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慎選縣令奏

請慎選縣令奏
作者:高守瓊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55

有國通規,無先擢士。論選既當,綱紀必陳。而縣令字人,最親理道。若宰大邑,難用小才。一同皆係於慘舒,百姓鹹關於利病。實賴勤恪,以恤孤惸。吏若不臧,人當受弊。近年銓司注擬,藩府薦論,隻循資曆而行,不以年顏為念。且少年宰邑,鮮有廉勤。不執公方,惟貪娛樂。以臣愚見,凡朝廷選親人之官,年未三十,請不授縣令。少年授任,必慮因循。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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