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海軍工程案

英國海軍工程案
作者:蔡和森
1923年5月16日
本作品收錄於《嚮導

署名「和森」發表

  路透社五月一日倫敦電:海軍部國會秘書孟塞爾氏今日在下院提出海軍工程請予票決案,謂英國現既采一權標準之制,故今後尤須能迅調英艦駛往世界任何部份。海軍部擬在馬爾太、阿典、錫蘭、仙光、新加坡添置油池。此路極關重要,非至準備完善時,英國不能保障殖民地之安寧,或充分保護英在東方之利益。孟塞爾氏繼陳述新加坡築軍港辦法,工党某議員問曰,防誰乎?答稱並非防人,但不過保險耳。此項計劃,國防委員會既主張於先,前內閣與現內閣亦皆贊成於後,而殖民地又催辦甚力。華會公約不包括香港之發展在內,故此工程尤屬必要。英國在遠東領土,目前未有可容一主力艦之船塢。所需建築經費,已減去一百五十萬鎊,而爲九百五十萬鎊,大約分十年撥用,深望甚有直接關係之殖民地可通力合作云。工黨海氏反對此計畫,謂全部問題爲英國是否在新加坡設防禦工程以制美國或日本,遠東人民恐將視此舉爲直接挑釁舉動,日本人尤將有此感想云。自由党蘭白特氏提議不投票以示反對,並依據國際聯盟會章第八條,質問政府曾否商諸日本,如未則蔑視聯盟。又謂此軍港與殖民地甚有關係,政府曾商諸澳洲乎?孟塞爾答曰,商諸澳洲,已得同意。蘭白特氏繼謂何不稍待至帝國會議之後,蓋此軍港不僅費二千萬鎊,且須駐重兵以守之,費巨欵於新加坡,而置帝國中心之倫敦於不顧,無以防天空之攻擊,不亦妄乎?自由黨愛士葵稱,此計畫在軍略上與財政上,大宜審愼,雖不違背華會公約,但須在道德與精神方面,特考慮之,孰能決定十年之後今日軍艦尚爲海戰中分決勝負之要素乎?從前無遠處之軍港,未嘗不能保護海外商業,今何不仍舊貫乎?興此費巨而無確實把握,且多危險之工程,實非必要云。自由党貝萊爾斯氏辯稱,國際聯盟會章第八條之目的,僅欲防甲國向乙國秘密備兵,今新加坡之工程並非秘密,且此問題曾在華會詳言之,華會固深知英國可在新加坡築軍事根據地也。日本所最注意者,在軍港設立地點,不應密近日本,所應討論者,惟此而已。商業中心今已移至太平洋,英國苟無大軍港,則不能維持其遠東艦隊。新加坡將來或可爲美國所利用,以保衛非列濱羣島,此乃一種弭戰之善具。吾人非謂英國或美國擬與日本興戎,但日本穩健派能否久握政權,而不爲軍閥所代有,則非英人所能知,如英國將來欲保衛澳洲,則非在遠東有主力艦與船塢不爲功,新加坡處於帝國之中央,勝於朴資茅之船塢云云。海軍大臣愛梅立氏起稱,華會明白了解新加坡不在公約範圍之內,英國既無危及日本之意,亦無慮及將來日本或與他國邦交決裂之念。此後十年或五十年內軍港與主力艦斷不至遽成廢物,蓋海軍專家無一不謂戰艦在可預料之長久時期內,仍不失爲戰中之主力也。愛梅立又稱,政府擬在新加坡築一修艦駐艦之根據地,可容最大最新之主力艦,凡各工場及軍藥庫等,當然設備完善。至於駐防一層,現有兵力或須加增,或無需偉大陸軍或航空軍,因他國大軍未必能於海軍來援以前,遽即登陸也。不投票之動議,卒以二五三票對九四否決之,此案遂成立。

  英國帝國主義者何以要在新加坡設軍港?爲的是要保障「在遠東的領土」和「香港之發展」;從「新加坡至香港」,全憑他海軍的優勢來制遠東民族的死命,固然日本帝國主義將遭他的打擊,而宰割鯨吞的目的物便是中國。英美協力霸占遠東宰割中國之局勢,是在上次華盛頓會議確定的,故英國帝國主義者在下院再三申明華會明白了解新加坡與香港不在公約範圍之內。上幾月美國撤囘大西洋艦隊與太平洋艦隊合併而集中於太平洋(見本報十六期)未曾遭英國的反對,自然這次英國要在新加坡建軍港,也不會遭美國的反對。英美協同東侵的步驟來得這樣兇猛,這樣可怕,不僅給感覺敏銳的日本帝國主義者一大驚駭,全中國人民與日本工農羣衆的覺悟分子也要感受一種可怕的驚駭。

  美國帝國主義者用門戶開放政策打破了以前「英日霸占中國」的局勢——即英日同盟,同時按照美國的計劃,完成了「英美霸占中國」的局勢。新銀行團之組成,北京政權之歸於直系軍閥,外交系之得勢,親美空氣之濃厚,都是這種局勢的表現。

  所以中國獨立奮鬥之第一步當用適合於民族獨立的外交政策,打破英美在華的霸占局勢;第二步當用民族革命手段,完全推翻一切外國帝國主義在華的掠奪權利。在第一步,自然應當儘先聯合全世界反帝國主義的領袖勞農俄國;然後以中俄聯合爲中心,在一定程度內,聯及德國,或那被迫而自稱「改變對華態度」的日本,縱然日本帝國主義始終是我們主要的仇敵之一個,但我們應當利用這個醜態畢露,他日不能在華發生無形權力的仇敵與那兩個假仁假義的仇敵之間的衝突,儘可能搖動英美在華之霸占局勢;不過這種政策,惟有首先與勞農俄國密切的結合後,才能有效而無害。孫中山先生以前也曾說過這種中俄德日四國同盟的政策,但他有一點重大的錯誤,就在重視日德而視蘇俄不過爲通德之樞紐,這樣便要喪失這種政策的眞正價值與功效,自他與越飛在滬接洽之後,似乎這種錯誤已改正了。

  故我們要積極的準備干涉下次帝國主義的大屠殺與中國民族的解放,惟有早日聯合蘇俄。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1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