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革隋制疏
作者:傅奕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33

龍紀火官,黃帝廢之;鹹池六英,堯不相沿。禹弗行舜政,周弗襲湯禮。易稱已日乃孚,革而信也。故曰,革之時大矣哉!有隋之季,違天害民,專峻刑法,殺戮賢俊,天下兆庶,同心叛之。陛下撥亂反正,而官名律令,一用隋舊。且懲沸羹者吹冷齏,傷弓之鳥驚曲木,況天下久苦隋暴,安得不新其耳目哉?改正朔,易服色,變律令,革官名,功極作樂,治定制禮,使民知盛德之隆,此其時也。然官貴簡約,夏後官百,不如虞五十,周三百,不如商之百。又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衛鞅為秦制法,增鑿顛、抽脅、鑊烹等六篇;始皇為挾書律。此失於煩,不可不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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