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元皇帝祧遷狀

論元皇帝祧遷狀
作者:顏真卿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36

《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又《禮器》云:「有以多為貴者,天子七廟。」又《伊尹》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此經典之明證也。七廟之外,則曰「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故曆代儒者制迭毀之禮,皆親盡宜毀。伏以太宗文皇帝七代之祖;高祖神堯皇帝國朝首祚,萬葉所承;太祖景皇帝受命於天,始封於唐,元本皆在不毀之典。代祖元皇帝地非開統,親在七廟之外。代宗皇帝升祔有日,元皇帝神主禮合祧遷。或議者以祖宗之名,難於迭毀。昔漢朝近古,不敢以私滅公,故前漢十二帝,為祖宗者四而已。至後漢漸違經意,子孫以推美為先。自光武已下,皆有廟號,則祖宗之名,莫不建也。安帝信讒,害大臣,廢太子,及崩,無上宗之奏,後自建武以來無毀者,因以陵號稱宗。至桓帝失德,尚有宗號。故初平中,左中郎蔡邕以和帝以下功德無殊,而有過差,不應為宗。及餘非宗者,追尊三代,皆奏毀之。是知祖有功,宗有德,存至公之義,非其人不居,蓋三代立禮之本也。自東漢已來,則此道喪矣。魏明帝自稱烈祖,論者以為逆自稱祖宗。故近代此名悉為廟號,未有子孫踐祚,而不祖宗先王者。以此明之,則不得獨據兩字而為不祧遷之證。假令傳祚百代,豈可上崇百代以為孝乎?請依三昭三穆之義,永為通典。寶應二年升祔元宗、肅宗,則獻祖、懿祖已從迭毀。伏以代宗睿文孝皇帝卒哭而祔,則合上遷一室。元皇帝代數已遠,其神主準禮當祧,至禘祫之時,然後饗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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