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取郜大鼎於宋(桓二年)

論取郜大鼎於宋(桓二年)
作者:蘇軾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東坡全集‎

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舉三代全盛之法,以治僥幸茍且之風,而歸之於至正而已矣。三代之盛時,天子秉至公之義,而制諸侯之予奪,故勇者無所加乎怯,弱者無所畏乎強,匹夫懷璧而千乘之君莫之最取焉。此王道之所由興也。周衰,諸侯相關,而強有力者制其予奪,邾、莒、滕、薛之君,惴惴焉保其首領不暇,而齊、晉、秦、楚有吞諸侯之心。孔子慨然嘆曰:「久矣,諸侯之恣行也,後世將有王者作而不遇焉,命也。」故《春秋》之法,皆所以待後世王者之作而舉行之也。鐘鼎龜玉,夫子之所以分諸侯,使諸侯相傳而世守也。

《桓·二年》:「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太廟。」且夫鼎也,不幸使齊挈而有之,是齊鼎也,是百傳而不易,未可知也。
仲尼曰不然。是鼎也,何為而在魯之太廟?曰,取之宋。宋安得之?曰,取之郜,故書曰郜鼎。郜之得是鼎也,得之天子。宋以不義取之,而又以與魯也。後世有王者作,舉《春秋》之法而行之,魯將歸之宋,宋將歸之郜,而後已也。昔者子路問孔子所以為政之先?子曰:「必也正名乎!」故《春秋》之法,尤謹於正名,至於一鼎之微而不敢忽焉,聖人之用意蓋深如此。

夫以區區之魯無故而得器,是召天下之爭也。楚王求鼎於周,王曰:「周不愛鼎,恐天下以器仇楚也。」鼎入宋而為宋,入魯而為魯,安知夫秦、晉、齊、楚之不動其心哉!故書曰郜鼎,明魯之不得有以塞天下之爭也。《谷梁傳》曰「納者,內弗受也。」以為周公不受也。又曰:「號從中國,名從主人。」而《左氏》記臧哀伯之諫。愚於《公羊》有取焉,曰:「器從名,地從主人。宋始以不義取之,故謂之郜鼎。至於地之與人則不然,俄而可以為其有矣。」善乎斯言,吾有取之。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