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舟雙輯
作者:包世臣 

述書[中]

余既述諸君子之言為書,因以己意遇之,而知其悉合於古也。右軍以管為將軍,明書道之機樞在管,而管之不可亂動也。今小仲之法,引食指加大指之上,置管於食指中節之端,以主節斜鉤之;大指以指尖對中指中節拒之,則管當食指節灣,安如置床;大指之骨外突,抑管以向右,食指之骨橫逼,挺管以向左,則管定;然後中指以尖鉤其陽,名指以爪肉之際距其陰,小指以上節之骨貼名指之端;五指疏布,各盡其力,則形如握卵,而筆鋒始得隨指環轉如士卒之從旌麾矣。此古人所謂雙鉤者也。東坡有言:「執筆無定法,要使虛而寬。」善言此意已。

仲瞿之法,使管向左迤後稍偃者,取逆勢也。蓋筆後偃,則虎口側向左,腕乃平而覆下如懸。於是名指之筋,環肘骨以及肩背;大指之筋,環臂灣以及胸脅。凡人引弓舉重,筋必反紐,乃長勁得刀。古人傳訣所為著懸腕也。唐賢狀撥鐙之勢雲: 「如人並乘,鐙不相犯。」蓋善乘者,腳尖踏鐙,必內鉤,足大指若縫,腿筋皆反紐,是以並乘而鐙不相犯。此真工為形似者矣。至古之所謂實指虛掌者,謂五指皆貼管為實,其小指實貼名指,空中用力,令到指端,非緊握之說也。握之太緊,力止在管而不注毫端,其書必拋筋露骨,枯而且弱。永叔所謂「使指運而腕不知」, 殆解此已。筆既左偃,而中指力鉤,則小指易於入掌,故以虛掌為難,明小指助名指揭筆尤宜用力也。大凡名指之力可與大指等者,則其書未有不工者也。然名指如桅之拒帆,而小指如桅點之助桅,故,必小指得勁,而名指之力乃實耳。

山子之法,以筆毫平鋪紙土,與小鐘始艮終乾之說同,然非用仲瞿之法,則不能致此也。蓋筆向左迤後稍偃,是筆尖著紙即逆,而毫不得不平鋪於紙上矣。石工鐫字,畫右行者,其鐓必向左。驗而類之,則紙猶石也,筆猶鑽也,指猶錘也。是故仲瞿之法,足以盡側、勒、策三勢之妙,而弩、[走+翟]、掠、啄、磔五勢入鋒之始,皆宜用之。鋒即著紙,即宜轉換;於畫下行者,管轉向上;畫上行者,管轉向下;畫左行者,管轉向右。是以指得勢而鋒得力。惟小正書,畫形既促,未及換筆而畫已成,非至神熟,難期合法。故自柳少師以後,遂無復能工此藝者也。

始艮終乾者,非指全字,乃一筆中自備八方也。後人作書,皆仰筆尖鋒,鋒尖處巽也。筆仰則鋒在畫之陽,其陰不過副毫濡墨,以成畫形,故至坤則鋒止,佳者僅能完一面耳。惟管定而鋒轉,則逆入平出,而畫之八面無非毫力所達,乃後積畫成字,聚字成篇。過庭有言「一筆成一字之規,一字乃通篇之準」者,謂此也。蓋人之腕本側倚於幾,任其勢則筆端仰左而成尖鋒;鋒既尖,則墨之所到多筆鋒所未到。走過庭所譏「任筆為體,聚墨成形」者已。以主所述,凡皆以求墨之不溢出於筆也。

青立之所謂「筆必斷而後起」者,即無轉不折之說也。蓋行草之筆多環轉,若信筆為之,則轉卸皆成扁鋒,故須暗中取勢換轉筆,過也。小仲所以憾未能盡側者,謂筆鋒平鋪,則畫滿如側,非尚真側也。漢人分法,無不平滿。中郎見刷牆堊痕而作飛白,以堊帚鋒平,刷痕滿足,因悟書勢,此可意推矣。古碑皆直牆平底,當時工匠知書,用刀必正下以傳筆法。後世書學既湮,石工皆用刀尖斜入,雖有晉、唐真跡,一經上石,悉成尖鋒,令人不復可見始艮終乾之妙。故欲見古人面目,斷不可舍斷碑而求匯帖已。余見六朝碑拓,行處皆留,留處皆行。凡橫直平過之處,行處也,古人,必逐步頓挫,不使率然徑去,是行處皆留也。轉折挑剔之處,留處也,古人必提鋒暗轉,不肯¤[扌+厭]筆使墨旁出,是留處皆行也。完白計白當黑之論,即小仲左右如牝牡相得之意。小仲嘗言近世書鮮不鬩牆操戈者,又言正書惟太傅《賀捷表》、右軍《旦極寒》、大令《十三行》是真跡,其結構天成;下此則《張猛龍》足繼大令,《龍藏寺》足繼右軍,皆於平正通達之中,迷離變化不可思議。余為申之,以《刁遵志》足繼太傅。河南《聖教序記》其書右行,從左玩至右,則字字相迎;從右看至左,則筆筆相背。噫!如此斯可與言書矣。


述書[下]

字有九宮。九宮者,每字為方格,外界極肥,格內用細畫界一「井」字,以均布其點畫也。凡字無論疏密斜正,必有精神挽結之處,是為字之中宮。然中宮有在實畫,有在虛白,必審其字之精神所注,而安置於格內之中宮;然後以其字之頭目手足分佈於旁之八宮,如j隨其長短虛實而土下左右皆相得矣。每三行相併,至九字又為大九宮,其中一字即為中宮,必須統攝上下四旁之八字,而八字皆有拱揖朝向之勢。連字移看,大小兩中宮皆得圓滿,則俯仰映帶,奇趣橫出已。九宮之說,始見於宋。蓋以尺寸算字,專為移縮古帖而說,不知求條理於本字,故自宋以來,書家未有能合九宮者也。兩晉真書碑版不傳於世,余以所見北魏、南梁之碑數十百種,悉心參悟而得大小兩九宮之法。上推之周、泰、漢、魏、兩晉篆分碑版存於世者,則莫不合於此。其為鐘、王專力可知也。世所行《賀捷》、《黃庭》、《畫贊》、《洛神》等帖皆無橫格,然每字布勢奇縱周致,實合通篇而為大九宮。如三代鐘鼎文字,其行書如《蘭亭》、《玉潤》、《白騎》、《追尋》、《違遠》、《吳興》、《外出》等帖,魚龍百變,而按以矩矱,不差累黍。降及唐賢,自如才力不及古人,故行書碑版皆有橫格就中。九宮之學,徐會稽、李北海、張郎中三家為尤密,傳書俱在,潛精按驗,信其不謬也。

然而畫法字法,本於筆,成於墨,則墨法尤書法一大關鍵已。筆實則墨沈。凡墨色奕然出於低上,瑩然作紫碧色者,皆不足與言書,必黝然以黑,色平紙面,諦視之,紙墨相接之處,彷彿有毛,畫內之墨,中邊相等,而幽光若水紋徐漾於波發之間,乃為得之。蓋墨到處皆有筆,筆墨相稱,筆鋒著紙,水即下注,而筆力足以攝墨,不使旁溢,故墨精皆在紙內。不必真跡,即玩石本亦可辯其墨法之得否耳。嘗見有得筆法而不得墨者矣,未有得墨法而不由於用筆者也。


歷下筆譚[節錄]

用筆之法,見於畫之兩端,而古人雄厚恣肆令人斷不可企及者,則在畫之中截。蓋兩端出入操縱之故尚有跡象可尋,其中截之所以豐而不怯、實而不空者,非骨勢洞達,不能倖致,更有以兩端雄肆而彌使中截空怯者,試取古帖橫直畫,蒙其兩端而玩,其中截,則人人共見矣。中實之妙,武德以後,遂難言之。近人鄧石如書,中截無不圓滿遒麗,其次劉文清中截近左處亦能潔淨充足,此外則並未夢見在也。古今書訣俱未及此,惟思白有筆畫中須直,不得輕易偏軟之說,雖非道出真際,知識固自不同。其跋杜牧之《張好好詩》雲「大有六朝風韻」者,蓋亦賞其中截有豐實處在也。

北碑畫勢甚長,雖短如黍米,細如纖毫,而出入收放、俯仰向背、避就朝揖之法備具。起筆處順入者無缺鋒,逆入者無漲墨,每折必潔淨,作點尤精深,足以雍容寬綽,無畫不長。後人著意留筆,則駐鋒折穎之處墨多外溢,未及備法而畫已成;故舉止匆遽,界恆苦促,畫恆苦短,雖以平原雄傑,未免斯病。至於作勢裹鋒,斂墨入內,以求條鬯手足,則一畫既不完善,數畫更不變化,意恆傷淺,勢恆傷薄,得此失彼,殆非自主。山谷謂征西《出師頌》筆短意長,同此妙悟。然渠必見真跡,故有是契,若求之匯帖,即北宋棗本,不能傳此神解,境無所觸,識且不及,況雲實證耶!


答熙載九問[節錄]

問:自來論具書以不失篆分遺意為上,前人實之以筆畫近似者,而先生駁之,信矣。究竟篆分遺意寓於具書從何處見?

篆書之圓勁滿足,以鋒直行於畫中也;分書之駿發滿足,以毫平鋪於紙上也。真書能斂墨入毫,使鋒不側者,篆意也;能以鋒攝墨,使毫不裹者,分意也。有漲墨而篆意湮,有側筆而分意漓。誠懸、景度以後遂滔滔不可止矣。

問:先生常言草書自有法,非字體之說也。究竟何者為草法?

《書譜》雲:「真以點畫為形質,使轉為性情;草以使轉為形質,點畫為性情。」是真能傳草法者。世人知真書之妙在使轉,而不知草書之妙在點畫,此草法所為不傳也。大令草常一筆環轉,如火筋劃灰,不見起止。然精心探玩,其環轉處悉具起伏頓挫,皆成點畫之勢。由其筆力精熟,故無垂不縮,無往不收,形質成而性情見; 所謂畫變起伏,點殊衄、挫,導之泉泣,頓之山安也。後人作草,心中之部分,既無定則,毫端之轉換,又復鹵莽,任筆為體,腳忙手亂,形質尚不備具,更何從說到性情乎?蓋必點畫寓使轉之中,即性情發形質之內,望其體勢,肆逸飄忽,幾不復可辨識,而節節換筆,筆心皆行畫中,與真書元異。過庭所為言「張不真而點畫狼藉」,指出楷式,抉破¤奧也。

至謂「鍾不草而使轉縱橫」,此語並傳盡真法。蓋端莊平直,真勢也;古人一點一畫皆使鋒轉筆以成之,非至起止掣曳之處乃用使轉。縱橫者,無處不達之謂也。盤紆跳蕩,草勢也;古人一牽一連筆皆旋轉,正心著紙,無一黍米倒塌處。狼藉者,觸目悉是之謂也。草法不傳,實由真法之不傳。真草同源,只是運指換筆。真則人人共習,而習焉不察;草則習之者少,故謂草法不傳耳。然草書部分亦是一大事,《晉書》所謂「殺字甚安」是專言結構。不力究此義,所以日趨狂怪繚繞而不可止也。草故有法,然豈有別法哉?千年黑洞,今始鑿出一線天。

然工力互有深淺,吳郡所為嘆右軍博涉多優也。抑余有更為吳郡進一解者,書之形質如人之五官四休,書之情性如人之作止語默,,必如相人書所謂五官成,四體稱,乃可謂之形質完善,非是則為缺陷;必如《禮經》所謂九容,乃得性情之正,非是則為邪僻。故真書以平和為上,而駿宕次之;草書以簡淨為止,而雄肆次之。是故有形質而無情性,則不得為人,情性乖戾又烏得為人乎!明乎此而自力不倦,古人未嘗不可企及耳。

問:先生嘗云:「道蘇須汰爛漫,由董宜避凋疏。」爛漫、凋疏。章法中事乎?

筆法中事乎?汰之。避之。從何處著手?爛漫、凋疏。見於章法而源於筆法。花到十分爛漫者,菁華內竭,而顏色外褪也;草木秋深,葉凋而枝疏者,以生意內凝而生氣外蔽也。書之爛漫,由於力弱,筆不能攝墨,指不能伏筆,任意出之,故爛漫之弊至幅後尤甚。凋疏由於氣怯,筆力盡於畫中,結法止於字內,矜心持之,故凋疏之態在幅首尤甚。汰之,避之,唯在練筆。筆中實則積成字,累成行,綴成幅而氣皆滿,氣滿則二弊去矣。寶晉藉《辭中令書》,畫瘦行寬而不凋疏者,氣滿也。戲鴻堂摘句《蘭亭詩》、《張好好詩》, 結法率易,格致散亂而不爛漫者,氣滿也。氣滿由於中實,中實由於指勁,此詣甚難至,然不可不知也。


《十七帖》疏證

十七帖初刻於澄清堂,其本未見。宋以後匯刻本,單行本,有釋文本,唐臨本,所見不下十餘種,大都入多尖鋒,出多挫鋒,轉折僵削,俗工射利所為也。碧溪上人以余刪擬《書譜》已刻成,欲寫刻《十七帖》,以道吳郡之源,其意甚盛,故為作是卷。梁武帝稱右軍字勢雄強,若龍跳天門,虎臥鳳閣。唐文皇稱右軍點曳之工,裁成之妙,勢似奇而反正,意若斷而還連。余遠追微旨,結體則據棗本《閣帖》,用筆則依秘閣《黃庭》,文房《畫贊》,而參以劉宋《爨龍顏》,東魏《張猛龍》兩碑,以不失作草如真之遺意。為自來臨寫《十七帖》家,開一生面。以俟異日,或得澄清堂本,證其得失。各本帖或多或少,前後編次及釋文,亦互異,又句讀多不可離。余故據史傳,按文論世,為之移並,隨手作行,不拘成式,而別以真書釋而疏之如左。

十七日先書,郗司馬未去,即日得足下書,為慰,先書以具,示複數字。

全帖前人皆以為與益州刺史周撫道和者,有閣本《周益州送邛竹杖》帖可證。以帖首二字為名。郗司馬,名曇,字重熙,鑑字道徽之子。右軍妻之仲弟,大令前妻之父。永和一年,會稽王以撫軍大將軍輔政,引為司馬。道徽嘗過王敦,留姑孰,撫時為敦從事中郎,是宜與郗氏有舊。然重熙未嘗膺梁益之命,或遣信而附書也。

計與足下別廿六年,於今雖時書問,不解渴懷。省足下先後二書,但增嘆慨。頃積雪凝寒,五十年中所無。想頃如常。冀來夏秋間,或復得足下問耳。比者悠悠,如何可言。

右軍為敦從子,至承器賞。撫以府寮為私人,故與右軍特厚。太寧二年,敦為逆,撫以二千人從。敦敗,撫逃入西陽蠻中。是年十月,詔原敦黨撫自歸扉下。時右軍為秘書郎,同在都。咸和初,司徒王導茂宏輔政,復引為從事中郎,旋出為江夏相,監沔北軍,鎮襄陽,歷守豫章,代毋丘奧監巴東軍,刺益州。計自太寧三年至永和五年,適廿六年。是年大將軍褚裒北伐敗績,「悠悠如何可言」,蓋指此。玩詞意,是久別得書而復者,當即附郗之先書,帖宜居前,以全帖名十七,故存其舊。

諸從並數有問,粗平安。唯修載在遠,音問不數,懸情。司州疾篤,不果西公私可恨。足下所云,皆盡事勢,吾無間然。諸問想足下別具,不復具。

撫王氏故吏,殆拳拳右軍諸從,故詳答之。右軍以永和四年,由江州刺史入為護軍將軍,在都城,故問數達也。修載名耆之,王廙世將之子,為鄱陽太守,故雲在遠。司州名胡之,字修齡,修載之兄,皆右軍同祖弟。永和五年,石季龍死,朝議以修齡有聲譽,用為司州刺史,以綏集河洛,辭有疾,未行而卒。所云「皆盡事勢吾無間然」者,永和六年,以殷浩督揚、豫、徐、青、兗五州軍事,假節圖北伐,似撫來書亦不以此舉為然,與右軍有同心也。書定出其時,各本或有或無,他帖刻者,戲鴻本似出徐會稽,然最有行間法。

去夏得足下致邛竹杖皆至此,士人多有尊老者,皆即分佈,令知足下遠惠之至。

往在都,見諸葛顯,曾具問蜀中事,雲成都城池門屋樓觀,皆是秦時司馬錯所修,令人遠想慨然,為爾不。信具示,為欲廣異聞。

「顯」字,依草法定是「顯」,撿《蜀志》,顯父攀,攀父喬,喬瑾次子也。瞻未生前,瑾命喬入蜀,為亮後。恪既族,攀仍後瑾,至顯乃與瞻孫京,同移河東。《華陽國志》雲,平蜀之明年,移蜀大臣宗預、廖化、諸葛顯等於東。按中宗即位建康,右軍年已十五,時諸葛誕孫恢為會稽太守,顯或南依恢,故右軍得在都見之也。上距東移蓋五十二年。「令人」六字,本旁註,唐人臨入正文,從之。

知有漢時講堂在,是漢何帝時立此,知畫三皇、五帝以來備有,畫又精妙,甚可觀也。彼有能畫者,不能因摹取,當可得不,信具告。

「知有」至「此知」十五字,各本無,唐臨及《閣帖》有之,今依補。

彼鹽井火井皆有不,足下目見不,為欲廣異聞,具示。

朱處仁今所在,往得其書,信遂不取答。今因足下答其書,可令必達。

處仁當是龍驤將軍朱壽。《穆帝紀》所載,永和五年,與撫同擊范賁,平益州者也。《通鑑》或本誤作燾(燾乃西蠻校尉,別一人)。

以上五帖,當是一書,先謝遠惠,次雜問蜀事,末附致朱書,系由護軍出守會稽後作。

得足下旃罽胡桃藥二種,知足下至戎鹽乃要也,是服食所須,知足下謂頃服食,方回近之,未許吾此志。知我者希,此有成言,無緣見卿,以當一笑。

至,摯也。別帖屢言情至,此其省文,非至止之至,謂勤也。如迨其謂之,遐不謂矣之謂。索戎鹽,先致謝耳。方回,郗愔字,右軍妻之長弟,史稱其棲心絕穀,修黃老之術,與右軍及高士許詢游東土,不樂參朝政,有邁世風。「頃服食」作「須」者,誤。「未許吾此志」,言方回雖近道,猶未能深信也。

吾服食久,猶為劣劣,大都比之年時為復可可,足下保愛為上,臨書但有惆悵。

連上服食而申言之。

天鼠膏治耳聾有驗不?有驗者乃是要藥。

天鼠即今飛鼠,毛赤而尖,蒼白,似黑狐,蜀產也。

以上三帖當是一書。

虞安吉者,昔與共事,常念之,今為殿中將軍,前過雲,與足下中表,不以年老,甚欲與足下為下寮,意其資可得小郡。足下可思致之耶?所念,故遠及。

《墨藪》載安吉善書,別帖有虞義興適道此,或即其人,然史無可考。帖雲「遠及」,當與撫也。

來禽、櫻桃、青李、日給滕,子皆囊盛為佳,函封多不生。

足下所疏雲,此果佳,可為致,子當種之,此種彼胡桃皆生也。吾篤喜種果,今在田裡,唯以此為事,故遠及。足下致此子者,大惠也。

上此,此「來禽」四果,下此,此會稽胡桃,即撫前所致者,故雲彼以明之。前列果名,乃索其子,定是一帖。前人有謂此帖為與桓宣武者。宣武以永和三年滅蜀,右軍以十一年去官,帖雲「今在田裡」,是去官後語,宣武未再至蜀,何能與宣武邪?

旦夕都邑動靜清和,想足下使還,具時州將桓公告,慰情,企足下數使命也。謝無奕外住,數書問,無他。仁祖日往,言尋悲酸,如何可言。

撫以永和九年斬蕭敬文,「使還」指此,「具時州將」時是也。撫已由征虜安西進平西,言以此功,朝議當進為鎮征,極州將之榮也。入昇平,果進鎮西,其卒也贈征西。桓公以永和十二年大敗姚襄於伊水,收復洛陽,修五陵。「告慰」者,言接其告欣慰也。情企數使,撫前助桓公平蜀,或欲引之北伐,有疏請也。仁祖,謝尚字,尚弟奕,字無奕。昇平一年五月,尚卒,朝議以尚在北得人,故以奕代尚刺豫州,北伐慕容雋,明年卒於軍。「外住」指此。此昇平一年書。

省別,具足下小大問,為慰。多分張,念足下,懸情。武昌諸子,亦多遠宦,足下兼懷,並數問不。老婦頃疾篤救命,恆憂慮,余粗平安。知足下情至。

陶侃士行以咸和四年平蘇峻後,由江陵移鎮巴陵,五年斬郭默,加督江州,復移鎮武昌,九年辭鎮歸國,登舟而卒。屬吏畫其像於武昌西門,故稱之。士行十七子,九子舊史有名,撫妹為士行子婦。老婦,右軍稱妻也。

省足下別疏,具彼土山川諸奇。揚雄《蜀都》,左太沖《三都》,殊為不備悉。彼故為多奇,益令其遊目意足也。可得果當告卿求迎,少人足耳。至時示意,遲此期,真以日為歲。想足下鎮彼土,未有動理耳。要欲及卿在彼,登汶領峨眉而旋,實不朽之盛事。但言此心,以馳於彼矣。

知彼清晏歲豐,又所出有無鄉,故是名處,且山川形勢乃爾,何可以不遊目。

知彼帖承上帖之意,定是一書。「所出有無」,言有他處所無,是當時語。「鄉」讀如「鄉」也,吾見於夫子之鄉,言蜀本古之名邦也。或以為無一鄉,或以為有異產,皆誤。

足下今年政七十耶?知體氣常佳,此大慶也。想復勤加頤養。吾年垂耳順,推之人理,得爾以為厚幸,但恐前路轉欲逼耳,以爾要欲一遊目汶領,非復常言。足下但當保護,以俟此期。勿謂虛言,得果此緣,一段奇事也。

右軍祖名正,故諱作政。撫以太寧二年自歸,至興寧三年卒於益州,歷四十三年。前在敦所,已洊歷顯職,史雖不言其壽數,大都七十餘矣。

吾有七兒一女,皆同生,婚娶以畢,唯一小者,尚未婚耳。過此一婚,便得至彼。今內外孫有十六人,足慰目前。足下情至委曲,故具示。

同生,一母也。「未婚之小者」乃大令。右軍孫楨之,外孫劉瑾,皆知名。此帖說欲游蜀而尚未果之故,以堅其約,當是最後書。各本無,唯唐臨本有,從之。

以上十九帖,定與撫。

雲譙周有孫,高尚不出。今為所在,其人有以副此志不,令人依依,足下具示,嚴君平、司馬相如、揚子雲皆有後不。

蜀人譙秀,周之孫也。李雄、李驤、李壽據蜀,三征皆不應。「今為所」言蜀已內屬,「在」,察也,猶在帝左右之在,連下九字為句。「雲譙周」下廿九字,十七帖本所無。「嚴君平」下十四字,閣本亦別為帖,唐臨本及大觀帖皆連為一,文義為優,從之。此帖定是永和三年,右軍為江州刺史時,聞宣武平蜀而致之者。留意人材,表章氣節,乃懷柔反側第一義,宣武薦秀卒不起,未必非此書啟之。撫欲炙之士,觀《虞安吉帖》,止敘弗論資,是未可與言此也。

以上一帖與宣武。

吾前東粗足作佳觀,吾為逸民之懷久矣,足下何以等復及此,似夢中語耶?無緣言面,為嘆,書何能悉。

會稽在金陵東,南朝時所謂東郡、東土、東中,皆斥會稽。雲「吾前」,是辭內史後語,「等」,待也,言同具逸民之志,何以遲遲不決。作方者誤復及此似夢中語,想右軍去官時,有書留之也。此帖當與方回。方回既姻親,又同志,故措辭直爽。《胡桃帖》「未許吾此志」之說,所由來也。此永和十一年書。

瞻近無緣省告,但有悲嘆,足下小大悉平安也,雲卿當來居此,喜遲不可言。想必果言,告有期耳。亦度卿當不居京,此既避,又節氣佳,是以欣卿來也。此信旨還具示問。

兩「告」字,各本俱作「苦」,傳模誤也。晉人言苦皆謂病,帖意殊不爾。此,此會稽。避,謂囂塵不及。「想必果言」為句,「告有期」屬其先告來期也。

知足下行至吳,念違離不可居,叔當西耶?遲知問。

方回以黃門侍郎出為吳郡守,固辭,乃改臨海。此右軍初聞吳郡命,喜其近東而致之書。叔謂重熙,「當西」謂其代荀羨為北中郎將鎮下邳也。

以上三帖皆與方回。

龍保等平安也,謝之甚遲,見卿舅可耳,至為簡隔也。今往絲布單衣財一端示致意。

今往十二字,各本皆別,唯唐臨本合,良是從之。

胡母氏從妹平安,故在永興居,去此七十也。吾在官,諸理極差,頃比復勿勿,來示雲與其婢問,來信不得也。

永興,今蕭山北,此會稽婢字絕句。

彼所須藥草可示,當致。

「須」,各本草法皆成「頃」筆駛所致耳。

以上三帖,不得主名,大都其群從也。

道光十三年四月十七八九日,作於小倦遊閣。兩目似霧看花,而下筆如鷹鸇搏擊,饒有不草使轉從橫之意,但發波時有剩墨,以為憾耳。嘉慶二十二年在都下,為新建余鼎銕香作《述書》,一卷字大才當此書四之一,而雄肆有若方丈。余明經久返道山,《述書》不知流落何所。蓋二十年來作小正書唯此二種也。延平劍合,以告有緣。安吳包世臣自記。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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