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禁府郡以仆使代書判奏

請禁府郡以仆使代書判奏
作者:曹允升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48

使府郡牧,例以隨身仆使為中門代判通呈等,名目極多,皆恃勢誅求,不勝其弊,伏請特行止絕。如藩侯郡守不能書劄,請委本判官代押。其職務監臨,請差本處衙院官吏,庶得漸除逾濫。兼使州奏薦判官,多非才行。或以賄賂求進。今後奏薦,請令本人隨表至京,令所司比驗。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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