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5号令
← |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号令 |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5号令 2020年1月25日 发布机关: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6号令 |
原文地址: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5号令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依照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经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1.全市全体公职人员从1月26日(正月初二)早上8时起,不得离开辖区,随时待命。
2.全市范围内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从1月26日(正月初二)早上8时起,在市(区)与县、县与县、县与镇、镇与镇、镇与村、村与村之间设卡检查。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救灾车辆、冷链运输车辆、重型载货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同时,加强司机健康检测,严禁货车载人通行。
3.全市所有宾馆酒店、饭店餐馆、农庄等,从1月26日(正月初二)早上8时起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此令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防控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市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督查问责组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追责问责。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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