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追崇廟號奏(天成二年宰臣)

覆追崇廟號奏(天成二年宰臣)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0

臣聞德教重於日新,《禮》經不自天降。故曆代之有損有益,隨時之可止可行。且華蟲象袞之規,三皇未備;雲鳥紀官之制,五帝皆殊。考其言而既出舊章,窮其理而便為故實。

恭惟朝廷之重,宗廟為先,事係承祧,義符致美,將以觀盛德於七代,展明祀於十倫,一時而儻墜斯文,千載而永為闕典。且聖朝追尊之日,即引漢氏舊儀。在漢氏封崇之時,復依何代故事。是以理關凝滯,未協聖謨;道合變通,方為民則。且王者功成治定,制禮作樂,正朔服色,尚有改更,尊祖奉先,何妨沿革?若應州必立別廟,即地遠上都,定虧孝享之儀,徒有尊崇之稱。

伏據開元中追尊皋陶為德明皇帝,涼武昭王為興聖皇帝,皆立廟於京都,制度斯在。況陛下入清內難,光闡帝圖,德澤廣浹於華夷,廟享猶虧於祖禰,若宮廟須成於遠塞,則烝嚐慮闕於孝思。今臣等商量,所議追尊四廟,望依禦劄,並加帝號,兼請於雒京選地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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