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復東西銓廳事舊例奏(太和四年七月吏部)

請復東西銓廳事舊例奏(太和四年七月吏部)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66

當司兩銓侍郎廳,伏以吏部居文昌首曹,侍郎為尚書貳職。銓庭所宜順序,廳事固有等差。舊以尚書廳之次為中銓,其次為東銓。自乾元中侍郎崔器以當時休咎為虞,奏改中銓為西銓,以久次侍郎居左,以新除侍郎居右。因循倒置,議者非之。伏請今以後,以久次侍郎居西銓,以新除侍郎居東銓。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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