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與足下相知久矣,可不復相解!足下方誨以光國,戒之以勿拘之道,是以未得默已。吾本東方下士,誤用於先帝,位極人臣,祿賜百億。今討賊未效,知己未答,而方寵齊、晉,坐自貴大,非其義也。若滅魏斬叡,帝還故居,與諸子並升,雖十命可受,況於九邪!。〈《三國志》卷四十《蜀志·李嚴傳》裴注引《諸葛亮集》。〉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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