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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至元間,江南初附,民情木淳,法禁尚弛。金陵乃要衝重鎮,人物繁雜。其龍江關之側,有劉生者,博學好古,以詩酒自如,以正大自處。凡親友相識之間,或吝於營求,或耽於風月者,則絕目不視。至於言語少涉褻慢,則必加之以叱責,人恒伏之。然吟作故雖有時,而飲酒通無節限。雖常以夜繼晝,亦未嘗見其甚醉也。故時人號其混名曰「劉醅甕」。言其腹之容酒,如釀甕也。又常因人論及男女之道,則曰:「夫婦者,天地也,乃人倫之本,萬物之源,五常之所宗,三綱之所主。聖人刪詩,獨取關睢冠之經首,所以正男女、重人倫也。何期今之淺俗,或敗家之子,或遊手之徒,不知義禮,恣意妄為。輕則傷財敗德,重則殺身亡家。愚莫此甚,真可哀也。」是以人皆伏其正大。

  然劉之為人,剛傲好勝,人皆得以諂譽欺之。其諸友之中有張生者,為人性凶而輕挑,使氣而好強,人莫敢犯。或少逆之,雖死不悔,人咸謂之「張捨命」。又有王生者,家產巨萬,其性好奢,揮金如土,人以「王十萬」呼之。然二人皆以能飲有名,又能以甘言巧譽,故劉醅甕亦與之契密。

  先是江口下市,有名娼號為四水和者,才色絕類,富商過客輻輳其門。張捨命恃其惡名,霸佔不容留客。又因用度不足,乃誘王十萬同游,飲博以取其利。不料十萬暗用金珠私買四和之心,遂使疏遠捨命。捨命雖憤恨切骨,奈何十萬人情財力,無計可治,常懷殺十萬之心,佯為親善。

  一日,捨命謂十萬曰:「我想劉醅甕妝孤作態假老成,未必其心果能堅正。兄當邀彼痛飲,浮以巨觥,多方勸酬,務令沉醉。僕同兄送去四水和家,則真偽可見矣。」十萬如其言。至其醅甕果大醉,二人相笑扶送四和家,囑令留宿。二人復大笑而歸。

  及四鼓,醅甕乃醒,啟目視之,不知何處。見一美娃在側,而問曰:「此何處也?」娃答曰:「妾四水和也,日間君飲王郎處,頻興眷妾之言。王郎以至契,不較彼此,奉君之意,以妾為薦。又不知君何以見責,不釋衣冠,假寢待旦。」醅甕歎曰:「予自不謹,為小物所欺。」良久,復大笑曰:「我雖非陶谷之可迷,然於清濁之間不可不白。」遂作《風光好》辭一闋,大書於壁。其辭曰:

    理難明,事難明,可笑無情負有情。佳人莫作傷春泣,終無益,守殘更。爭奈巫山徹曉晴,夢何成。

  書畢,擲筆於幾,飄然往矣。

  既歸,王、張相攜大笑而入曰:「昨晚樂乎?」醅甕大怒,正色責之曰:「古云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公等故能損人,於己何益?」二人再三伏過良久,醅甕相待如初。

  既而覆命,共飲將半,醅甕忽出白金數兩,謂十萬曰:「此金煩寄與昨日之婦,我雖與彼秋毫無私,然大丈夫無故據人牀榻,混男女之分,彼雖不介,我心其獨安之?」十萬不辭,遂依其命。

  即別,捨命胃十萬曰:「劉醅甕真奸人也,其言決不可信。我等到四水和家,以金與之,其情自見矣。」既至四水和家,十萬執金曰:「劉郎奉此,少伸昨夕情愛之款。」四和以為十萬之金,詐作此言而誑己也,亦佯受金懷之,笑謂十萬曰:「茲事者,君以劉郎惠我,非我故敢欺君。然情無兩偶,請君今日告別。」十萬聞言,思與捨命之論相合,遂變色大罵。四和急道本末,至於跪浼再四,十萬終不允信,奮衣不顧而出,遂與四和相絕。

  捨命乘機而與四和更復舊好,日每與十萬誣說醅甕與四和往來密意,又假為勸激之言,浸潤備至。十萬轉加憤恨,常謂人曰:「我若不殺醅甕,終被氣死。」而捨命喜其得計,乃謂四和曰:「十萬之言,人皆以為信然。我若潛殺醅甕,官府必捕十萬償命,爾我方遂久遠。」四和曰:「妾誓此心,自今死生從郎便了,何必殺人?」捨命曰:「此言既出,如何可止?若其發露,必先殺汝。」

  四和自計:「從之則死,不從亦死。」憂畏交切,無計可脫。適有舊識上江客人李頂缸來訪,遂與相謀,乘夜潛走上江,其家無一人知者。

  其母慮四和止有張捨命、王十萬、劉醅甕三人交講是非,累有飛語,或死或逃,定是三卜所為,遂將本末情詞赴巡檢司告理,致將三人拘禁在官。百方追問,刑無所施,終無情實。

  俄值舊官任滿而去,有新任龐巡檢者,名觀老,為政敏捷。吏白張捨命等三人乃前官未斷之疑獄,觀老大筆曰:「即是人命,殺之便了,又何疑也?」即押三個赴市用刑,出而復回者數次,遠近喧傳,觀者如堵。

  觀老乃改服,遍行市肆。忽聞一人曰:「冤哉!人在何處,而此處殺人。」遂捕其人以歸。責問,供曰:「聞四水和先於某時被上江客人李頂缸拐去,即今頂缸又來買賣,見在江口船上。」觀老大喜,令其作眼,當時捕至。觀老曰:「汝既是李頂缸,就拿去殺了,不必多問。」頂缸聞言,大呼曰:「我雖拐去,活人見在,乞為差人押取前來回證,虛實便見。」觀老笑曰:「我若不殺你,你定不輕認。」既差人往,不一月果得四和到官。乃提各犯當官面證,各執情詞。

  觀老大怒,各杖二十,令其從實具供。於是劉醅甕供曰:

    念某昔崇儒業,致力有年,因達世機,遂思退逸。但知詩可忘情,不料酒能致禍,是以遭人欺,遭人誘,無術關防。致身危,致身辱,何能拯救?戀三盞之黃湯,喪一生之清德,有玷伯倫之裔,更染醅甕之名。言行不虛,甘情伏罪。

  四水和供曰:

    伏念妾本良家,幼遭不幸,父娘賣我以圖財,身命從人而失節。女工不習,樂藝是供。日日倚門巧笑,朝朝掩扇清歌。東家食而西家宿,乃有四水和之稱。張郎婦而李郎妻,故惹眾人之爭禍。自期禮法之難容,至此所供是實。

  王十萬供曰:

    念某生於富室,長在明時,不知父祖之勤勞,乃效狂徒之放肆。倚錢威,仗錢勢,任意施為。稱心行,隨心好,全忘潰乏。揮金如土,招人啟十萬之稱;得罪為囚,恨我至一貧如洗。興言至此,欲悔何追?禍敗自求,敢辭公判?

  張捨命供曰:

    本非仕宦之家,原少父師之教,養成愚俗之才,習就兇頑之性。義禮茫然,貪欺是尚,損於人利於己,自以為常。愛之生惡之死,誰能敢犯?轉目妄恩,吹毛復怨,憑血氣之強,仗粗豪勇。一語不容,半錢不捨,惡極刑加,何辭脫罪?

  李頂缸供曰:

    念某生來愚鈍,老大無才,不識高低,強隨好惡,比楊妃之病齒,效越女之顰眉。食嚼殘之蔗,空慕其名;披已弊之裘,甘希其色。貪餌忘鉤,愛食入網。捉閒捕空,名為剗趕;替人受禍,可謂頂缸。既同眾犯之名,敢避一身之罪?

  五人拱畢,侍吏奉上。

  觀老詳示良久,揮筆判曰:

    人非聖哲,豈有全德!雖物欲之難除,然是非之易鑒。心為欲宰,欲聽心施,心若端良,欲何不善!酒色財氣乃世所當然,但人有君子、小人之分,故事有敗德、成仁之道,所以用同而功異也。君子正心節欲,節之則吉;小人縱欲亡心,縱之則凶。其酒色財氣,豈能成人敗人者哉?切照劉醅甕,以酒虧儒者之名;四水和,以色失良家之節;王十萬,以財傾殷富之基;張捨命,以氣損買身之理;李頂缸,乃各犯之干連,於情理則庶幾少減。依明條各仗從輕,自此後須當改業。

  是後傳播遠近,至今江湖間以為調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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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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