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呂恭論墓中石書

與呂恭論墓中石書
作者:柳宗元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74

宗無白:元生至,得弟書,甚善,諸所稱道具之。元生又持部中廬父墓者所得石書,模其文示餘,曰若將聞於上,餘故恐而疑焉。仆蚤好觀古書家,所蓄晉魏時尺牘甚具;又二十年來,遍觀長安貴人好事有所蓄,殆無遺焉。以是善知書,雖未嚐見名氏,亦望而識其時也。又文章之形狀,古今特異。弟之精敏通達,夫豈不究於此!今視石之署其年曰「永嘉」,其書則今田野人所作也。雖支離其字,尤不能近古。為其「永」字等頗效王氏變法,皆永嘉所未有。辭尤鄙近,若今所謂律詩者,晉時蓋未嚐為此聲。大謬妄矣!又言植鬆烏擢之怪,而掘其土得石,尤不經難信。或者得無奸為之乎?

且古之言「葬者,藏也」。「壤樹之」,而君子以為議。況廬而居者,其足尚之哉?聖人有制度,有法令,過則為辟。故立大中者不尚異,教人者欲其誠。是故惡夫飾且偽也。過制而不除喪,宜廬於庭;而矯於墓者,大中之罪人也。況又出怪物,詭神道,以奸大法,而因以為利乎?夫偽孝以奸利,誠仁者不忍擿過,恐傷於教也。然使偽可為而利可冒,則教益壞。若然者,勿與知焉可也,伏而不出之可也。

以大夫之政良,而吾子讚焉,固無闕遺矣。作東郛,改市鄽,去比竹茨草之室,而垍土、大木、陶甄、梓匠之工備,孽火不得作;化惰窳之俗,絕偷浮之源,而條桑、浴種、深耕、易耨之力用,寬傜、嗇貨、均賦之政起,其道美矣!於斯也,慮善善之過而莫之省,誠愨之道少損,故敢私言之。夫以淮濟之清,有玷焉若秋毫,固不為病;然萬一離婁子眇然睨之,不若無之者之快也。想默已其事,毋出所置書,幸甚。宗元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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