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的界限

「以夷制夷」 言論自由的界限
作者:魯迅
1933年4月22日
大觀園的人才
本作品收錄於《偽自由書
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三年四月二十二日《申報·自由談》,署名何家干。

  看《紅樓夢》,覺得賈府上是言論頗不自由的地方。焦大以奴才的身分,仗著酒醉,從主子罵起,直到別的一切奴才,說只有兩個石獅子干淨。結果怎樣呢?結果是主子深惡,奴才痛嫉,給他塞了一嘴馬糞。

  其實是,焦大的罵;并非要打倒賈府,倒是要賈府好,不過說主奴如此,賈府就要弄不下去罷了。然而得到的報酬是馬糞。所以這焦大,實在是賈府的屈原,假使他能做文章,我想,恐怕也會有一篇《离騷》之類。

  三年前的新月社諸君子,不幸和焦大有了相類的境遇。他們引經据典,對于党國有了一點微詞,雖然引的大抵是英國經典,但何嘗有絲毫不利于党國的惡意,不過說:“老爺,人家的衣服多么干淨,您老人家的可有些儿髒,應該洗它一洗”罷了。不料“荃不察余之中情兮”,來了一嘴的馬糞:國報同聲致討,連《新月》雜志也遭殃。但新月社究竟是文人學士的團体,這時就也來了一大堆引据三民主義,辨明心跡的“离騷經”。現在好了,吐出馬糞,換塞甜頭,有的顧問,有的教授,有的秘書,有的大學院長,言論自由,《新月》也滿是所謂“為文藝的文藝”了。

  這就是文人學士究竟比不識字的奴才聰明,党國究竟比賈府高明,現在究竟比乾隆時候光明:三明主義。

  然而竟還有人在嚷著要求言論自由。世界上沒有這許多甜頭,我想,該是明白的罷,這誤解,大約是在沒有悟到現在的言論自由,只以能夠表示主人的寬宏大度的說些“老爺,你的衣服……”為限,而還想說開去。

  這是斷乎不行的。前一种,是和《新月》受難時代不同,現在好像已有的了,這《自由談》也就是一個證据,雖然有時還有几位拿著馬糞,前來探頭探腦的英雄。至于想說開去,那就足以破坏言論自由的保障。要知道現在雖比先前光明,但也比先前利害,一說開去,是連性命都要送掉的。即使有了言論自由的明令,也千万大意不得。這我是親眼見過好几回的,非“賣老”也,不自覺其做奴才之君子,幸想一想而垂鑒焉。

  四月十七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