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公德政碑
作者:鍾惺 
本作品收錄於《鍾惺集

徵吏治者必以言,然有氓隸之言,有文士之言。一文士之標詡,不若千萬氓隸之言之公也;眾文士之倡和,不若一氓隸之言之信也。雖然,此為夫治行無實,而藉文士之言以潤色之也云爾。若夫實心實政,加於上下,達於幽明,千萬人輿誦之矣。一夫心許之矣,乃或慮之於心而未能出之於口,出之於口而未能傳之於世。用文士之筆舌,代吏民之心口,此從來史家《循吏》之所為傳也,豈可廢哉!而余非其人也。

銓部有范質公者,曾為東昌司李。余友王永啟督學山東,曾為余言其人,清真簡遠,有名士之風,而不廢吏事。余心儀之久矣。公且入為銓部,疏理人才,維持世運。天下人誦公之為名銓部,不暇知公筮仕之一郡與司李之一官;而東昌吏民,親被周澤,優渥沾足,若東方之戀袞衣,南國之思甘裳,又不必知公之為名銓部。所知者,公在東昌一郡、司李一官之政而已。

兗郡丞楚人周君者,公舊屬吏也。姑順吏民之意,取公宦跡之在一官、名實之在一郡者,垂之樂石,而屬余紀之。其言曰:「公之為名銓部,子所知也。乃若東昌為京輔舟車孔道,公之為司李,正旱蝗相仍、人相食之時也。公巧出於誠,捷生於靜,苦心本於曠懷,而多方行以無事。事未至而經營,則若革大戶以疏里甲之蠹,除馬戶以清郵傳之役。事至而修救,則若查粥賑以活道堇,置膳田以息踐更,條《捕蝗十議》以救田稚。事已而善後,則又若年豐穀賤,酌為入穀抵銀之議,增其直,俟時而平散之。諸如小大之獄必以情,身處於無欲,而墨吏望風去。此雖一官之職,一郡之事,不足以盡公,乃東人所以知公誦公者,止此而已。雖然,立石誦公者,東人意也,非公意也。公無意於東人之誦,而似不能不忘情於子之文。是以聽其立石而不辭,子其為東人紀之!」

余猶記吾鄉人蔡君作臨清守時,移書於余,大索余集,云其意出范公,其言與今周君之言合。夫周君欲以余文代吏民之心口,而公反借吏民之心口以博余文。身操天下鑒衡,少年隆貴,而區區然屑屑然欲得疏賤文士之一言以為重,此其虛懷曠識,有大過於今人者,此公所以為天下名銓部也。而惜余非其人也。

(沈刻《隱秀軒集·文收集》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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