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劉貢父四首(之四)

與劉貢父四首(之四)
作者:蘇軾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東坡全集‎

某啟。近辱教,並和王仲素詩,讀之欣然有得也。久不裁謝,為愧多矣。向時令押綱人候信者附書信,不審達否?即日起居佳勝。詩格愈奇古,可令令子錄示數十首否?仆蒙恩粗遣,水退城全,暫獲息肩。然來歲之憂,方未可量。雖知議閉曹村口,然不敢便恃其不來。

有一事,須至幹清聽:去歲,曾擘畫作石岸,用錢二萬九千五百余貫,夫一萬五百余人,糧七千八百余碩,於十月內申詔使,仍乞於十二月已前畫旨,乃可幹辦。雇募人匠,計置物料,正月初下手,四五月間可了。雖費用稍廣,然可保萬全,百年之利也。今已涉春,杳未聞耗,計日月已迫,必難辦集。又聞有旨下淮南、京東,起夫往澶州,其勢必無鄰郡人夫可以見及。(前來本州,下南京沂、宿等州差夫八千人,並本州差夫三千五百人,共役一月可畢。)以此知前來石岸文字必不遂矣。

今別相度,裁減作木岸,工費僅減一半,用夫六千七百余人,(仍差三千五百余人,以常平錢召募。)糧四千三百余碩,錢一萬四千余貫,雖非經久必安之策,然亦足以支持歲月,待河流之復道也。若此策又不行,則吾州之憂,亦未可量矣。

今寄奏檢一本奉呈,告貢父與令侄仲馮力言之。此事必在戶房,可以出力。萬一不當手,亦告仲馮力借一言,此事決不可緩。若更下所屬相度,往反取旨,則無及矣。況所乞止百余紙祠部,其余本州皆已有備。若作而不當,徐行遣官吏,亦未晚。惟便得指揮,閏月初便可下手為佳。

某豈曉土功水利者乎?職事所迫,不得不爾,每自笑也。若朝廷選得一健吏善興利除害者見代,一郡之幸也。然不敢自乞,嫌於避事爾。言輕不足以取信,惟念此一城生聚,必不忍棄為魚鱉也。仆於朝中,誰為可訴者,惟貢父相愛,必能為致力。仍乞為調其可否,詳錄,付去。人回,不勝日夜之望。未緣會面,萬萬以時自重。人行,奉啟。不宣。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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