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減比遠州縣選數奏(元和八年十二月吏部)
請減比遠州縣選數奏〈(元和八年十二月吏部)〉 唐 作者:闕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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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遠州縣官請量減,四選、五選,六選,請減一選;七選、八選、九選,各請減兩選;十選、十一選、十二選、各減三選。伏以比遠處都七十五州,選人試後懼不及限者,即伏請注擬。雖有此例,每年不過一百餘人。其比遠州縣,皆是開元天寶中仁風樂土。今者或以俸錢減少,或以地在遠方,凡是平流,從前不注。至若勸課耕種,歸懷逃亡,其所擇才,急於近地。有司若不注授,所在唯聞假攝。編益困,田土益荒。請減前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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