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资助
关于维基文库
免责声明
搜索
記帳士法
语言
监视
编辑
本文是
中華民國法規
。
相關
日本法
,可參見
w:ja:税理士法
。
本文是
中華民國法規
。
相關
大韓民國法律
,可參見
ko:세무사법 (대한민국)
、(稅務士法)
。
記帳士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3 年 5 月 14 日
制定39條
中華民國 93 年 6 月 2 日公布
1.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104231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3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15 日
修正第2條
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11 日公布
2.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8571號令
修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8 年 5 月 26 日
修正第4, 39條
中華民國 98 年 6 月 10 日公布
3.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45181號令
修正公布第 4、39 條條文;並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中華民國 98 年 11 月 23 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0 日
修正第35條
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5 日公布
4.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269331號令
修正公布第 35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
修正第35條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公布
5.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1491號令
修正公布第 35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21 日
修正第4條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9 日公布
6.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36241號令
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19 日
修正第15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4 日公布
7.
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10003753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5 條條文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法律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