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廢封建 論子胥種蠡
作者:蘇軾 北宋
論魯三桓
本作品收錄於《東坡志林

東坡志林/卷五

  越既滅吳,范蠡以為句踐為人長頸烏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逸樂,乃以其私徒屬浮海而行,至於齊。以書遺大夫種曰:「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子可以去矣!」

  蘇子曰:范蠡知相其君而已,以吾相蠡,蠡亦烏喙也。夫好貨,天下之賤士也,以蠡之賢,豈聚斂積財者?何至耕於海濱,父子力作,以營千金,屢散而復積,此何為者哉?豈非才有餘而道不足,故功成名遂身退,而心終不能自放者乎?使句踐有大度,能始終用蠡,蠡亦非清淨無為而老於越者也,故曰「蠡亦烏喙也」。魯仲連既退秦軍,平原君欲封連,以千金為壽。笑曰:「所貴於天下士者,為人排難解紛而無所取也。即有取,是商賈之事,連不忍為也。」遂去,終身不復見,逃隱於海上。曰:「吾與其富貴而詘於人,寧貧賤而輕世肆志焉!」使范蠡之去如魯連,則去聖人不遠矣。嗚呼,春秋以來,用捨進退未有如蠡之全者,而不足於此,吾以是累嘆而深悲焉。子胥、種、蠡皆人傑,而揚雄曲士也,欲以區區之學疵瑕此三人者:以三諫不去、鞭屍籍館為子胥之罪,以不強諫句踐而棲之會稽為種、蠡之過。雄聞古有三諫當去之說,即欲以律天下士,豈不陋哉!三諫而去,為人臣交淺者言也,如宮之奇、洩冶乃可耳。至如子胥,吳之宗臣,與國存亡者也,去將安往哉?百諫不聽,繼之以死可也。孔子去魯,未嘗一諫,又安用三?父不受誅,子復讎,禮也。生則斬首,死則鞭屍,發其至痛,無所擇也。是以昔之君子皆哀而恕之,雄獨非人子乎?至於籍館,闔閭與群臣之罪,非子胥意也。句踐困於會稽,乃能用二子,若先戰而強諫以死之,則雄又當以子胥之罪罪之矣。此皆兒童之見,無足論者,不忍三子之見誣,故為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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