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香子 (曹元方)
行香子 作者:曹元方 明 |
新竹初澆,曲港初挑。
草堂幽、簾外風飄。
孫子葉茂,愛子軀嬌。
見旛影動,紙錢飛,雁聲高。
笑語匪遙,惜別徒勞。
那曾料、緣斷人拋。
英雄有淚,暗灑東皋。
正日黯黯,月茫茫,草蕭蕭。
蕩子輕裘,少婦高樓。
盼不到、雁帛清秋。
燕支山下,那肯淹留。
知也曾想,也曾夢,也曾憂。
穩耐波流,僥倖戈矛
擲羸軀、綠慘紅愁。
解鞍今日,茅屋清幽。
看湖上山,山下水,水中鷗。
家在橫塘,身隔長江。
算不如、早卸詩囊。
秋郊禾黍,遍地琳瑯。
也帶些風,帶些塵,帶些香。
未入蘭房,先拜萱堂。
滿眼前、弟妹兒郎。
乍歸久客,訴語偏長。
有許多情,許多恨,許多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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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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