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覆許景澄條陳宜重臺防、策越師等事宜

議覆許景澄條陳宜重臺防、策越師等事宜
光緒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軍機處
1884年1月13日

十二月十六日,本衙門遞正摺稱:

  光緒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臣衙門准軍機處交片內開:本日軍機大臣面奉諭旨:『升用翰林院侍講許景澄奏「敵情叵測,籌備宜嚴,條陳目前事宜」一摺,著該衙門議奏。欽此』。欽遵將原摺抄交前來。

  查許景澄所陳籌備事宜,一曰重臺防。臺灣孤懸海外,為南洋門戶;疊經奉旨飭該將軍、督、撫設法備禦,並特派楊岳斌赴閩省妥籌防範,布置已較周幣。惟所稱「增設海線接通福州,以聯聲息」等語,現在英之大東公司已與中國電報公司訂立合同,在福州設立海線;應如何聯至臺灣之處?請飭下該省與北洋大臣籌商辦理。

  一曰策越師。越南惟劉永福一軍為法所忌,軍火、糧餉半由滇、粵接濟,並派兵為援應;近又特派岑毓英、徐延旭出關,與為犄角。山西被陷、北寧被攻,疊經諭令粵東源源備解軍火,並添募策應之師各等因,欽遵在案。該侍講陳奏在先,而目下軍情又變;所請應毋庸議。

  一曰慎購洋槍。查西洋長技專在火器,惟其名式日新月異,未便動輒改換;練習未精,亦難得力。臣等前已函商北洋大臣籌撥款項,訂購各種洋鎗並購「克虜伯」大小砲位。如德各廠尚能通融交易,俟解到後酌量分撥各營,以資戰守。

  一曰習練戰守。查前年北洋製成穹面鋼甲快、碰船時,經派員帶水師往外洋駕駛回華;現在德國所造鐵甲兩艘,似可仿照辦理。雖值法、越之釁,洋面恐不免阻梗;然預為習練以待事機,正無不可。擬由臣衙門函知李鴻章設法籌辦。

  一曰審戰例。查公法:兩國交戰,或禁止通商、或奪取商貨、或保護局外商民,其例不一;要視乎各國力量之所及。至慮士民積憤誤累他國,業經疊奉諭旨,欽遵在案。如果法人擾及各口,各督、撫應即申明此意,曉諭地方人民恪遵辦理。

  一曰籌洋款。查現在部款未充,各省藩庫亦俱支絀;一旦軍興,餉項誠不易籌。惟訂借洋款息耗過多,剜肉補瘡,實非計之得者。應請飭下戶部權衡緩急,寬為籌備,以裕餉需;似不必籌借洋款,以致累上加累。

  一曰緩練廣東水師。查海防以水師為要圖,水師以船械為先務;法、越之事,如我有得力師船,則護順化、撼西貢,即可牽制法師。惟粵省兵船多系朽敗,是以陸軍孤進無功。張樹聲籌款添備,業經奉旨允准;現在聞已訂購,雖一時若緩不濟急,而謀國者宜規久遠,實難責令停辦。

  至原摺稱「中國馭夷,當慮之至密而持之至堅」等語,正與近日辦法吻合。誠如該侍講所言,不得已而始出於戰也。

  所有臣等遵議許景澄條陳事宜緣由,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鑑。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