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蘿山集
卷六
作者:趙有善
1859年
卷七

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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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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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謂此詩及雨無正等篇。疑卽東遷以後之詩。以其有赫赫宗周褒姒滅之及宗周旣滅之語也。集傳亦取以載之。以備一說。然東遷之後。詩亡而降爲國風。則安得有雅。此殊可疑。

閟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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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言奄有下國。此又言奄有下土何耶。傳謂奄有下國。是封於邰。慶源輔氏謂使天下之民。皆得以稼穡於其土地。則是后稷奄有其土。然則上下所言。有廣狹之不同耶。

臯陶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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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言惠可底行。此句疑衍。敬哉有土之下。無禹答辭而便自贊其言之惠。恐似未安。無此一句而有土之下。直接以禹曰兪。文順理得。下文予未有知。是阜陶謙辭。於此而獨不謙者何也。

禹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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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于江海。傳順流而下曰沿。自江至海則固爲順流。而自海入淮則爲逆流。其說似不得通。陳氏循行水涯之說似勝。更詳之。

導荷澤註。待溢待。衍字之誤。

浹林之征。二十有五。有周禮作而。他稅則或二十而一。或二十而三。而漆林之稅獨重者。以其土地所生。非人力所作。無害於稅之重也。

西傾朱圉註。大河南傾之山。傾他本作境。

導沇水註。其後水流至未甞絶流。水流逕通一句。津渠勢改一句。尋梁脉水一句。尋梁。謂尋其梁脊也。脉水。謂證脉其水道也。○旣曰枯。又曰不絶。枯與絶。有異乎。滎與濟。同是一水。而註說如此未詳。

仲虺之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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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有禮覆昏暴。此言天道之福善禍淫者如此。人君必敬畏尊奉之。然後可受封殖之益。而免於覆亡之患。新安陳氏所謂審此理而謹諸己者此也。今諺解口訣。此兩句與欽崇天道。非謂一串事。似失照勘耳。

盤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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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顧于箴言。其發有逸口。按此謂憸民顧畏于箴言。恐或有逸口之發。以致箴言之來。况王者制其短長之命。尤豈不可畏云。註逸口猶可畏。此可疑。恐當曰箴言猶可畏。葢箴言。與制命相對耳。

洪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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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貞曰悔註。貞屯悔豫皆八。凡易之數。老陽九老陰六。少陰八少陽七。九六變而七八不變。故屯之初爻五爻以九變而於豫爲初五爻之八。四爻以六變而於豫爲四爻之七。而其第二第三第六凡三爻則得少陰八不變而於豫仍亦爲八。故曰貞屯悔豫皆八也。

大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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曷其不于前寧人注。當時謂武王爲寧王。因謂武王之大臣爲寧人也。按王與人。固當有別。然以經文考之。曰圖功曰攸受休曰惟休曰卛寧人。恐皆非主大臣而言者。且篇內有敷前人云者。而所謂前人。實指武王而言。則稱武王爲寧人。恐亦無害耳。

予曷其極卜。敢不于從。此謂雖不敢極卜。亦不敢不從卜云爾。註謂敢不從爾勿征。上文庶邦罔不反以下多有他語。則至此無承接。下文反復言卜不可不從之意。則此一段重在卜字。而註說如此可疑。

召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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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服于土中註。日東景夕云云。周禮曰晝漏半而置土圭表陰陽。審其南北。景短於土圭。謂之日南。是地於日爲近南也。景長於土圭。謂之日北。是地於日爲近北也。東於土圭。謂之日東。是地於日爲近東也。西於土圭。爲日西。是地於日爲近西也。如是則寒暑陰陽。偏而不和。又曰土圭之長。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適與土圭等。謂之地中。凡正日影。必以夏至日晝漏中而測之。中表之影。正在北而其長一尺五寸。東表之影。晝漏中日方午。影已斜而在東。得夕影。故曰影夕。西表之影。仍得朝時之影。尙在表西。故曰影朝。南表之影。只得一尺四寸。北表之影一尺六寸。葢日影每千里差一寸。而惟中表之影。得其中正。故謂之天地之中。○日東景夕。日西景朝之說。尋常疑之。今看語類。論說甚多。周禮鄭註云景夕謂日昳景乃中。景朝謂日未中而景已中。朱子曰日之中。各自不同。如極東處。日午以前須短。日午以後須長。極西處。日午以前須長。日午以後須短。故周禮以爲日北則景長多寒。日南則景短多暑。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此最分曉。竊以此說推之。東西南北。各從所見處定爲日之中。極東則東短而西長。故其所謂日之中。未及天之中。而必如昳然後乃得日中之景。極西則西短東長。故其所謂日之中。已過天之中。而雖未及中。已得日中之景。此所謂景夕景朝者也。所謂日北日南云者。從日麗天中言。日北是日之北也。日南是日之南也。鄭氏所謂近日遠日者。日行必近南故云然。東西放此。

洛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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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拜手以下。周公告卜之辭也。王拜手以下。王受卜復公之辭也。王肇稱以下。周公告王宅洛之辭也。公明保以下。王命公留洛之辭也。王命予以下。公許王留洛之辭也。此時王在鎬公在洛。其所問答。皆遣使往復。其曰予小子其退。只從洛言之。非王實在洛也。其曰公定予往已。謂周公定留洛之計。則王當往洛相宅云也。及周公許留然後王始在洛。告祭冊命。王在新邑以下是也。

王肇稱殷禮。自此以下。似是周公與成王相對酬酢。但前此無周公還周之事。亦無成王至洛之事。此爲可疑。竊意周公告卜後。成王遣使復公。周公又以來治洛之事告王。而王欲使周公留治。故不卽來洛。及周公許留然後始至洛。卽戊辰。王在新邑是也。此以前則周公在洛成王在周矣。但其間語意。多所未明。其曰伻從王于周。曰王命予來。曰來相宅。曰伻來毖殷。則似是自洛言之。其曰往新邑。曰汝往敬哉。曰彼裕我民。則又似自周言之。葢是時公雖在洛。其言或主洛而言。或主周而言。故如此耶。王曰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留洛而自歸往宗周。此與其退卽辟于周一般語意。但此時成王未甞至洛。則語亦不通。或者預從前頭至洛後言之耶。不敢質言。

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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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以制註。制裁度也。葢謂心自裁度。所引蘇氏說亦如此。然上曰學古入官。所學者法制。下曰典常作之師。典常亦法制。究其上下文勢。則似謂議事以法制。而註說如此。未詳其義。

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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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荒註。史氏以耄荒二字發之。亦以見贖刑爲穆王耄荒所訓耳。竊謂此於文義恐未安。若以耄荒二字爲貶辭。則度作以誥兩句。語意不襯。且史氏記王訓語。不當遽加貶辭。其意盖謂雖耄荒而亦作刑以誥云耳。

自作元命。元命是吉凶禍福之大命。天之所以栽培傾覆者。一出於至公。人之所以賞善罰惡者。亦一出於至公。則是天之大命。自我作矣。苟於用刑之際。或雜以私意。則不可謂大命。未知是否。

上刑適輕下服。下刑適重上服。蔡氏謂五刑疑赦。直罰之以金。不復降等用矣。然觀此適輕適重之說。則似亦有升降比附之道。假如入劓刑者參以情法。或適墨或適剕。如此而猶有可疑則赦而罰鍰。非一麗於刑。無所升降。直罰之以金也。

非德于民之中註。全民所受之中。此恐未然。盖此中字。卽下文咸中之中。以刑罰之得中言也。刑罰得中。乃所以德于民也。

周易本義附程傳啓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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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易何爲而作也。曰象陰陽而作也。天地間造化流行。發育萬物。大小大事。而究其本則陰陽而已。包犧氏仰觀俯察。始畫奇耦。以象陰陽。又於一奇一耦之上。各畫一奇一耦。以象陰中有陰陽。陽中亦各有陰陽也。自四而八。以成八卦。則三才之道備矣。自八而十六。自十六而三十二。自三十二而六十四。自始畫至此凡六重。而其法不過曰一陰一陽。各生一陰一陽而已。若自六十四而爲百二十八。引而伸之。其理無窮。而卦止於此者。以其重其三才而天下之理大槩備矣。卦畫旣立。又考其象。推其理而定爲卦名。使天下之人。因其名而考其義。以知治心修身之道。又占决所疑。以審趍避之方。此聖人作易之本意也。夏有連山之易。殷有歸藏之易。其書不傳。其䂓模凡例。今無可考。而連山首艮。歸藏首坤。則可知卦名之同。而其次序或異耳。文王作卦辭。以斷一卦之吉凶。周公繫爻辭。以明一爻之得失。其卦次亦非伏羲之舊。參以人事。定其先後。是乃後天之學。而其所稱周易者也。其分爲上下。朱子謂以其簡帙重大。然以程子上下篇義及先儒雙湖雲峯之說觀之。似非全無取義者。未知果如何也。孔子贊易。解文王卦辭者謂之彖傳。分爲上下。解周公爻辭者謂之象傳。亦自分上下。並文言繫辭上下說卦序卦雜卦爲十翼。漢儒費直取彖象傳。附于各卦之下。至王弼又分彖傳附于卦辭之下。象傳附于逐爻之下。因加彖曰象曰等字以表之。乾坤二卦。幷取文言以附之。宋晁氏呂氏始正漢儒之失。而猶未盡合古文矣。朱子更定著爲經二卷傳十卷。以復孔氏之舊。葢程子因費王所定作傳。而繫辭未及焉。朱子本義次序。盡因孔氏之舊。兩本幷行於世。或合以爲一。要之不可偏廢也。

明筮章。變及三爻。占兩卦體註。前十卦主貞。後十卦主悔。前後十卦。見啓蒙卦變圖。葢一卦變爲六十四。而三爻變者二十卦。其前十卦則初爻皆變。後十卦則初爻皆不變。此其別也。每圖主卦上下各一。從下逆數。其法亦同。

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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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之則河圖。朱子謂九爲乾一爲兌八爲離二爲震七爲坎三爲巽六爲坤四爲艮。葢取陰陽老少位與數而分屬之。此爲正義。胡玉齋圖多所換易。見於啓蒙附錄。可備一說也。○析合補空。指八卦方位而言。乾坤坎離。得四象之數而在外者。故仍其本位。兌艮震巽。得四象之位而居內者。故退補四隅。但先天圖乾居南坎居西兌從乾居東南巽從坎居西南。盖取陰陽盛衰之象。亦不盡用河圖之舊也。

文王八卦方位。改易伏羲卦圖之義。邵子有三說。朱子亦有所論。然窃甞思之。其序似主於五行生旺。坎者水之旺。離者火之旺。震巽木之旺而震陽木巽陰木。乾兌金之旺而兌陰金乾陽金。土旺中央。故坤居金火之間。艮居水木之間。總以言之。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此實有自然法象。隆山陳氏說盖主此義。恐是發前賢所未發也。先天圖主陰陽盛衰。後天圖主五行衰旺。各有其義。而其相生之妙則未始不同也。

初九潛龍。凡卦爻之辭。有只言象者。坤初六是也。有兼言象占者。此爻是也。又有不言象而只言占者。如乾元亨利貞是也。以此例之。無所不通矣。

六二匪冦婚媾。程傳二近於初。爲剛陽所逼故爲難也。設匪逼於寇難。則往求於婚媾矣。此說似爲通順。而本義不從。未詳其義。

上九擊蒙。本義以爲擊人之蒙。然上居無位之地。未必任擊蒙之責。義與初爻同。皆主治蒙者言。但以陰居初。其蒙未甚。故曰發。以剛居上。其蒙已極。故曰擊。文義恐是如此。更詳之。

上六小人勿用。戒占者不可用小人於開承之列。本義以爲不可用此占。可疑。

小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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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復自道。陽本在上之物。復謂上進也。

履卦取義。本義以爲履躡之意。葢本彖辭柔履剛之義。而未知其必然也。程子解柔履剛以爲柔履藉於剛。朱子以爲生受。然卦辭及六爻。解以踐履之履。意自可通。自下言之。爲踐藉於上。自上言之。爲踐履其下。本義以履虎尾。爲躡而進之。然雖在虎後。而自履其尾言之則謂之踐履。未爲不通也。更當詳之。

无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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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程傳曰不耕而穫。不菑而畬。謂不首造其事。又曰耕則必有穫。菑則必有畬。是事理之固然。又曰耕必穫菑必畬。非必以穫畬之富而爲之也。陳潛室謂三說自相牴牾。然大意則謂不於耕菑而求穫畬之利也。本義曰無所爲於前。無所冀於後。又語類曰若曰不耕而穫則多却而字。此爻自始至終。都不營爲。而偶然有得之意。竊謂治農者。無所期望則可矣。並與所當爲者而廢焉。此果成事理乎。耕則必穫菑則必畬。此固事理之當然。而或有不待耕菑而得穫畬之利者。正所謂无妄之福也。六二柔順中正。故有此象。耕菑下雖不着而字。義亦可通。但傳義說俱不如此。更當詳之。○本義無所爲於前。無所冀於後。是謂耕穫菑畬。俱不爲之矣。此果事理之當然耶。傳於象辭下。釋之曰旣耕則必有穫。旣菑則必成畬。非必以穫畬之富而爲之也。此謂不於耕而求穫。不於菑而求畬也。義理固好。而文勢恐或不順。未知何所適從耶。

六四簋貳之貳字。程傳屬上句。本義從陸晁之論屬下句。竊意樽酒簋爲一句。則此三字中無用薄之意。若曰罇酒簋二而用缶云則庶合薄禮之說。朱子謂人硬說作二簋。其實無二簋之實。然損卦二簋可用享。足可爲證。但二之作貳。有未詳者矣。

小利貞。程傳以小爲大小之小。本義以爲陰柔小人。而以彖傳證之。然彖傳曰小利貞浸而長也。陰浸而長。故君子不可大貞而小利貞。其義未知其不通。更當詳之。

上九匪冦婚媾。傳義所解。皆與屯六二不同。然從屯卦說。恐亦可通。葢屯六二之冦。卽指初陽。非此則當與九五爲婚媾矣。睽上九之寇。卽指二四二陽。非此則當與六三爲婚媾矣。此是屯六二傳說。而本義則以爲初非二之冦。乃求爲婚媾。恐不如傳說之平順。推之此卦。可作一義看。而傳義俱立別說。此爲未詳。

利西南。本義見險者貴於能止。處險者利於進。見險指內卦。處險指外卦耶。

六五十朋。本義兩龜爲朋。按詩註兩貝爲朋。徐氏說亦然。當云兩貝爲朋。十朋之龜。卽直二十貝者。而本義如此可疑。程傳龜屬下句。以漢食貨志考之。大龜之直爲十朋。據此則十朋之龜。似當爲一句。本義之不從傳說。其以此也歟。

九四程傳曰以陽居陰。剛决不足。欲止則衆陽幷進於下。勢不得安。猶臀傷而居不能安也。欲行則居柔失其剛壯。不能強進。其行次且也。按本義謂不與衆陽競進。而安出其後。可以亡其悔。傳說則以從羣行。爲亡其悔。盖當衆陽决陰之時。與之競進。爲合陽剛之道。而九四之有悔者。以其居柔也。以此言之。傳說似長。更當詳之。牽羊只取羣行之義。雖從本義說。恐亦無妨。

初六曰鼎顚趾。傳義皆以爲應四故顚矣。然竊詳其文義。恐或未然。九四曰鼎折足。卽此顚趾之意也。本義曰下應初六之陰則不勝其任矣。故其象如此。不勝任。雖指九四。而折足則是初六陰柔故也。且彖曰利出否以從貴也。本義曰從貴謂應四。應四旣爲從貴之利。又何以爲顚趾之象也。竊謂顚趾以其陰柔。出否以其應四也。如此則文義通順。但傳義及小註說。俱無此意。不敢質言。

上九可用爲儀。程傳羽。鴻之所用進也。本義則曰羽旄旌纛之屬。旣在雲逵則當爲人儀法。正如鳳凰來儀之儀。本義之說可疑。

歸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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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上六皆陰。而上爲震體。故以士言。三爲兌體。故以女言。

六五射雉。爲旅者有得有失。離有雉象。故以射雉言之。卽其所得也。亡矢。卽其所失也。爻自有此象。而本義以得此爻者言之。未詳其義。○射雉。傳謂取則於文明之道。本義謂得其爻者爲射雉之象。恐皆可疑。竊謂此爻文明之主。又得中道。故雖在旅而必有所得之物。其曰射雉者。離有雉象故也。

九二渙奔其机。程傳二目。初爲机。初謂二爲馬。本義則曰九奔而二机。葢以卦變言也。卦變多以成卦之象言。爻辭之全取其義。未見其例。更當詳之。

六三无咎。傳義皆曰無所歸咎。葢據象辭又誰咎也。然又誰咎。看作人誰咎之之意。未爲不通。其意若曰不節而能有嗟悔之心。可以无咎。離六五曰戚嗟若吉。萃上六曰齎咨涕洟无咎。以此例之。其義可見矣。

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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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哉乾元云云。經言元亨利貞。以人事言。此言元亨利貞。以天道言。葢曰德本天道。故推原以發明其義。以御天一句。乃說向卦辭。

大明終始一段。在乾道變化之上。雖從元亨之類。然文勢錯互。且首出庶物云云。繼於乃利貞之下。亦不相接。若乾道變化一段。承品物流形。首出庶物一段。承以御天。文義通順。而傳文不如此者何也。

各正性命。保合大和。本義各正者得之於有生之初。保合者全之於已生之後。據此則所以保合者。卽性命也。然性命理也。大和氣也。上下文義。似不相應何也。盖大和卽冲和之氣。而所以該貯性命者。其意若曰保合以大和云爾。語類皮殼𮖐米之喩可見。

首出庶物云云此一段。與上文文意不接。竊意乾道變化一段。承品物流形之下。此段承以御天之下。則上言天之四德。下言聖人之四德。段落分明。文意亦順。但傳義俱無此意。不敢質言。

象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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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有位志未光也。朱子以爲見不得。讀易到這般處。且恁地解云。然九五有中正之德。而猶有匪孚者。是志之未光也。盖天下有遠近昏明之異。故其歸有先後。傳引帝舜格苗事證之。其意可見。

繫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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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見矣。本義變化者。易中蓍策卦爻。陰變爲陽陽變爲陰者。窃謂易中卦爻自有變化。恐不必專以蓍策言也。

易曰自天佑之。漢上朱氏曰六五履信而思乎順。又自下而尙賢。是以自天佑之。若如此說則信順尙賢。俱屬於六五。恐未安。傳曰上明之極也。唯至明所以不居其有。能順乎理者也。五之孚信而履其上。爲蹈履誠信之義。五有文明之德。上能降志以應之。爲尙賢崇善之義。本義曰以剛居上而能下從六五。是履信思順而尙賢也。皆主上九言之。此爲正義。但履信恐不必以蹈履六五言。離有孚信之象。而九居其上。此爲履信。更當詳之。

形而上者云云。程子曰有形者器。無形者道。據此則形器爲一物。而尤菴引朱子陰陽爲形造化之用爲器之說。分形器二之。道也形也器也。作爲三層。如此則是形之外。別有上下也。與程子說不同。可疑。

與地之宜。先儒以地宜爲草木之類。以對鳥獸之文。然如此則上下文句不齊整。且不曰草木。而曰地之宜者。未知其穩矣。本義因王昭素語。以爲與地之間有天字。如此則與上文觀象觀法之說。恐相重疊。竊意象者日月星辰也。法者山川草木也。所謂宜者寒暑晝夜之運。發散成收之妙耶。如此則與上文象法。各自爲一義矣。

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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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至至之知終終之。本義知至屬之進德。知終屬之居業。程子說亦如此。然忠信非知之事。語意不甚襯貼。窃意忠信修辭。以內外言。知至知終。以知行言。恐不必分屬。忠信進德。也有知行。修辭居業。亦有知行。但分屬之說。已有程朱定論。不敢妄意。姑爲記疑。以備思辨。

說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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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决躁。臨川吳氏曰躁者陽之動也。按朱子謂陰體柔躁。只爲他柔。所以躁。剛便不躁。躁是那欲動而不得動之意。此見於坤卦小註。與吳氏說不同。據此則下一陽爲决。上二陰爲躁。如是看如何。

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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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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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神立尸之法。始於唐虞之時。尙書大傳曰堯入唐郊。丹朱爲尸。盖尸所以象神也。唐開元禮猶用之。至宋朝始廢。杜祐謂尸乃上古朴陋之禮。夷狄之法。其言過矣。果是夷狄之法。二帝三王。豈容循襲用之乎。

士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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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襚者西階東北面。哭踊三。註初死襚時。朋友君襚俱來。君使不哭。故朋友亦不哭。此則特來故哭。然受初死襚。君使拜送後。親者襚。庶兄弟襚。最後朋友始襚。則似無使同來之嫌。而註說如此。其義未詳。

君使人吊條。主人哭拜稽顙成踊。小斂條曰主人西面憑尸踊。主婦東面踊。不言哭。其下皆然。踊必哭。蒙上文耶。抑踊與哭。各是一事耶。

朝夕哭。婦人卽位于堂。西向南上。曲禮曰西向者。以南爲上。旣夕禮䟽曰統於堂下男子。先儒說如此。雖各有據。鄙意則殯在西階旣南首。故此亦南上。如襲前室中哭位。以南爲上也。未知如何。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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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子爲大宗之祖。其子孫雖不爲大夫。亦當世祀之耶。大夫三廟則當立始祖之廟。而其子爲士則禮不當祭及始祖。此廟何以處之。禮曰有其擧之。莫敢廢也。則亦當世祀之否。果爾烏在其適士二官師一之義耶。若曰大夫之子爲士。而毁其始祖之廟。士之子爲大夫而復立始祖之廟云爾。乍毁乍立。紛紜無定。亦豈不未安之甚耶。

春秋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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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元年三月。夫人孫于齊。傳去姜氏。絶不爲親。以親言之。夫人二字。似較重於氏。而存此去彼何也。且下文會禚會防享祝丘如齊師。皆稱姜氏。此獨去之者何義。哀姜之奔。書曰夫人姜氏孫于邾。其與聞乎故一也。而不去姜氏。此去姜氏者。似是闕文矣。○三十一年冬不雨。以時候言之。當曰無雪。而其云不雨者何也。

僖公元年七月。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十二月夫人氏之喪至自齊。傳以歸爲歸于魯也。齊魯相去不遠。七月歸之。十二月始至。恐無是理。竊意自夷歸于齊。至是始至于魯也。其不稱姓不去氏者。傳說恐鑿。似當爲闕文矣。

近思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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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仁義。朱子答張南軒,呂東萊書。並以中仁屬靜。正義屬動。其言曰指其未發而謂之中。指其全體而謂之仁。皆未離乎靜。處物之宜謂之義。處得其位謂之正。皆以感物而動之際爲言。末又引程子仁體義用之說證之。而本註則以正義屬靜。中仁屬動。未知何義。更當詳之。道體○下同

生之謂性云云。釋疑此段十二性字。皆說氣禀。中間便已不是性。此一箇性字。專指理言。或據此說以爲不是性一性字外。皆言氣質之性。竊意凡言本然之性氣質之性云者。皆就禀生以後言之。人生而靜以上則不容着得性字。然則此段諸性字。雖帶得氣質。而本然之性。亦在其中矣。

天地儲精。退溪曰言精而無極之眞在其中。守夢引朱子眞是不雜人爲之說。以爲此眞字不可泛然爲無極之眞。竊詳退溪之意。就儲精上發明理氣不相雜之妙。非論眞而靜之眞字。而守夢之疑如此何也。但退溪謂儲卽所謂妙合而凝之義。守夢以爲儲與凝有異。此說恐是。爲學○下同

延蔓之物。退溪曰學者被世習纏繞。若草木被延蔓之物。但上無草木字。又無被字。而其下只云卽上去文理甚不穩。窃詳本文之意。盖謂延蔓之物。無所纏繞可以上去。如匏蔓因其性則自然循物上去。若於中間纏繞於他物則不得延蔓。盖纏繞上去等語。只主延蔓之物而言。退溪却疑無草木字。殊不可曉。

乾乾不息云云其善是莫是過。上是字指不息於誠。下是字指懲窒遷改。或曰兩是字皆指下節。未知是否。註引朱子說曰乾乾不息者體也。去惡進善者用也。據此則乾與損益。分體用對待說去。又語類曰第一句言乾乾不息。第二句言損。第三句言益。葢以解第一句。若要不息。須着去忿欲而有所遷改。據此則重在乾乾不息。下二句特言所以不息之道耳。竊詳本文後至之至字。正謂至於誠。葢不息之誠。非可襲取。必待有懲窒遷改之工。然後可以至於是也。以是言之。下說似是正義耳。力行

語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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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論伊川言庶人子弟之入學者。亦皆有以養之曰。程子之言。未知何所據。比閭之學。來學者旣受學。退而習於其家。及其升而上也。春夏耕耘。餘時肄業。未聞上之人復有以養之也。夫旣給之以百畒之田矣。又給之以學粮。亦安得許多粮給之。此殊可疑。入學者若春夏耕耘。與歸農者何別。且在家肄業。無入學之義。且所業想必不專。未知古制果如何。

皇極內篇疑義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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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讀皇極內篇。其於揲蓍求章之法。未能釋然。思以一質於當世先覺之賢矣。山雲柳奉事示以疑義數條。葢其士友間往復說也。凡所問難。皆甚精到。正所謂先覺之論也。第其有問無答。無以見精義之所在。謹逐段附陳瞽見。以求斤敎云。

第一章‖原一之一。今以兩奇爲一求之。則初揲中有兩奇。再揲中亦有兩奇者。爲一之一耶。抑以初揲一奇及再揲一奇爲兩奇。又得初再揲兩奇而後。方合‖數耶。

辨曰初揲奇再揲奇。方爲兩奇。得原之左|。又初再揲兩奇。得原之右|。其說詳見于下。

初再揲云者。左手中所揲爲初揲。右手中所揲爲再揲耶。或幷指左右揲。爲一揲耶。

辨曰兩手畫揲。然後方爲一揲。凡例中。初揲兩奇或兩偶或奇偶。再揲亦然。可知合左右扐爲一揲也。

綱一凾三云者。初揲得一則不謂之一而謂之三。得二則不謂之二而謂之六。得三則不謂之三而謂之九耶。以虛待目云者。不定爲一而或爲三。不定爲三而或爲一耶。綱則必函三。而目之不凾三亦何也。

辨曰揲法要指專在此一段。窃詳盛論。似得其槩。而猶或不能無出入也。盖初揲得一則含一二三。得二則含四五六。得三則含七八九。所謂一凾三。而此時數猶未定。必再揲得目。然後乃定其數。故曰虛以待目也。初揲得一而再揲又得一則成一畫。得二則成二畫。得三則成三畫。初揲得二而再揲得一則成四畫。得二則成五畫。得三則成六畫。初揲得三而隨再揲所得。成七八九。其法亦同。所謂目一爲一。以實從綱者此也。葢初揲只得其虛數。待再揲然後方得實數。爲一爲二爲三爲四五六爲七八九。於是始定。所謂兩揲而九數具也。綱擧其槩。目定其數。若綱目俱凾其三。則何從而定其實數乎。

兩奇爲一。兩偶爲二。此似一奇爲半。一偶爲一。而又云奇偶爲三。則又似以一奇爲一。一偶爲二。亦未可曉。

辨曰奇數一兩奇則當爲二。偶數二兩偶則當爲四。而此以一二斷之者。葢此一揲所得。同是奇也則只取奇數。故曰兩奇爲一。同是偶也則只取偶數。故曰兩偶爲二。必奇偶相合然後並取奇偶之數。故曰奇偶爲三矣。奇爲半偶爲一云者。推之太過。反失本旨耳。

小註初揲三一云者。謂所餘之策。或三或一耶。初揲之爲三一。而再揲之爲三三。似不合於揲法。兩偶及奇偶下小註。初再揲數。亦未詳其法耳。

辨曰初揲三一者。三通掛一及左手所餘之策也。一卽右手所餘之策也。左三則右必一。此擧實數而言。非謂或三或一也。餘皆放此。試以五十策分掛揲扐如凡例所言。則可知有自然法象矣。再揲時。除初揲所餘。其數有合。第三揲復合之。是亦初揲。

大易揲蓍求卦之法。則一變之後。通掛一之策而定奇偶之數。若用此例則範數以三揲之所餘之策。或一則通掛一爲二。或二則通掛一爲三。或三則通掛一爲四。如是則當爲二三四而無一。小註中一者何處得之乎。若棄掛一不計則但餘一二三而無四。小註中四者。何處得之乎。且用易例幷左右揲而通計之。則所餘或至五六。通掛一爲六七矣。小註無五六七。則分左右爲初再揲之法宜矣。

辨曰通計掛一之策。正如易揲蓍求卦之法。但易法掛一及兩手之扐合數之。此則掛一之策。合於左手所餘。卽註中先書者是也。如曰三一則三中兼掛扐矣。曰四三則四中兼掛扐矣。次書者只是右手之扐而已。故或三或二或一矣。盛論曰通掛一則當爲二三四。註中一者何處得之乎。此盖未察左右扐之分也。左固無一。右亦豈無一乎。旣計掛一則註中有四固宜。此無足疑者。其以註無五六七。謂分左右爲初再揲則恐未然。註無五六七。以左右之各計故耳。此與易法不同。而左三右一然後方成兩奇。左四右二然後方成兩偶。若以左右分爲初再揲。則初揲中何得有兩奇兩偶。再揲中亦何有兩奇兩偶耶。

第八十一章𝍱𝍱終九之九。以兩奇爲一求之則幾揲而得九九耶。第十一章𝍪𝍪冲二之二。以兩偶爲二求之則幾揲而成此章耶。第六十二章𝍯𝍰訟七之八。此章用何法而求得耶。

辨曰初揲三則凾七八九。而再揲三則得九。初揲三。再揲三。幷指奇偶。爲三之三。又初揲三再揲三則得九而爲九之九。成終章矣。初揲一則凾一二三。而再揲二則得二。初揲一。指兩奇爲一。再揲二。指兩偶爲二。又初揲一再揲二則得二而爲二之二。成冲章矣。初揲三再揲一則得七。初揲三再揲二則得八。爲七之八。成訟章矣。

兩揲而九數具。八操而六千五百六十一之數備。亦未詳章法。必有揲蓍定法。兩揲而九數具則只四揲成章耶。或九揲耶。或只在兩揲中耶。

辨曰初揲爲綱而其數未定。再揲然後一二三四七八九之數可見。故曰九數具也。又兩揲則得一章而八十一章。因可推矣。每章變爲八十一章。如大易一卦變爲六十四卦。則以八十一乘八十一而六千五百六十一之數備矣。然則兩揲而得九數之一。四揲而成一章。盛論旣得之。而又有九揲兩揲之疑者何也。

縱橫之法。似與布籌一例。而若以橫看首位爲千數。以千呼千則旣過於六千五百六十一之數。亦未及於四千三百〇〇四萬六千七百二十一之數。且其陰陽刻以爲用者。似是作筮求章之具。而未曉其用。並乞開示如何。所謂八操者。雜取其八之義耶。必爲十二木者何意。不用其四者亦何也。

辨曰十二木之縱橫取數。以上文揲蓍之法例之。自可見矣。盛論中似與布籌一例云者。恐未然也。上置一木。下置一木。所謂縱者二也。自左而右。如是者四。所謂橫者四也。假如上刻三下刻二則得八。又其次上刻二下刻三則得六。是謂八之六也。餘皆可推矣。雜取其八。卽八操之義。一木當一揲而旣取其八。故其四則自歸於不用。而求他章時又合十二而雜取之。則不用者亦入於用。所謂不用之用也。其必爲十二木者。奇也偶也奇偶也。各占四木而其刻八矣。所以應八揲之數也。葢八揲皆得一。或皆得二。又或皆得三。或非異事。故如此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