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經要集/卷十四

諸經要集卷第十四

十惡部第二十三(此有十緣) 编辑

  殺生緣 偷盜緣 邪淫緣 妄語緣 惡口緣 兩舌緣 綺語緣 慳貪緣 嗔恚緣 邪見緣。

  殺生緣第一

  夫稟形六趣。莫不戀戀而貪生。受質二儀。並皆區區而畏死。雖復升沈萬品。愚智千端。至於避苦求安。此情何異。所以驚禽投案。猶請命於魏君。窮獸入廬。乃祈生於區氏。漢王去餌。遂感明珠之酬。楊寶施華。便致白環之報。乃至沙彌救蟻。現壽長生。流水濟魚。天降珍寶。如此之類。寧可具陳。豈容縱此無厭供斯有待。斷他氣命絕彼陰身。遂令抱苦就終銜悲向盡。大地雖廣無處逃藏。昊天既高靡從啟訴。是以經云。一切畏刀杖。無不愛壽命。恕已可為喻。勿殺勿行杖。但凡俗顛倒。邪見無明。或為吉凶公私祭祀瞻待賓客。營理庖廚。烹宰雜類之身。供擬眾人之膳。或復年移歲晚。事隙時閒。天慘慘以降霜。野炎炎而逼燒。於是駕追風之快馬。捧奔電之良鷹。劍則巨闕干將。弓則烏號繁弱。遂傾諸藪薄。罄彼林叢。顛覆巢居。剖破窟宅。置羅亙野。[罩-卓+浮]網彌山。或前路微遮。左邀右截。埃塵漲日煙火衝天。遂使鳥失侶而驚飛。獸離群而奔透。雁聞弦而競落。猿抱樹而哀吟。莫不臨崄谷而悲號。對高林而絕叫。於是箭非苟發。弓不虛彈。達腋洞胸。解頭陷腦。或復垂綸濁渚。散餌清潭。學釣鯉於河津。同射鮒於井谷。朱鱗已掛。無復待信之能。素質既懸。長罷躍舟之瑞。霏膾形軀。有拈盤而雨散。或復獫狁孔熾。宜申薄伐。邊境逆命。事資神武。雖復賢良帝主尚動干戈。哲後明君。猶須征伐。所以升陑之役。乃著高名。牧野之師。方稱盛德。其中或有擁百萬而橫行。提五千而深進。碎曹公於赤壁。撲項帝於烏江。懸莽首於高台。橫卓屍於都市。並皆英雄。一旦威武。當時如此之流。弗可為記。莫不積骨成山。流血漂杵。今者王師雷動。掃殄妖逆。揚兵擁節。候境覘邊。既預前驅。叨居後勁。云旗之下。寧敢自安。霜刃之間。信哉多崄。故刀下叩頭。槊下乞命。如斯之罪不可具陳。凡是眾生有相侵害。為怨為隙。負命負身。或作短壽之因。便招多病之果。願從今日。永斷相續。盡未來際。為菩提眷屬。不壞良緣法城等侶矣。

  又正法唸經云。何不殺。若稻穀黍麥生微細蟲。不搗不磨。知其有蟲。護此蟲命。不轉與人。復不殺生。若牛馬駝驢。擔負背脊。瘡中生蟲。若以漿水洗此瘡時。不以草藥斷此蟲命。以鳥毛羽洗拭取蟲。置余臭爛敗肉之中。令其全命。兼護此驢牛。恐害其命。復護蟲命乃至蟻子。若晝若夜不行放逸。心不念殺。若見眾生欲食其蟲。以其所食而貿易之。令其得脫。

  又鼻柰耶律云。昔佛在世時。舍衛國中有一婆羅門。常供養迦留陀夷羅漢比丘。婆羅門唯一子。長為取婦。時婆羅門。臨終敕子。吾死之後。汝看尊者迦留陀夷。如我今日莫使有乏。父母亡後。子奉父母教。還復供養迦留陀夷。如父在日等無有異。後於異時。婆羅門子。出行不在。囑婦供養。是日便有五百群賊。中有一賊面首端正。婦遙見之遣使喚來。便共私通。迦留陀夷數往其家。婦恐沙門漏洩此事。後共此賊方便殺之。波斯匿王。聞於尊者迦留陀夷為賊所殺。王憶尊者嗔恚懊惱。即時便誅婆羅門家。並殺左右十八余家。捕五百賊。斬截首足。擲著塹中。比丘見已而白佛言。迦留陀夷。本造何惡。為婆羅門婦所殺耶。佛告比丘。迦留陀夷乃往過去。作大天祀主。有五百人。牽其一羊截於四足。將詣天祀而共乞願。祀主得已即便殺之。由殺羊故。墮於地獄受無量苦。昔天祀主。今迦留陀夷是。雖得羅漢。餘殃不盡今得此報。爾時羊者。今婦是也。昔五百人截羊足者。今日為王截其手足五百賊是。佛告比丘。若人殺害。所受果報。終不朽敗。

  又賢愚經云。昔佛在世時。舍衛城中有一長者。名黎耆彌。有七頭兒皆以婚娶。最小兒婦字毗舍離。甚有賢智無事不知。時黎耆彌。以其家業悉皆付之。由其賢智。波斯匿王敬禮為妹有時懷妊。月滿便生三十二卵。其一卵中出一男兒。顏貌端正勇健非凡。一人之力敵於千夫。長為納婦。皆是國中豪賢之女。時毗舍離。請佛及僧於舍供養。佛為說法。合家悉得須陀洹果。唯最小兒。未得道跡。乘象出遊。逢輔相子乘車橋上。便捉擲著橋下塹中。傷破身體。來告其父。輔相語子。彼人力壯又是國親。難與諍勝。當思密報。即以七寶作馬鞭三十二枚。純剛作刀。著馬鞭中。人贈一枚。諸人愛之歡喜納受。恆捉在手。出入見王。國法見王。禮不帶刀。輔相見受。便白王讒。毗舍離兒。年盛力壯一人當千。今懷異計謀欲殺王。各作利刀置馬鞭中。事審明矣。王即索看果如所言。王意謂實皆悉殺之。殺竟便以三十二頭。盛著一函封閉印之。送與其妹。當日毗舍離。請佛及僧就舍供養。見王送函謂王助供。即欲開看。佛止不聽。待僧食竟。飯食訖已佛為說法無常苦等。時毗舍離。得阿那含果。佛去之後。開函見兒三十二頭。由斷欲愛不至懊惱。但作是言。痛哉悲矣。人生有死不得長久。驅馳五道何苦乃爾。三十二兒婦家親族。聞此事理懊惱唱言。大王無道枉殺善人。共集兵馬欲往報仇。王時恐怖走向佛所。諸人引軍圍繞只桓。阿難見王殺毗舍離三十二子。婦家親族。欲為報仇。合掌問佛。有何因緣。三十二兒為王所殺。佛告阿難。乃往過去。三十二人。盜他一牛。共牽將到一老母舍。欲共殺之。老母歡喜為辦殺具。臨下刀時牛跪乞命。諸人意盛遂爾殺之。牛死誓言。汝今殺我。我將來世終不放汝。死已共食。老母食飽。歡喜之言。由來安客。未如今日。佛告阿難。爾時牛者。今波斯匿王是。盜牛人者。今毗舍離三十二子是。時老母者今毗舍離是。由殺牛故。五百世中。常為所殺。老母歡喜。五百世中常為作母。兒被殺時極懷懊惱。今值我故得阿那含果。婦家親族。聞佛所說恚心便息。各作是言。此人自種今受其報。由殺一牛今尚如是。何況多也。波斯匿王是我之王。云何懷怨而欲殺害。即投王前求哀懺悔。王亦釋然不問其罪。阿難白佛。復修何福豪貴勇健值佛得道。佛告阿難。乃往過去。迦葉佛時有一老母。合集眾香以油和之。欲往涂塔。路中逢值三十二人。因而勸之共往涂塔。涂竟發願。生生之處尊榮豪貴。恆為母子。值佛得道。從是以來五百世中。生恆尊貴常為母子。今值佛故各得道跡。

  正報頌曰。

  戲笑殺他命  悲號入地獄

  臭穢與洋銅  灌注連相續

  奔刀赴火焰  擘裂碎楚毒

  億載苦萬端  傷心不可錄

  習報頌曰。

  殺生入四趣  受苦三涂畢

  得生人道中  短命多憂疾

  疫病嬰艱苦  壽短常沉沒

  若有智情人  殺心寧放逸

  偷盜緣第二

  夫稟形六趣。莫不貪慾為原。受質二儀。並皆戀財為本。雖復人畜兩殊。然慳惜無二。故臨財苟得非謂哲人。見利忘義匪成君子。且錢財玉帛是外所依。幡花僧物。是內供養。理應省己貧窘隨喜他富。豈以自貧貪奪他財。所以調達取花遂便退落。憍梵損粟反受牛身。迦葉乞餅被俗譏呵。比丘嗅香池神雅責。是知偷盜之愆寧非大罪。所以朝餐無寄夜寢無衣。鳥棲鹿宿赤露攣卷。傍路安眠循廛求食。遂使母逐鷓鴣而南去。子隨胡馬而北歸。夫類日影而西奔。婦似川流而東逝。莫不望故鄉而腸斷。念生處而號啼。淚交駃而散血。心郁怏而聚眉。如斯之苦。皆由前身不施劫盜中來。故經曰。欲知過去因。當看現在果。欲知未來果。但觀現在因。是故勸諸行者。常須誡勖勿起盜心。乃至遺落不貪。何況故偷他物也(此下有五種盜緣)

  第一盜佛物者。如涅槃經云。造立佛寺。用珠華鬘供養。不問輒取。若知不知皆得方便盜罪。又鼻柰耶論云。若盜佛塔聲聞塔中幡花。皆望施主結重罪。為斷彼福故。又十誦律云。若盜佛圖物精舍中供養具。若有守護主。計主犯重罪。如十誦偷佛舍利。薩婆多論。盜佛像。並為淨心供養。自念云。彼亦弟子。我亦弟子。如是之人。雖不語取供養。皆不犯罪(此謂施主情通者不犯局者犯重也)若依摩德勒伽論云。為轉賣活命故。盜佛像舍利者。犯大重罪(其法物者准佛可知。故四分律下文云。時有人盜他經卷。佛言。佛語無價。准紙墨計滿五錢。犯重罪。自外可知)第二盜僧物者。如五分律云。貸僧物不還。計直犯重。又觀佛三昧經云。盜僧鬘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等罪。又寶梁經云。寧啖身肉終不得用三寶物。又依方等經云。花聚菩薩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又大集經濟龍品云。時有諸龍。得宿命心自唸過業。涕泣雨淚。來至佛前各如是言。我憶往昔。於佛法中。或為俗人。親屬因緣。或復聽法因緣。所有信心。舍施種種花果飲食。共諸比丘依次而食。或有說言。我曾[口*敷]啖四方眾僧花果飲食。或有說言。我往寺舍佈施眾僧或復禮拜。如是[口*敷]啖。乃至七佛已來。曾作俗人有信心人。為供養故。施諸花果種種飲食。比丘得已。回施於我。我得便食由彼業緣。於地獄中經無量劫。大猛火中或燒或煮。或飲洋銅。或吞鐵丸。從地獄出墮畜生中。舍畜生身生餓鬼中。如是種種備受辛苦。佛告諸龍。此之惡業與盜佛物等無差別。比五逆業其罪如半。然此罪報難可得脫。於賢劫中值最後佛。名曰樓至。於彼佛世罪得除滅。述曰。何故盜用僧物。其罪偏重耶。答曰。隨盜一物。即望十方凡聖。上至諸佛下及凡僧。隨境無邊還結無邊等罪。微塵尚可知數。此人罪報不可測量。所以者何。為其施主。本舍一毫一粒。擬供十方出家凡聖。令其食用日夜修道。不欲供俗。是以鳴鐘一響。遐邇同餐。凡聖受用俱成道業。冥資施主得益無邊。惟斯福利功齊法界。招善既多獲罪寧少。今見愚迷眾生。不簡貴賤。不信三寶。苟貪福物將用資身。或食啖僧食。受用花果。或騎僧雜畜。將僧奴逐。或借貸僧物經久不還。見僧屢索反加凌毀。或倚官形勢伺求僧過。如是等損具列難盡。靜思此咎豈不痛心。今惜不與者。非是慳惜不惠。為慈愍白衣慮受來苦。若當與者。非直損俗。亦罪及知事。未來生處同受其殃。故佛本行經云。一念之惡。能開五不善門。一惡能燒人善根。二從惡更生惡。三為聖人所呵。四退失道果。五死入惡道。既知不易。誠為大誡。後時取受。省己用之。

  第三盜互用物者。如寶印經云。佛法二物不得互用。由無與佛法物作主。復無可咨白。不同僧物。常住招提。互有所咨。若用僧物。修治佛塔者依法取。僧和合得用。不和合者勸俗人修治。若佛塔有物乃至一錢已上。以施主重心故舍。諸天及人。於此物中應生佛想塔想。乃至風吹爛壞。不得貨貿供養。以如來塔物無人作價也。又十誦律云。佛聽僧坊佛圖畜使人及象馬牛羊等。各有所屬。不得互用。又僧祇律云。供養佛物花多。聽轉賣買香燈。猶故多者轉賣無盡財中。又五百問事口決云。佛幡多者。欲作余佛事用者得。若施主不許者不得。又四分律云。供養佛塔食。治塔人得食。又善見論云。佛前獻佛飯食。侍佛比丘得食。若無比丘。白衣侍佛。亦得食。又罪福決疑經云。初獻佛時。上中下座必教白衣奉佛及僧。獻佛竟行與僧食不犯。若不爾者。食佛物故。千億歲墮阿鼻地獄。檀越不受師教。亦招前報。若生人間。九百萬歲墮下賤處。何以故。佛物無人能評價故(若泛爾齋家及在僧寺。二時常食。獻佛聖僧食。不局入佛僧者。不須收贖。唱余食後一切得食。若情標施食定入佛僧。不通白衣者。應贖已取食也)或施主本擬作釋迦。改作彌陀。本作大品改充涅槃。本作僧房改供僧食。本施二眾改入一眾。本擬十方回入現前。本擬大眾回入別人。本擬眾僧回入白衣。皆違反施主。計錢多少。滿五成重。減五得輕。故四分律云。許此處乃與彼處。皆犯罪也(斷罪輕重者仍量前施意)准此之文。檢校佛像有餘彩色。不得作菩薩聖僧等形。以師徒位別故。不得互用。乃可作余莊嚴具。還將供養佛不犯。若施主情通。一鋪佛像。任意莊嚴。種種道俗凡聖形像。諸雜供養。名花草木。山池鳥獸。不局佛像者。通作無罪。故五百問事云。用佛彩色。作鳥獸形得罪。除在佛前為供養故不犯(數聞邊方道俗不閒戒律。雖有好心經營三寶。任己凡情。互用三寶物。乃至齋上聖錢。或將自入。或入常住僧。或作佛像。或畫壁上迦葉阿難等形。並不合用。得罪。具如上受請篇說。問曰。今時齋上有佛錢。未審此錢入何等用。答曰。若施主本心定入造像。還如前互用文。只得造佛不得別用。若如今時齋家。泛僧食後。通出佛僧錢。如施主不別摽局者。任將買香沽油。造幡營造佛堂。種種供佛。受用並得。但不得入經僧別人用。上來略述。並依經律文斷。不是人情。若不依法。反結無知不學之罪。自外不盡者。具如僧尼十捲律鈔廣說。故知檢校三寶。事重不輕。自非明解戒律。深信因果。謹慎用心。怖怕業道。常勤作意。不護人情。如是之人。始堪作網維知事。自外不合作也)又寶梁經云。佛告迦葉。我聽二種比丘得營眾事。何等為二。一能淨持戒。二畏於後世。喻如金剛。復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識知業報。二有諸慚愧及以悔心。復有二種。何等為二。一阿羅漢。二能修八背舍者。如是二種比丘。我聽營事。自無瘡疣。能護他人。意以此事難故語迦葉。於佛法中。種種出家。種種姓。種種心。種種解脫。種種斷結。或有阿蘭若。或有乞食。或有樂住山林。或有樂近聚落清淨持戒。或有能離四扼。或有勤修多聞。或有辯說諸法。或有善持戒律。或有善持毗尼儀式。或有游諸城邑聚落為人說法。有如是等諸比丘僧營事比丘。善取如是諸人心想。故經云。彼營事比丘。應當分別。常住僧物。不得與招提僧。招提僧物。不得與常住僧(此二種物不得互用)常住僧物。招提僧物。不應與佛物共雜(佛物亦不得與二物共雜)若常住僧物多。而招提僧有所須者。營事比丘。應集僧行籌索欲。僧和合者。應以常住僧物分與招提僧。若如來塔或有所須。若欲敗壞者。若常住僧。若招提僧物多者。營事比丘。應集僧行籌索欲。作如是言。是佛塔壞。今有所須。此常住僧物。招提僧物多。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若僧不惜所得施物。若常住僧物。招提僧物。我今持用修治佛塔。若僧不和合。營事比丘。應勸化在家人。求索財物。修治佛塔。若佛物多者。不得分與常住招提僧。何以故。於此物中應生世尊想。佛所有物乃至一線。皆是施主信心施佛。是故諸天世人。於此物中生佛塔想。而況寶物。若於佛塔中。寧令風吹雨爛破盡。不應以此衣貿易寶物。何以故。如來塔物。無人能與作價者。又佛無所須故。如是營事人者。三寶之物。不應令雜。以自雜用。得大苦報。若受一劫若過一劫。以侵三寶物故。

  又寶梁經云。佛言。營事比丘。若生嗔心。於持戒大德人所。以自在故。馳令役使。故墮地獄。若得為人作奴僕為主苦人所鞭打。又營事比丘。以自在故。更作重制過僧常限。謫罰比丘。非時令作。以此不善根故。墮於多釘小地獄中。生此中已。以百千釘。釘挓其身。其身熾然如大火聚。又營事比丘。於持戒有大德所。以重事怖之。以嗔心語故。生地獄中。其所得舌長五百由旬。以百千釘而釘其舌。一一釘中出大火焰。又營事比丘。數得僧物。慳惜藏舉。或非時與僧。或復難與。或因苦與。或少與或不與。或有與者。或不與者。以此不善根故。有穢惡餓鬼常食糞丸。此人命終當生其中。於百千歲常不得食或時食變為糞屎。或作膿血。是故迦葉營事比丘。寧自啖身肉。終不雜用三寶之物作衣缽飲食。

  第四盜凡物者如善見論云。為他別人乃至三寶。守護財物。若謹慎掌護堅鎖藏戶。而賊從孔中屋中竊取。或逼迫取。非守物人能禁限者。但望本主結罪。皆不合征。若主掌懈慢。不勤守護為賊所偷者。掌物人償之。以望守護主結罪故。十誦律云。遠處受他寄物。在道損破。若好心捉破者。不應償。噁心捉破者須償。若借他物。不問好心噁心。若破一切須償。又十誦律云。賊偷物來。或好心施。或因他逐恐怖故施得取。以成物主故。但莫從賊乞。自與者得取。已染壞色著。有主識認者應還。又摩德勒伽論云。若狂人自持物施。不知父母親眷者得取。若父母可知。不自手與者不得取。又十誦律云。若取他虎殘肉者犯小罪。由不斷望故。若取師子殘者不犯。由斷望故。又薩婆多論云。盜一切鳥獸殘者得小罪(今時儉世多有俗人毀他鼠窟取其貯栗胡桃雜果子等准此犯罪)四分律云。若與想取。己有想取。糞掃想取。暫用想取。親友意想取等。皆不犯。其親友者。依律要具七法。始名親友。一難作能作。二難與能與。三難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捨。七貧賤不輕。如是七法。人能行者。是親善友。取而不犯也。

  又增一阿含經云。佛告比丘。若人作賊。偷盜他物為主所執。縛送付王治其盜罪。王即遣人。閉著牢獄。或截手足。或刖耳鼻。或剝其皮。或抽其筋。或取倒懸。或時鋸解。或以火炙。或時湯煮。或以生革轉絡其頭。或復洋銅而灌其身。或以長橛而刺其臗。或使惡象而以蹈殺。或開其腹抽腹佇草。或時反縛。打惡聲鼓。將詣市所標下斬首。或復節節支解其形。或以刀破。或時箭射。如是種種苦切殺之。以此偷盜惡業因緣。命終之後生地獄中。猛火燒身融銅灌口。鑊湯爐炭刀山劍樹。煻灰糞屎磨磨碓搗。受如是等種種諸苦。酸楚毒害痛不能稱計。百千萬歲脫出無期。地獄罪畢。生畜生中。象馬牛羊駝驢犬等。經百千歲。以償他力。畜生罪畢生餓鬼中。飢渴苦惱不可具言。初不聞有漿水之名。經百千歲受如是苦。惡道罪畢出生人中。若生人中。得二種報。一者貧窮。衣不蓋形。食不充口。二者常為王賊火水及以惡賊劫奪。

  又正法唸經云。何名盜。若人思惟。欲令種種穀麥我獨成就。令世間人五穀不登。常作如是不善思惟。復於異時。眾生薄福。田苗不收。如是惡人。見世饑饉心生歡喜。如我所念。於市糶賣。曲心巧偽。量諸穀麥誑惑於人。究竟成業。若心思惟名為思業。若作誑時名為誑業。作誑業已名究竟業。

  第五盜遺物者。如正法唸經云。若見道邊遺落之物。若金若銀及余財寶。取已唱令。此是誰物。若有人言。此是我物。當問其相。實者當還。若無人認。七日持行日日唱之。若無主認。以此寶物。付王大臣州郡令長。若王大臣州郡令長。見福德人不取此物。後當護持佛法眾僧。是名不盜。又僧祇律云。若見遺衣物者。當唱令人認之。無主認者。懸著高顯處令人見。若言是我物。應問言。汝物何處失。答相應者與。若無識者應停。至三月已。若塔園中得者。即作塔用。僧園中得者四方僧用。若貴價物者。謂金銀瓔珞。不得露現唱令。得寶人應審諦數看有何相貌。然後舉之。來認時相應者與。對眾多人與問。不得屏處還。教受三歸。語言。佛不制戒者。汝眼看不得。若無人來認者。停至三年如前處。當界用之。若治塔得寶藏者。即作塔用。僧地亦然。故成實論云。伏藏取用無罪。佛在世時。給孤長者。是聖人亦取此物。故知無罪。又自然得物不名劫盜。又僧祇律云。入聚落中。有遺落物。不得取。與比丘者即是施主。聚落中風吹衣。不得作糞掃想取。若曠路無人處得取。又五分律云。若舉衣經十二年不還者。集僧評價。作四方僧用。若彼後還。以僧物償。不受者善正報頌曰。

  劫盜供他用  泥犁獨自沈

  玃鳥金剛嘴  啄腦劈其心

  灌口以銅汁  碎身鐵棒砧

  怕懼周慞走  還投刀劍林

  習報頌曰。

  劫盜所獲果  地獄被銷融

  罪畢生人道  飢貧心自終

  共財被他制  何殊下賤中

  寄言懷操者  當須思困窮

  邪淫緣第三

  夫淫聲敗德。智者之所不行。欲相迷神。聖人之所皆離。是以周幽喪國。信褒姒之愆。晉獻亡家。實麗姬之罪。獨角山上不悟騎頸之羞。期在廟堂。寧悟焚身之痛。皆為欲界眾生不修觀解。系地煩惱不能斷伏。且地水火風。誰為宰主。身受心法本性皆空。薄皮厚皮周旋不淨。生藏熟藏。穢惡難論。常欲牽人墮三惡道。是以菩薩大士。恆修觀行。臭處流溢遍身皆滿。六塵怨賊每相觸惱。五陰旃陀難可親近。凡夫顛倒縱此貪迷。妄見妖姿封著華態。皓齒丹唇長眉高髻。弄影逶迤增妍美豔。所以洛川解佩。能稅駕於陳王。漢曲弄珠。遂留情於交甫。巫山台上。托云雨以去來。舒姑水側。寄泉流而還往。遂使然香之氣。迥襲韓壽之衣。彈琴之曲。懸領相如之意。或因廌枕而成親。或藉掛冠而為密。豈知形如聚沫質似浮云。內外俱空須臾散滅。舉身不淨遍體無常。方棄溝渠以充螻蟻。凡是眾生有此邪行。乖梵天道。障菩提業。為四趣因。感三涂果。是知三有之本寔由淫業。六趣之報特因愛染。以潤業偏重故。聖制不為也(此下有四種緣)

  第一呵欲多苦者。如涅槃經偈云。

  若常愁苦  愁遂增長  如人喜眠

  眠則滋多  貪淫嗜酒  亦復如是

  又正法唸經偈云。

  如火益乾薪  增長火熾然

  如是愛樂者  愛火轉增長

  薪火雖熾然  人皆能捨離

  愛火燒世間  纏綿不可舍

  又智度論偈云。

  世人愚惑  貪著五欲  至死不捨

  為之後世  受無量苦  譬如愚人

  貪著好果  上樹食之  不肯時下

  人伐其樹  樹傾乃墮  身手毀壞

  痛苦而死  得時樂少  失時苦多

  如蜜涂刀  舐者貪甜  不知傷舌

  後受大苦

  又成實論偈云。

  貪慾實苦  凡夫顛倒  妄生樂想

  智者見苦  見苦則斷  受欲無厭

  如飲鹼水  轉增其渴  以增渴故

  何得有樂  譬如狗咬  血涂枯骨

  增涎唾合  想謂有美  貪慾亦爾

  於無味中  邪倒力故  謂為受味

  故知色慾  苦實樂虛  要無貪求

  方名真樂

  第二觀女不淨者。但惟諸女。外假容儀內懷臭穢。迷人著相不覺虛誑。唯大智者。能知可惡也。

  又禪秘要經云。長老目連得羅漢道。本婦將從。盛服莊嚴欲壞目連。目連爾時為說偈言。

  汝身骨幹立  皮肉相纏裹

  不淨內充滿  無一是好物

  韋囊盛屎尿  九孔常流出

  如鬼無所宜  何足以自貴

  汝身如行廁  薄皮以自覆

  智者所棄遠  如人舍廁去

  若人知汝身  如我所惡厭

  一切皆遠離  如人避屎坑

  汝身自莊嚴  花香以瓔珞

  凡夫所貪愛  智者所不惑

  汝是不淨聚  集諸穢惡物

  如莊嚴廁舍  愚人以為好

  汝脅肋著脊  如椽依梁棟

  五藏在腹內  不淨如屎篋

  汝身如糞舍  愚夫所貪寶

  飾以珠瓔珞  外好如畫瓶

  若人欲染空  始終不可著

  汝欲來嬈我  如蛾自投火

  一切諸欲毒  我今已滅盡

  五欲已遠離  魔網已壞裂

  我心如虛空  一切無所著

  正使天欲來  不能染我心

  又增一阿含經云。寧以火燒鐵錐而鑠於眼。不以視色興起亂想。又正法唸經云。女人之性心多嫉妒。以是因緣。女人死後多生餓鬼趣中。雖有美言心如毒害。強知虛詐。能惑世間。

  第三女人難親可厭者。如優填王經偈云。

  女人最為惡  難與為因緣

  恩愛一縛著  牽人入罪門

  非直牽人  入於惡道  天中退落

  亦由女惑

  又正法唸經偈云。

  天中大繫縛  無過於女色

  女人縛諸天  將至三惡道

  又智度論云。菩薩觀欲種種不淨。於諸衰中女衰最重。火刀雷電。霹靂怨家。毒蛇之屬。猶可暫近。女人慳妒。嗔諂妖穢。斗諍貪嫉。不可親近。故佛說偈云。

  寧以赤鐵  宛轉眼中  不以散心

  邪視女色  含笑作姿  憍慢羞慚

  回面攝眼  美言妒嗔  行步妖穢

  以惑於人  淫羅彌網  人皆投身

  坐臥行立  回眄巧媚  薄智愚人

  為之心碎  執劍向敵  是猶可勝

  女賊害人  是不可禁  毒蛇含毒

  猶可手捉  女情惑人  是不可觸

  又增一經偈云。

  莫與女交通  亦莫共言語

  有能遠離者  則離於八難

  又薩遮尼干子經尼干子說偈云。

  自妻不生足  好淫他婦女

  是人無慚愧  受苦常無樂

  現在未來世  受苦及打縛

  捨身生地獄  受苦常無樂

  又雜譬喻經云。佛在世時。有一婆羅門。生兩頭女。女皆端正。乃故懸金。九十日內。募索有能訶我女丑者。便當與金。竟無募者。將至佛所。佛便訶言。此女皆丑無有一好。阿難白佛言。此女實好而佛言惡。有何不好。佛言。人眼不視色。是為好眼。耳鼻口亦爾。身不著細滑。是為好身。手不盜他財。是為好手。今觀此女。眼視色。耳聽音。鼻嗅香。身喜細滑。手喜盜財。如此之者皆不好也。

  又佛般泥洹經云。佛告奈女。好邪淫者。有五自妨。一名聲不好。二王法所疾。三懷異多疑。四死入地獄。五地獄罪竟受畜生形。皆罪所致。能自滅心不邪淫者。有五增福。一多人稱譽。二不畏縣官。三身得安隱。四死生天上。五從意清淨得泥洹道。

  第四女人奸偽者。如舊雜譬喻經云。昔有大姓家子端正。以金作女像。語父母言。有女似此者兒乃當取。時他國有女。貌亦端正。亦作金色。金女白父母言。有男似此乃當嫁之。父母各聞便遠娉合。時國王。舉鏡自照。謂群臣曰。天下人顏。有如我不。諸臣答曰。臣聞彼國有男。端正無比。則遣使請之。使至。告之。王欲見賢者。則嚴車進去。已自念。王以我明達故來相呼。則還取書。而見婦與奴為奸。悵然懷憾。為之結氣。顏色衰丑。臣見如此。謂行道消瘦。馬廄安之。夜於廄中。見王正大夫人與馬廄下人私通。心乃自悟。王大夫人。尚當如此。何況我婦。意解心悅顏色如故。則與王相見。王曰。何因止外三日。答曰。臣來有忘還歸取之。而見婦與奴為奸。意忿顏色衰變。故住廄中三日。昨見正夫人來與養馬兒私通。夫人乃爾。何況餘人。意解顏色復故。王言。我婦尚爾。何況凡女。兩人俱舍。便入山中。剃髮作沙門。思惟女人不可從事。精進不懈。俱得辟支佛道。

  又舊雜譬喻經云。昔有婦人。生一女。端正無比。年始三歲。國王取視。呼道人相。後堪為夫人不。道人報王。此女有夫。王后得之。王言。我當牢藏。豈可後得。便呼鶴來。汝處在何。鶴白王言。我止大山。半腹有樹。人畜不歷。下有洄水。船所不行。王言。我以此女寄汝將養。便撮持去。日日從王。取飯與女。如是久後。上有一聚。卒為水[漂*寸]去。有一樹奇。逐水下流。有一男子。得抱持樹。墮洄水中不得去回。有蒱桃樹踴出。住倚山傍。男子尋之得上鶴樹。與女私通。女便藏之。鶴覺女身重。左右求得男子。舉撮棄之。如事白王。王曰。前道人善巧相人也。師曰。人有宿對非力所制。逢對則可。畜生亦爾。

  又舊雜譬喻經云。昔有國王。護持女急。正夫人語太子曰。我為汝母生汝。不見國中。欲一回出。汝可白王。如是至三。太子白王。王則聽可。太子自為御車。群臣於路奉迎設拜。夫人出手開帳。令人得見。太子見女人而如是。便詐腹痛而還。夫人言曰。我無相甚矣。太子自念。我母尚當如此。何況余乎。夜便委國捨去。入山遊觀。時道邊有樹。下有泉水。太子上樹。逢見梵志獨行入水池浴。出已飯食。作術吐出一壺。壺中有女。與屏處室。梵志將臥。女人復吐一壺。壺中有男復與共臥。臥已吞壺。須臾之頃。梵志起已。復內婦著壺中。吞已杖持而去。太子歸國白王。請梵志及諸臣下。作三人食。持著一邊。梵志既至。言我獨自。太子曰。梵志。汝當出婦共食。梵志不得已出婦。太子語婦。汝當出夫共食。如是至三。不得已出男共食。食已便去。王問太子。汝何因知之。答曰。我母觀國。我為御車。母開帳出手。令人見之。我念女人能多樂欲。便詐腹痛。還入山中見梵志。藏婦腹中。如是女人奸不可絕。願大王放赦宮中。自在行來。王敕後宮。其欲行者任從志也。師曰。天下不可信者。女人是也。

  又舊譬喻經云。昔有四姓。藏婦不使人見。婦使青衣人作地突。與琢銀兒私通。夫後覺婦。婦言。我今生不邪行。卿莫妄語。夫言。吾不信汝。當將汝至神樹所立誓。婦言。甚佳。夫持齋七日。始入齋室。婦密語琢銀兒。汝詐作狂亂頭於市。逢人抱持牽引弄之。夫齋竟便將婦出。婦言。我不見市。卿將我過市。琢銀兒便來抱持詐狂臥地。婦便哮呼其夫。何為使人抱持我耶。夫言。此是狂人。何須記錄。夫婦俱到神所。叩頭言。我生來不作惡。但為狂人所抱。婦便得活。夫默然而慚。佛言。當知一切女人。奸詐如是。不可信也。

  又十誦律云。佛在舍衛國。有一婆羅門生女。面貌端正顏色清淨。名曰妙光。相師佔曰。是女後當與五百男共通。諸人聞已。女年十二無有求者。時婆羅門有鄰比估客。常入海采寶。是估客。於樓上遙見是女即生欲心。問餘人言。是誰女耶。答是某甲婆羅門女。有取者耶。答言無。有求者耶。答言未也。問何故無人求耶。答曰。此女有一過罪。相師佔曰。是女後當與五百男子共通。所以無求者。時估客念言。除沙門釋子。無入我舍者。即往求取。女到未久。估客結伴欲入海中。喚守門者語言。我欲入海。莫聽男子強入我舍。除沙門釋子。此是無過。答言爾。去後沙門於舍乞食。是女見已語言。共我行欲。諸比丘不知白佛。佛言。此舍必有非梵行。汝不應往。此女後得病。於夜命終。其家人以莊嚴具。合棄死處。時有五百群賊。於此處行。見死女即生欲心。便就行欲。是女先語沙門婆羅門。共我行欲。以此因緣故墮惡道。在彼國北方。生作淫龍。名毗摩達多。

  正報頌曰。

  邪淫入地獄  登彼刀葉林

  熱鐵釘其口  洋銅灌入心

  毒龍碎骨髓  金剛鼠食陰

  銅柱緣上下  鐵床臥隱深

  習報頌曰。

  昏淫亂情色  受苦無表裡

  余業得人身  自妻恆背己

  彼此懷猜忌  孰肯順情旨

  稍有性靈人  寧得無慚恥

  妄語緣第四

  惟夫稟形人世。逢斯穢濁之時。受質偽身。恆在虛詐之境。所以妄想虛構。惑倒交懷。違心背理。出語皆虛。誑惑前人。令他妄解。致使萬苦爭纏百憂總萃。種虛妄之因感得輕賤之報。地獄重苦更加湯炭。迷法亂真。寔由妄語也。

  如正法唸經偈言。

  妄語言說者  惱一切眾生

  彼常如黑暗  有命亦同死

  語刀自割舌  云何舌不墮

  若妄語言說  則失實功德

  若人妄說語  口中有毒蛇

  刀在口中住  焰火口中然

  口中毒是毒  蛇上毒非毒

  口毒割眾生  命終墮地獄

  若人妄說語  自口中出膿

  舌則是泥濁  舌亦如熾火

  若人妄讒語  彼人速輕賤

  為善人舍離  天則不攝護

  常憎嫉他人  與諸眾生惡

  方便惱亂他  因是入地獄

  又優婆塞戒經偈云。

  若復有人  樂於妄語  是人現得

  惡口惡色  所言雖實  人不信受

  眾皆增惡  不喜見之  是名現世

  惡業之報  舍此身已  入於地獄

  受大苦楚  飢渴熱惱  是名後世

  惡業之報  若得人身  口不具足

  所說雖實  人不信受  見者不樂

  雖說正法  人不樂聞  是一惡人

  因緣力故  一切外物  資生減少

  以此證知。妄語之人三世受苦。

  又禪秘要經云。若有四眾。於佛法中。為利養故貪求無厭。為好名聞。而假偽作惡。實不坐禪。身口放逸。行放逸行。貪利養故。自言坐禪。如是比丘。犯偷蘭遮。過時不說。自不改悔。經須臾間即犯十三僧殘。若經一日至於二日。當知此比丘是人中賊羅剎魁膾。必墮惡道。犯大重罪。若比丘比丘尼。實不見白骨自言見白骨。乃至阿那般那。是比丘比丘尼。誑惑諸天龍鬼神等。此惡人輩是魔波旬種。為妄語故。自說言我得不淨觀乃至頂法。此妄語人。命終之後。疾於電雨。必定當墮阿鼻地獄。壽命一劫。從地獄出。墮餓鬼中。八千歲時。啖熱鐵丸。從餓鬼出墮畜生中。身恆負重。死復剝皮。經五百身。還生人中。聾盲瘖啞癃殘百病。以為衣服。如是經苦不可具說。

  又正法唸經偈云。

  甘露及毒藥  皆在人舌中

  甘露謂實語  妄語則為毒

  若人須甘露  彼人住實語

  若人須毒者  彼人妄語說

  毒不決定死  妄語則決定

  若人妄語說  彼得言死人

  妄語不自利  亦不益他人

  若自他不樂  云何妄語說

  若人惡分別  喜樂妄說語

  飛墮火刀上  得如是苦惱

  毒害雖甚惡  唯能殺一身

  妄語惡業者  百千身被壞

  又佛說須賴經云。佛言。夫妄言者。為自欺身亦欺他人。妄言者。令人身臭。心口無信。令其心惱。妄言者。令其口臭。令其身色大神所棄。妄言者。亡失一切諸善本。於己愚冥迷失善路。妄言者。一切惡本。斷絕善行閒居之本。

  又正法唸經。閻羅王。責疏罪人。說偈言。

  實語得安樂  實語得涅槃

  妄語生苦果  今來在此受

  若不捨妄語  則得一切苦

  實語不須買  易得而不難

  實非異國來  非從異人求

  何故舍實語  喜樂妄語說

  妄語言說者  是地獄因緣

  因緣前已作  唱喚何所益

  妄語第一火  尚能燒大海

  況燒妄語人  猶如燒草木

  若人舍實語  而作妄言說

  如是痴惡人  棄寶而取石

  若人不自愛  而愛於地獄

  自身妄語火  此處自燒身

  實語甚易得  莊嚴一切人

  舍實語妄說  痴故到此處

  又智度論說偈云。

  實語第一戒  實語升天梯

  實語小如大  妄語入地獄

  又薩婆多論云。不妄語者。若說法議論傳語一切是非。莫自稱為是。常令推寄有本。則無過也。不爾斧在口中。又十誦律云。若語高姓人。云是下賤。若語兩眼人。云是一眼。並得妄語。又語一眼人汝是瞎眼人。並得輕惱他罪。

  正報頌曰。

  妄語誑人巧  地獄受罪拙

  焰鋸解其形  熱鐵耕其舌

  灌之以洋銅  [厭/石]之以剛鐵

  悲痛碎骨髓  呻吟常嗚咽

  習報頌曰。

  妄語入三涂  三涂罪已決

  余業生人道  被謗常憂結

  還為他所誑  恨心如火熱

  智者勿尤人  驗果因須滅

  惡口緣第五

  凡夫毒熾恚火常然。逢緣起障觸境生嗔。所以發言一怒。衝口燒心。損害前人。痛於刀割。乖菩薩之善心。違如來之慈訓。故業報差別經偈云。

  粗言觸惱人  好發他陰私

  剛強難調伏  生焰口餓鬼

  又智度論云。或有餓鬼。先世惡口。好以粗語加彼眾生。眾生增惡。見之如仇。以此罪故墮餓鬼中。又法句經云。雖為沙門。不攝身口。粗言惡說。多所中傷。眾所不愛。智者不惜。身死神去輪轉三涂。自生自死苦惱無量。諸佛賢聖所不愛惜。假令眾生。身雖無過。不慎口業。亦墮惡道。故論云。時有一鬼。頭似豬頭。臭蟲從口出。身有金色光明。是鬼宿世作比丘。惡口罵詈客比丘。身持淨戒故身有光明。口有惡言故臭蟲從口出。

  又增一阿含經云。寧以利劍截割其舌。不以惡言粗語墮三惡道。又護口經云。過去迦葉如來出現於世。敷說法教。教化已周。於無餘泥洹界而般涅槃後。時有三藏比丘。名曰黃頭。眾僧告敕。一切雜使不命卿涉。但與諸後學者說諸妙法。時三藏比丘。內心輕蔑。不免僧命。便與後學。敷演經義。喚受義曰。速前象頭。次喚第二者曰馬頭。復喚駱駝頭。豬頭。羊頭。師子頭。虎頭。如是喚眾獸之類不可稱數。雖授經義不免其罪。身壞命終入地獄中。經曆數千萬劫。受苦無量。余罪未畢。從地獄出生大海中。受水性形。一身百頭形體極大。異類見之皆悉馳走。

  又出曜經云。昔佛在世時。尊者滿足。詣餓鬼界。見一餓鬼形狀醜陋。見者毛豎莫不畏懼。身出熾焰如大火聚。口出疽蟲。膿血流溢臭氣叵近。或口出火長數十丈。或眼耳鼻身體支節。放諸火焰長數十丈。唇口垂倒像如野豬。身體縱廣一由旬也。手自抓摑。舉聲[口*睪]哭。馳走東西。滿足見問。汝作何罪今受此苦。餓鬼報曰。吾昔出家。戀著房舍慳貪不捨。自恃豪族出言臭惡。若見持戒精進比丘。輒復罵辱。戾口戾眼或戾是非。故受此苦。寧以利刀自割其舌積劫受苦。不以一日罵謗精進持戒比丘。尊者若還閻浮提地時。以我形狀誡諸比丘。善護口過勿妄出言。見持戒者。念宣其德。自我受此餓鬼形來。數千萬歲。常受此苦。卻後命終當入地獄。說此語已[口*睪]哭投地。如太山崩。天翻地覆。斯由口過故使然矣。

  又百緣經云。有長者婦懷妊。身體臭穢都不可近。年滿生兒。連骸骨立。羸瘦憔悴。不可目視。又多糞屎涂身而生。年漸長大。不欲在家。貪嗜糞穢不肯舍離。父母諸親惡不欲見。驅令遠舍使不得近。即便在外常食糞穢。諸人見已。因為立字名啖婆羅。值佛出家得阿羅漢果。由過去世時。有佛出世名拘留孫。出家為寺主。有諸檀越。洗浴眾僧訖復以香油涂身。有一羅漢。寺主見已嗔恚罵詈。汝出家人。香油涂身。如似人糞涂汝身上。羅漢愍之為現神通。寺主見已懺悔辭謝願除罪咎。緣是惡罵。五百世中身常臭穢。不可附近。由昔出家向彼悔故。今得值我出家得道。是故眾生應護口業。莫相罵辱。

  又賢愚經云。昔佛在世時。與諸比丘向毗舍離。到梨越河。見人捕魚。網得一魚身有百頭。有五百人挽不出水。是時河邊有五百人。而共放牛即借挽之。千人併力方得出水。見而怪之。眾人競看。佛與比丘往到魚所。而問魚言。汝是迦毗[黍-禾+利]不。魚答言是。復問魚言。教匠汝者今在何處。魚答佛言。墮阿毗獄。阿難見已問其因緣。佛告阿難。乃往過去迦葉佛時。有婆羅門。生一男兒。字迦毗梨。聰明博達多聞第一。父死之後。其母問兒。汝今高明。世間頗有更勝汝不。兒答母言。沙門殊勝。我有所疑往問沙門。為我解說令我開解。彼若問我。我不能答。母即語言。汝今何不學習其法。兒答母言。若欲習者。當作沙門。我是白衣。何緣得學。母語兒言。汝今且可偽作沙門。學達還家。兒受母教。即作比丘經少時間。學通三藏還來歸家。母復問兒。今得勝未。兒答母言。由未勝也。母語兒言。自今已往。若共談論。儻不如時便可罵辱。汝當得勝。兒受母教。後論不如即便罵言。汝等沙門愚呆無識。頭如獸頭。百獸之頭無不比之。緣是罵故今受魚身。一身百頭駝驢牛馬豬羊犬等眾獸之頭無不備有。阿難問佛。何時當得脫此魚身。佛告阿難。此賢劫中。千佛過去猶故不脫此魚身。以是因緣。身口意業不可不慎。

  又王玄策行傳云。佛在世時。毗耶梨城觀一切眾生有苦惱者。即欲救拔。乃觀見此國。有雞越吒二眾。總五百人。於婆(去音)羅俱末底河。網得摩梨大魚。十有八首。三十六眼。其頭多獸(自外同前)佛為說法。魚聞法已便即命終。得生天上而為天子。卻觀本身。身是大魚。蒙佛說法遂得生天。乃持諸種香花瓔珞寶珠。從天而下至佛供養。於時二眾並發心悔過。即於俱末底河北一百餘步。燒焚魚網。銅瓶盛灰埋之。向說法處於上起塔。尊像儼然至今現在。雕飾如法睹者生善。

  又百緣經云。昔佛在世時。波斯匿王婦末利夫人。產生一女字曰金剛。面貌極醜。身體粗澀猶如蛇皮。頭髮粗強猶如馬尾。王見不喜。敕閉深宮不令出外。年漸長大任當嫁娶。便遣一臣。推覓一人本是豪族今貧乏者。卿可將來。臣受敕已。覓得付王。王將屏處。密私語言。聞卿豪族今者貧窮。我有一女面貌極醜。卿幸納受當相供給。時此貧人。跪白王曰。正使大王以狗見賜。亦不敢違。豈況王女末利所生。王即妻之。為造宅舍門戶七重。王囑女夫。自捉戶鉤出入牢閉。勿使人見。王出財物供給女婿。無所乏少。拜為大臣。後與豪貴共為邑會。聚會之契令婦共赴。自余諸人。各將婦來。唯此大臣獨不將赴。眾人疑怪。彼人婦者。或能端正。或可極醜。不能顯現。是以不來。復於後會密共勸酒令使醉臥。解取門鉤。遣其五人造家往看。至家開門。婦疑非夫。內自克責懊惱而言。我宿何罪。為夫幽閉不睹日月。即便至心遙禮世尊。願佛慈悲來到我前。暫救苦厄。佛知其意。即於女前地中踴出。紺發相現。其女舉頭。見佛發相。敬心歡喜。女發自然如紺青色。佛漸現面。女心倍喜。面復端正。更令粗皮自然化滅。佛悉現身令女盡見。更增歡喜。身體端正猶如天女。佛便為說種種法要。得須陀洹果。時佛去後。五人入見端正少雙。觀看已竟還閉門戶。系鉤本處。其人還家見婦端正。欣然問言。汝是何人。婦答夫言。我是汝婦。夫即語言。汝前極醜。何緣端正乃爾。婦便白夫。具說上事。婦復向夫。我欲見王。汝當為我通白消息。夫往白王。女郎今者欲來相見。王答女夫。莫道此事。急當牢閉慎勿令出。女夫白王。女郎今者蒙佛威神。便得端正天女無異。王聞是已。即遣往迎。見女端正歡喜無量。將詣佛所而白佛言。不審此女宿種何福。乃生豪貴而復醜陋。佛告王言。乃往過去。波羅柰國有一長者。恆常供養一辟支佛。身體醜陋。時長者家有一小女。見辟支佛噁心罵言。面貌醜陋身皮粗惡。何期可憎。時辟支佛。欲入涅槃便現神力。作十八變。其女見已。即時自責求哀懺悔。緣於過去罵辟支故。生常醜陋。由還懺悔今得端正。以供養故。所生之處。豪尊富貴快樂無極。

  又興起行經云。釋迦過去以惡語道迦葉禿頭沙門何有佛道。故今六年。受日食一麻一米大豆。苦行如是。

  又修行道地經偈云。

  口痴而心剛  不柔無善言

  常懷惡兩舌  不念人善利

  所言不了了  藏惡在於心

  如灰覆炭火  設躡燒人足

  共語常柔和  順從言可人

  言行而相副  心身不傷人

  譬如好花樹  成實亦甘美

  佛尊解脫是  心口之謀相

  又百緣經云。佛在世時。王舍城中有一長者。財寶無量不可稱計。其婦足滿十月。便欲產子。然不肯出。尋重有身。足滿十月。復產一子。先懷者住在右脅。如是次第懷妊九子。各滿十月而產。唯先一子故在胎中。不肯出外。其母極患。設諸湯藥以自療治。病無降損。囑及家中。我腹中子。故活不死。今若設終。必開我腹取子養育。其母於時不免所患即便命終。時諸眷屬載其屍骸詣於冢間。請大醫耆婆破腹看之。得一小兒形狀故小。頭須皓白俯膢而行。四向顧視。語諸親言。汝等當知。我由先身惡口罵辱眾僧故。處此熟藏中。經六十年。受是苦惱。難可叵當。諸親聞已號啼悲哭。不能答之。爾時世尊。遙知此兒善根已熟。將諸大眾。往到屍所。告小兒言。汝是長老比丘不。答言。實是。第二第三亦如是問。故言道是。時諸大眾。見此小兒與佛答對。各懷疑惑。前白佛言。今此老兒宿造何業。在腹發白俯膢而行。復與如來共相答問。爾時世尊告諸大眾。此賢劫中有佛出世。號曰迦葉。有諸比丘夏坐安居。眾僧和合。差一比丘年在老耄為僧維那。共立制限於此夏坐。要得道者聽共自恣。若未得者不聽自恣。今此維那獨不得道。僧皆不聽布薩自恣。心懷懊惱而作是言。我獨為爾營理僧事。令汝等輩安隱行道。今復還返更不聽自恣布薩羯磨。即便嗔恚罵辱眾僧。僧尋即牽捉閉著室中。作是唱言。使汝等輩常處闇冥不見光明。如我今者處此暗室。作是語已自戮命終。墮地獄中。受大苦惱。今始得脫。故在胎中受是苦惱。眾僧聞已。各護三業厭離生死。得四沙門果者。有發辟支佛心者。有發無上菩提心者。時諸親屬。還將老兒詣家養育。年漸長大放令出家。得阿羅漢果。佛告比丘。緣於往昔供養眾僧及作維那營理僧事故。今得值我出家得道。比丘聞已。歡喜奉行。

  正報頌曰。

  惡口如毒箭  著物則破傷

  地獄開門待  投之以鑊湯

  割舌令自啖  楚毒難思量

  若與身無益  慎口也何妨

  習報頌曰。

  惡口多觸忤  地獄被燒然

  人中有餘報  還聞刀劍言

  設令有談論  諍訟被他怨

  往報甘心受  改惡善自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