三縣曰嘉義、曰鳳山、曰恆春。嘉義在郡北一百十二里,鳳山在郡南八十里,恆春在郡南二百十五里,澎湖一廳孤懸海島,枕臺、廈之交。離郡十里有安平口,夏秋湧大,船不能泊,輒於澎湖寄椗焉。安平之外,另有旂后口,皆為通商口岸,稅務司、領事有駐安平、旂后。計東至臺東直隸州,由鳳山新開之雙溪口埤南路前往,民站四百零五里;南至恆春縣城二百十五里,西至安平海口十里,北至臺灣府城二百三十五里。

澎湖廳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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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澎湖即大山嶼,在今臺南府治西北,居各小嶼之中,地名初見宋史,相傳隋開皇中虎賁陳稜曾略其地,則又先見於隋。島名可紀者五十有五,水程里數具載左方,元末設巡司,明初旋廢棄為逋盜藪者,又數百年,鄭氏竊據,設安撫司。國朝康熙二十二年始入版圖,隸臺灣縣,即今安平,設巡檢一。雍正五年改通判兼海防事。四面濱海,民漁而食,土鹹風大,多種番薯,不產五榖,糧食恃臺地接濟,海外一瘠土也。康熙二十三年,初設澎湖水師副將,迄光緒十四年臺灣分省,奏改總兵,始建城池。鎮署將舊協署改廳駐之。廳南六十里八罩嶼地方,於光緒十年設駐巡檢。西南內外塹地方,島嶼林立,為福州、廈門大洋輪船必經之處。有建西法塔燈,夏秋臺南風濤洶湧,船不能泊,輒於此寄椗焉。外有西嶼為屏蔽,內有新城、龜山、蛇山相犄角。計四出水程,東至臺南安平口一百七十五里,至旗後口二百四十里,北至臺北淡水滬尾口五百七十里,至基隆口六百六十里,西至廈門口三百三十里,西北至福州口六百七十三里,南至廣東汕頭六百四十里。計開:

廳南十三嶼:虎井嶼(距廳水程四十里)、桶盤嶼(三十里)、金雞嶼(六十里)、船路嶼(五十里)、沙狗嶼(六十里)、將軍嶼(八十里)、馬鞍嶼(五十里)、船蓬嶼(六十六里)、南鐵砧嶼(九十里)、頭巾嶼(九十里)、鐘仔嶼(九十里)、南嶼(一百四十里即大嶼)、八罩嶼(六十里)。

廳東南五嶼:東嶼坪(距廳水程七十里)、西嶼坪(七十里)、斧頭增(九十九里)、西吉嶼(一百二十里)、東吉嶼(一百二十里)。

廳東六嶼:陰嶼(距廳水程三十里)、陽嶼(三十五里)、香爐嶼(二十八里)、雞膳嶼(三十五里)、鼓架嶼(二十六里)、椗鉤嶼(三十五里)。

廳東北七嶼:牛母嶼(距廳水程五十里)、牛仔嶼(四十餘里)、員貝嶼(二十餘里)、籃笨嶼(三十五里)、屈爪嶼(四十里)、鳥嶼(四十里)、白沙嶼(四十五里)。

廳北八嶼:大倉嶼(距廳水程十八里)、涼傘嶼(十八里)、金嶼(三十五里)、險礁(四十里)、土地公嶼(四十里)、吉貝嶼(六十里)、北山嶼(距廳陸程二十九里)、中墩嶼(十里)。

廳西北六嶼:大烈嶼、小烈嶼(距廳水程並三十一里)、空顼嶼(三十六里)、北鐵砧嶼(四十里)、姑婆嶼(五十里)、目嶼(六十餘里)。

廳西四嶼:師公嶼(距廳水程二十二里)、西嶼(二十五里)、內外塹(二十三里)、小門嶼(三十五里)。

廳西南六嶼:四角仔嶼(距廳水程十里)、雞籠嶼(十五里)、范嶼(六十里)、草嶼(七十里)、大貓嶼(八十里)、小貓嶼(八十里)。

安平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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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縣即原設之臺灣縣;附於府郭,光緒十四年分省改名邑治,土地鬆浮,局務隘窄,東南北三面沙多土少,西南臨海。南行大頭橋,歷大林莊、營盤口而至二層行溪,與鳳山分界。東北行紫頭港、漯仔底,歷看西木柵,而至曾文溪,與嘉義分界。縣東有羅漢外門,本設巡檢,今裁。東北與嘉義交界之大武诮,設巡檢,西濱海,有市鎮曰安平,為旂后海關分口,在鹿耳門北,鹿耳門昔容巨舟,今已沙積,船隻改泊四草湖。安平巨浪滔天,夏秋尤劇,俗名曰湧,不風而波,排擊鼓盪,聲聞數十里,誠郡城之天險也。計東至內公館山番界民站一百三十里,南至鳳山交界之二層行溪十二里,西至安平鯤身口十里,北至嘉義交界之曾文溪三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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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站(出北門二十里)、看西(三十二里),至嘉轄茅港尾。

嘉義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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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在府治東北一百一十二里,為臺南北之要衝舊治,曰諸羅。乾隆末年林爽文之亂,臺灣廳縣相繼淪陷,諸羅堅守年餘,特詔改為嘉義縣。迤西沿海有急水、鹽水、布袋嘴等港,及界安平之曾文、雲林之笨港兩溪中,惟布袋嘴之水較深,外有浮沙,均祗商船出入。惟由安平口之四草湖繞至布袋嘴,小輪船可到。其笨港駐縣丞,鹽水港內佳里興地方駐巡檢。邑東南三十里有火山,光騰晝夜,磺氣所凝聚,故下瀦溫泉焉。計東至柑仔宅與雲林所管番社交界,南至安平交界之曾文溪六十九里,西至布袋嘴海邊六十里,北至雲林交界之興化店三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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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路茅港尾(二十里)、急水溪(二十里)、下茄冬(二十里)、城站(出北門二十里)、大埔林(十八里),至雲轄惠來莊。

鳳山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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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縣舊城建在興隆里,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之亂,莊大田應之,蹂躪縣城,事平徙於埤頭街,環植刺竹為圍。咸豐三年於竹圍內加築護牆,立五門,外建砲臺五座,即今之鎮城。在府治之南,距郡八十里,邑治之西南,名打鼓港即旗後口,浪平可泊輪船,惟口門狹窄,船身稍大者雖潮漲亦難駛入,為通商口岸,華洋雜處,設領事、海關。再迤南洋面有小琉球嶼,周圍十二里,距東港水程二十里,又與恆春交界之枋寮地方設巡檢。邑東二十里為下淡水,設縣丞,該處通埤南有二路。一由三條崙歷巴塱衛至埤南,計程二百二十二里,一由赤山歷崑崙坳至埤南,計程一百九十五里。皆光緒元年新闢之路。近年多由三條崙行走。計東至芋匏山番界止民站九十里,南至恆春交界之率芒溪六十里,西至旗後海口十五里,北至安平交界之二層行莊六十八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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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路枋糀(三十里)、東港(三十里)、城站(出北門三十里)、橋仔頭(三十里)、大湖(二十里),至安城。

恆春縣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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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縣為光緒元年新設,建城於瑯骜之猴洞山,距郡城二百十五里。東西南三面皆濱海。縣之南名曰鵝巒鼻,下有暗礁,最稱天險,今倣西洋燈照海之法,設瞭望,以便行船。縣城之東,通埤南有二路,一由萬里得沿海歷牡丹灣,達阿郎臺,至埤南,是為康熙年間行軍舊道。一由楓港翻山,歷雙溪口,達阿郎壹至埤南,是為光緒元年新闢之路。近年此路少人行走,多由鳳轄之東港三條崙一帶往束。其豬侮束大港口外八十餘里,有一島名紅頭嶼,周圍約八九十里,內有生番七社,丁口不滿千人。該番性良懦,見人輒避,無利器。車城居民時貿易其地,計東至臺東交界之八瑤灣民站四十里,南至鵝巒鼻海邊四十里,西至射糀溪海邊二十里,北至鳳山交界之率芒溪九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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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站(出城北行四十五里)、楓港(三十里),至鳳轄枋糀。

臺東直隸州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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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州係後山新闢,光緒初年移臺防同知於卑南,逮十四年分省,裁同知,改為臺東直隸州,奏駐水尾地方,居卑南、花蓮港之中。並於卑南港設州同,花蓮港添設州判,因水尾州城未建,知州暫駐卑南,州同、州判尚無專員。由中權以達前山,則自璞石閣抵臺灣府屬之雲林縣,計程二百六十餘里。中隔生番,鮮人行走。凡往臺東者,悉皆取道鳳山。又距卑南大溪六十里之外洋,有火燒嶼,孤立海中,橫直二十餘里,南向有灣可泊小船,能避北風,有居民五百餘丁,種地為生。計州城東至沿海之獅球山港,民站二十五里。南至恆春縣城三百七十里。西至秀姑巒生番地界五十餘里。北至宜蘭縣交界之蘇澳三百一十里。

該處向無驛站,公文來往,均派營兵由三條崙繞遞。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42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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