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禮通考 (四庫全書本)/卷029

卷二十八 讀禮通考 卷二十九 卷三十

  欽定四庫全書
  讀禮通考卷二十九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喪期二十九
  通論下禫月之辨
  戴徳喪服變除篇禮二十五月祥二十七月而禫乾學案公羊傳三年之喪實以二十五月荀子禮論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蓋漢以前無有以禫為二十七月者言之自戴德始自此以後鄭康成則主戴說而以為二十七月王子雍則主古禮而以為二十五月紛紛之論至程猗許猛而極乃朝廷之制禮亦隨其議論為廢置自魏迄晉用王氏之說至宋依王淮之奏改用鄭說至於今因之雖朝有定制人不敢違而好事者猶各持一說莫肎相下故今悉採諸家同異之論著於篇
  白虎通徳論三年之喪再期二十五月 又曰二十七月而禫
  劉熙釋名間月而禫閻若璩曰班固亦有此言
  何休公羊傳注士虞記曰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猶未配是月者二十七月也高誘淮南子飭喪記注云紀數也二十五月之數
  孔頴達孟獻子禫疏祥禫之月先儒不同王肅以二十五月大祥其月為禫二十六月作樂所以然者以下云祥而縞是月禫徙月樂又與上文朝祥而暮歌孔子云踰月則其善是皆祥之後月作樂也又間傳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又士虞禮中月而禫是祥月之中也與尚書文王中身享國謂身之中間同又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是僖公之喪至此二十六月左氏云納幣禮也故王肅以二十五月禫除喪畢而鄭康成則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二十八月而作樂復平常鄭必以為二十七月禫者以雜記云父在為母為妻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為母為妻尚祥禫異月豈容三年之喪乃祥禫同月若以父在為母屈而不申故延禫月其為妻當亦不申祥禫異月乎若以中月而禫為月之中間應曰月中而禫何以言中月乎案喪服小記云妾祔於妾祖姑亡則中一以上而祔又學記云中年考校皆以中為間謂間隔一年故以中月為間隔一月也下云祥而縞是月禫徙月樂是也謂大祥者縞冠是月禫謂是此禫月而禫二者各自為義事不相干故論語云子於是曰哭則不歌文無所繼亦云是曰文公二年公子遂如齊納幣者鄭箴膏肓僖公母成風主婚得權時之禮若公羊猶譏其喪娶其魯人朝祥而暮歌及喪服四制云祥之日鼓素琴及夫子五日彈琴不成聲十日成笙歌并孟獻子禫縣之屬皆據省樂忘哀非正樂也其八音之樂工人所奏必待二十八月也即此下文是月禫徙月樂是也其朝祥暮歌非正樂歌是樂之細别亦得稱樂故鄭云笑其為樂速也其三年問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據喪事終除衰去杖其餘哀未盡故更延兩月非喪之正也王肅難鄭云若以二十七月禫其歳末遭喪則出入四年喪服小記何以云再期之喪三年如王肅此難則為母十五月而禫出入三年小記何以云期之喪二年明小記所云據喪之大斷也又肅以月中而禫案曲禮喪事先逺日則大祥當在下句禫祭又在祥後何得云中月而禫又禫後何以容吉祭故鄭云二十六月也戴德喪服變除禮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故鄭依而用焉
  後漢書陳忠疏先聖縁人情而著其節服制二十五月宋書禮志武帝永初元年黃門侍郎王準之議鄭𤣥喪制二十七月而終學者多云得禮晉初用王肅議祥禫共月遂以為制江左以來唯晉朝施用搢紳之士猶多遵𤣥議宜使朝野一禮詔可
  魏書禮志魏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崩至五年正月積二十五晦為大祥太常孔美博士趙怡等以為禫在二十七月其年四月祫祭散騎常侍王肅博士樂詳等以為禫在祥月其年二月祫祭
  延昌二年春偏將軍乙龍虎喪父給假二十七月而虎幷數閏月詣府求上領軍元珍上言案違制律居三年之喪而冒哀求仕五歳刑龍虎未盡二十七月而請宿衞依律結刑五歳三公郎中崔鴻駮曰三年之喪二十五月大祥諸儒或言祥月下旬而禫或言二十七月各有其義未知何者㑹聖人之㫖龍虎喪已二十六月若依王杜之義便是過禫即吉之月如其依鄭𤣥二十七月禫中復可以從御職事求上何為不可珍又言三年没閏禮無可疑麻衣在體冒哀求榮實為大尤罪其焉舍鴻又言詳之律意冒哀求仕謂在斬焉草土之中不謂除衰杖之後也又龍虎具列居喪日月無所隱冒府應告之以禮遣還終月便幸彼昧識欲加之罪豈是遵禮敦風愛民之致乎正如鄭義龍虎罪亦不合刑匆匆之失宜科鞭五十詳見二十四卷喪過閏月條
  舊唐書張柬之傳聖厯初柬之為鳯閣舍人時𢎞文館直學士王元感著論云三年之喪合三十六月柬之駮之曰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不刋之典也謹案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左傳曰禮也杜預注云僖公喪終此年十一月納幣在十二月士昏禮納采納徴皆有𤣥纁束帛諸侯則謂之納幣蓋公為太子已行昏禮故傳稱禮也公羊傳曰納幣不書此何以書譏喪娶在三年之外何以譏三年之内不圖昏何休注云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冬未滿二十五月納采問名納吉皆在三年之内故譏何休以公十二月薨至此冬十二月纔二十四月非二十五月是未三年而圖昏也案經書十二月乙巳公薨杜預以長厯推乙巳是十一月十二日非十二月書十二月是經誤文公元年四月葬我君僖公傳曰緩也諸侯五月而𦵏若是十二月薨即是五月不得言緩明知是十一月薨故注僖公喪終此年至十二月而滿二十五月故丘明傳曰禮也據此推步杜之考校豈公羊之所能逮況丘明親受經於仲尼乎且二傳何杜所爭唯爭一月不爭一年其二十五月除喪由來無别此則春秋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尚書伊訓云成湯旣没太甲元年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祇見厥祖孔安國注云湯以元年十一月崩據此則二年十一月小祥三年十一月大祥故太甲中篇云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于亳是十一月大祥訖十二月朔日加王冕服吉而歸亳也是孔言湯元年十一月之明驗顧命云四月哉生魄王不懌是四月十六日也翼日乙丑王崩是十七日也丁夘命作冊度是十九日也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須材是四月二十五日也則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中間有十日康王方始見廟則知湯崩在十一月淹停至殮訖方始十二月祇見其祖顧命見廟訖諸侯出廟門俟伊訓言祇見厥祖侯甸羣后咸在則崩及見廟殷周之禮並同此周因於殷禮損益可知也不得元年以前别有一年此尚書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禮記三年問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斷之者豈不送死有已復生有節又喪服四制云變而從宜故大祥鼓素琴告人以終又閒傳云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食醯醬中月而禫食酒肉又喪服小記云再期之喪三年也期之喪二年也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也五月之喪二時也三月之喪一時也此禮記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儀禮士虞禮云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此禮周公所制則儀禮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此四驗者並禮經正文或周公所制或仲尼所述吾子豈得以禮記戴聖所修輒欲排毁漢初高堂生傳禮既未周備宣帝時少傳后倉因淹中孔壁所得五十六篇著曲臺記以授弟子戴德戴聖慶溥三人合以正經及孫卿所述並相符㑹列於學官年代已久今無端構造異論旣無依據深可歎息其二十五月先儒考校唯鄭康成注禮儀中月而禫以中月間一月自死至禫凡二十七月又解禫云言澹澹然平安之意也今皆二十七月復常從鄭議也踰月入禫禫旣復常則二十五月為免喪矣二十五月二十七月其議本同竊以子之於父母喪也有終身之痛創巨者日久痛深者愈遲豈徙歳月而已乎故練而慨然者蓋悲慕之懐未盡而踊擗之情已歇祥而廓然者蓋哀傷之痛已除而孤邈之念更起此皆情之所致豈外飾哉故記曰三年之喪義同過隙先王立其中制以成文理是以祥則縞帶素紕禫則無所不佩今吾子將徇情棄禮實為乖僻夫棄衰麻之服襲錦縠之衣行道之人皆不忍也直為節之以禮無可奈何故由也不能過制為姊服鯉也不能過期哭其母夫豈不懐懼名教逼已也至若孔鄭何杜之徒並命代挺生範模來裔宫牆積仞未易可窺但鑽仰不休當漸入勝境詎勞終年矻矻虚肆莠言請所有掎擿先儒願且以時消息時人以柬之所駮頗合於禮典
  乾學案唐書儒林中有王元感傳是固深於經學者矣何乃剏此無稽之論張公此駮不但折元感之角幷古來議禮從鄭康成二十七月者亦以此折之而有餘矣雖然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者不數禫月也三年之喪二十七月者數禫月也故曰二十五月二十七月其議本同也柬之王佐才史稱其剛直不傅㑹然邃於學此論非研精經術者能之乎
  通典杜佑議曰中月而禫鄭𤣥以中月為間月王肅以中月為月中致使喪期不同制度非一歴代學黨議論紛紜宗鄭者則云祥之日鼓素琴孔子彈琴笙歌乃省哀之樂非正樂也正樂者八音並奏使工為之者也案鄭學之徒不云二十五月六月七月之中無存省之樂也但論非是禫後復吉所作正樂爾故鄭注喪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云爾以存樂也君子三年不為樂樂必崩三年不為禮禮必壊故祥日而存之非有心取適而作樂三年之喪君子居之若駟之過隙故雖以存省之時猶不能成樂是以孔子旣祥五日彈琴而不成聲禮記所云二十五月而畢者論喪之大事畢也謂除衰絰與堊室爾餘哀未盡故服素縞麻衣著未吉之服伯叔無禫十三月而除為母妻有禫則十五月而畢為君無禫二十五月而畢為父長子有禫二十七月而畢明所云喪以周斷者禫不在周中也禮記二十五月畢者則禫不在祥月此特為重喪加之以禫非論其正祥除之義也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者論其正二十七月而禫者明其加宗王者案禮記云三年之喪再周二十五月而畢又檀弓云祥而縞是月禫徙月樂又魯人有朝祥而暮歌者子路笑之夫子曰踰月則其善也又夫子旣祥五日彈琴而不成聲十日而成笙歌又祥之日鼓素琴以此證無二十七月之禫也案王學之徒難曰若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二十八月作樂則二十五月二十六月二十七月三月之中不得作樂者何得禮記云祥之日鼓素琴孔子旣祥五日彈琴十日笙歌又喪大記云禫而内無哭者樂作矣故也孟獻子禫縣而不樂此皆禫月有樂之義豈合二十八月然始樂乎鄭學之徒嫌祥禫同月卜用逺日無中月之義者祥禫之祭雖用逺日若卜逺日不吉則卜近日若卜近得吉便有中月之義也所以知卜逺不得吉得用近日者以吉祭之時卜近不吉得卜逺日故禮記云旬之内曰近某日旬之外曰逺某日特牲饋食云近日不吉則笙逺日若吉事得用逺則凶事得用近故有中月之義也禮記作樂之文或在禫月或在異月者正以禫祥之祭或在月中或在月末喪事先逺日不吉則卜月初禫在月中則得作樂此喪大記禫而内無哭者樂作矣故孟獻子禫縣而不樂之類皆是也祥之日鼓琴者特是存樂之義非禫後之樂也夫人倫之道以德為本至徳以孝為先上古喪期無數其仁人則終身滅性其衆庶有朝喪暮廢者則禽獸之不若中代聖人縁中人之情為作制節使過者俯而就之不及者跂而及之至重者斬衰以周斷後代君子居喪以周若駟之過隙而加崇以再周焉禮記云再周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至於祥禫之節其文不備先儒所議互有短長遂使歴代習禮之家翻為聚訟各執所見四海不同此皆不本禮情而求其禮故也夫喪本至重以周斷後代崇加以再周豈非君子欲重其情而彰孝道者也何乃惜一月之禫而不加之以膠柱於二十五月者哉或云孝子有終身之憂何須過聖人之制者二十七月之制行尚矣遵鄭者乃過禮而重情遵王者則輕情而反制斯乃孰為孝乎且練祥禫之制者本於哀情不可頓去而漸殺也故間傳明云再周而大祥素縞麻衣中月而禫禫而纎無所不佩中猶間也謂大祥祭後間一月而禫也據文勢足知除服後一月服大祥服後一月服禫服今俗所行禫則六旬旣祥縞麻闕而不服稽諸制度失之甚矣今約經傳求其適中可二十五月終而大祥受以祥服素縞麻衣二十六月終而禫受以禫服二十七月終而吉吉而除徙月樂無所不佩夫如此求其情而合乎禮矣
  司馬氏曰所謂中月而禫者蓋禫祭在祥月之中也歴代多從鄭說今律勅三年之喪皆二十七月而除不可違也
  張子曰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又兩月為禫共二十七月禮鑽燧改火天道一變其期已矣情不可以己於是再期再期又不可以己於是加之三月是二十七月也
  陳祥道禮書期之喪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而祥禫間月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禫而祥禫間月可知也聘禮士中曰禽二雙學記中年考校小記中一以上而祔玉藻士中武皆以中為間則士虞間傳所謂中月者其為間月可知也戴德喪服變除禮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鄭氏據以為說蓋得之矣王肅之徒以記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又云祥而縞是月禫徙月樂祥之日鼓素琴夫子旣祥三日而彈琴十日而成笙歌魯人朝祥而暮歌孔子曰踰月則善於是謂二十五月大祥其月為禫二十六月作樂是不知所謂是月樂者所以發下文而不繫於上也語曰子於是日哭則不歌而文無所繫孰謂是月禫云者乃祥月乎果禫在祥月應曰月中而禫不可謂之中月也孟獻子禫縣而不樂然則所謂徙月樂者以備縣也若彈琴瑟笙歌間作而不縣旣祥為之可也春秋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僖公之喪至文公二年冬適二十六月左氏曰納幣禮也而公羊譏其喪娶則公羊亦以三年之喪二十七月而除與鄭氏之說合矣然則喪大記云禫而從御吉祭而復寢傳云大祥居復寢何也孔頴達曰太祥去堊室復殯宮之寢則禫而復寢者復平居之寢也
  朱子曰二十五月祥後即禫當如王肅於是月禫徙月樂之說為順今從鄭氏之說雖禮宜從厚然未為當喪禮當從儀禮為正 喪禮只二十五月是月禫徙月樂又曰中月而禫猶曰中一以上而祔漢書亦云間不一歳即鄭注儀禮為是杜佑亦從此說但與檀弓所云是月禫及踰月異旬之說不合今旣以二十七月為期此等不須細討自致其哀足矣
  車垓曰禮曰大祥之後中月而禫鄭氏曰中間也朱子曰間一月也自初喪至此不計閏凡二十七月謂如正月大祥方二十五月祥祭之後即服禫服至於二月則二十六月也又及乎三月然後方滿二十七月却於三月之内選卜一日行禫祭禮是則所謂二十七月而禫祭也間月而禫者正謂祥祭與禫祭相間一月也踰月從吉者禫祭雖畢孝子猶未忍遽即吉也故又服此禫服盡此月之終至於次月改朔然後除禫服服吉服而行吉事是則所謂踰月從吉也踰月云者蓋以改朔為月非以三十日為月也故禮云徹晦至朔為踰月已上皆從鄭氏之說也喪稱三年者實計二十七月而謂之三年者蓋以年辰計之而不以月日計之也謂如子年死至丑年而小祥又至寅年而大祥旣跨渉子丑寅三年故謂之三年也雷伯籲曰三年之喪古今之通喪也歳久事弛其失有三喪二十五月而議禮者定以為二十七月此一失也二十七月已非禮矣而京省諸衙門丁憂起復例以二十八月此二失也世不察先王制禮之義拘於三年之名遂以三年為限起復之後猶未謂終喪此三失也卑庸淺鄙人狃所見訛以傳訛雷同公襲縉紳先生不悟其差章句腐儒不識其謬莫甚之陋遺笑百世非細節也喪服小記曰再期之喪三年也期之喪二年也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也五月之喪二時也三月之喪一時也喪服盡於一時進而二時又進而三時又進而二年三年一年而期則二年也至親以期斷天地已易寒署已變三年加隆焉而倍之則再期也故曰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喪服之所從始如此自周公以來未之有改也然大祥之外禫有中月而禫之文小祥大祥皆用忌日取於月之周不主十二月有不計閏之文再期之喪為三年之喪有斬衰三年齊衰三年之文世人於斯三者粗拾其文不解其㫖而竊窺近似縁以有三失中月而禫鄭注曰中猶間也喪至此二十七月驗之禮不合再期之喪三年二十七月踰再期者兩月而二十五月之後尚有兩月之禫不當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也司馬温公謂中月而禫者蓋禫祭於祥月之中也斯為得之而自鄭注有間月之詁歴代循以為制二十七月之失由於中月之誤也凡期云者周一年之月也儻主十二月而不取於月之周則遇有閏月者必闕一月如始以正月内置閏月至十一月而止不可謂周故小祥大祥必用忌日如小祥遇閏則小祥為十三月合大祥之十二月為二十五月而大祥遇閏亦然所以有再期之名再期以春夏秋冬月之兩周餘閏不計凡二十五月也京省諸衙門起復曰喪二十七月也餘閏不計再期二十四月不計閏而有二十五月間月而禫為二十七月二十七月之内已除閏不記矣又不計閏而為二十八月二十八月之失由於不計閏之過也喪服之制五等三年二年三時二時一時以次而降小功以上其禮隆則其數虛緦麻禮殺則其數盈知期之喪為二年即知再期之喪為三年矣世不達於禮但以號稱三年之喪遂謂士大夫之起復為未終喪而庶人終喪必三年㑹典品官喪禮與庶人喪禮皆二十七月無貴賤之殊三年之失由於斬衰三年齊衰三年之誤也夫二十七月編在律勅非所敢議矣然始於鄭𤣥成於陳澔不為無據至誤而以二十八月為三年此流俗相承之𡚁所謂無稽之說守禮君子宜校訂而歸於是者也或以為禮貴從厚況於親喪此之失失諸厚者也豈可改而之薄此竟不然無過不及之謂禮直情而徑行者豈可乎苟隨俗因仍持之無其故求之無其理而君子執喪亦不必讀喪禮矣且喪以哀為本哀有發於容體者有發於聲音言語者有發於飲食居處者衣服其一端也世人執喪宴樂盤游無一不為而獨衰麻披身越月淹時以表厚安在其為厚乎古今之喪天下之通喪以古今之通喪而其失若此又莫曉為誤故備論之
  乾學案雷子之說善矣但古之練祥不用忌日而一聴之於卜筮故有喪事先逺日之文練祥之用忌日後世之禮也乃欲執後世之禮而斷先王之禮乎古人以再期之喪為二十五月者蓋年雖再期而所閱之月實二十有五也何嘗數閏在其中儻再期之内而不遇閏將不得謂之二十五月乎欲辨古人之非而先為無稽之論其誰信之凡此皆常人之所知雷子豈有不知者特欲為新異之說而不自覺其非也
  吕柟禮問或問斬衰再期大祥始斷杖食肉飲酒復寢不數閏二十七月而禫者何曰以期不足也加隆焉故再之又不足也加隆焉故時之故二十七月當三年也古者三年取一月故二十五月今三年服一時故二十七月
  吕坤四禮疑餘哀世俗之論也喪忌者親死之日也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三見親死之日也禫以中月是餘哀之月也近制二十七月而除是兩月餘哀矣世俗每以餘哀罪人又有請服三十六月者皆不達於禮者也
  汪琬曰禮服問父母之喪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鄭𤣥謂大祥之後間一月禫祭故主二十七月三年問父母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又檀弓祥而縞是月禫故王肅又謂祥禫共月鄭王皆本於禮而二義不同其徒徃徃相難晉初用王肅義遂以為制宋初從王淮之言施用鄭說嗣是之後遂皆以二十七月為斷矣案禮親喪外除兄弟之喪内除杖期猶祥禫間月豈三年重服而不可用期喪為準乎春秋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蓋僖公之喪至是已二十六月矣而公羊氏譏其喪娶由此言之固當從鄭義無疑先儒謂遵鄭者過禮而重情遵王者者輕情而反制斯乃孰為孝乎其說是也
  萬斯同曰案公羊傳何休注謂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喪未滿二十五月故譏則是公羊本不言二十七月也況閔二年禘于莊公公羊言三年之喪實以二十五月則其意自明豈有前則言二十五月後則二十六月而猶譏者乎汪氏之言實不得公羊之意而乃引以為證是誣古人矣諸家之論禫月祥矣但祥禫之禮古今所通用非若祭之立尸喪之用重及席地膝坐之制或行於前而不行於後也鄭氏之主二十七月不知漢無此禮止用戴德之說邪抑不知後漢之末民間原用此禮邪若當時原用此禮而為是言則鄭氏不可謂非若當時不用鄭氏但據經以立說則固更宜詳核爾夫鄭氏與王氏相去不逺固前後輩也王氏乃主二十五月以與鄭難則是當王氏之時民間不用二十七月可知矣意者自漢以來初無禫制故二子各據遺書以立論不則漢之所行即周之遺制二子豈敢背當代之禮以自逞其說哉乃自二子之後王者各主其說以定制於是曹魏以降則用王說劉宋以降則用鄭說而鄭說至今遵之非謂鄭之所言果合乎禮也大都謂朝制不可違親喪又宜從重故相率守之不變爾若必欲求合乎經㫖則自當以王氏為長豈可背聖人之經而曲附乎鄭氏邪或謂鄭氏固本經㫖何以必取乎王氏曰不觀之禮乎三年問曰至親以期斷倍之故再期也喪服小記曰再期之喪三年也若二十七月何以謂之倍何以謂之再期禮文可據而鄭氏故違之此鄭氏之違禮經非學者之違鄭氏也不然康成固賢者豈後人所敢妄議哉
  顧炎武日知録王肅據三年問二十五月而畢檀弓祥而縞是月禫徙月樂之文謂為二十五月鄭𤣥據服問中月而禫之文謂為二十七月二說各有所據古人祭當卜日小祥卜於十三月之日大祥卜於二十五月之日而禫則或於大祥之月或於大祥之後間一月自記禮之時而行之已不同矣柴紹炳禫說禮有祥禫之分自漢以來學者解說不同鄭𤣥以禫在二十七月王肅以禫在二十五月為鄭學者援儀禮云中月而禫中月者間一月也故二十五月大祥間一月則二十七月矣為王學者曰中月者禫在月中引禮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又檀弓云祥而縞是月禫徙月樂是也唐杜佑折中兩家之義以為君子教孝禮寜從厚以禫服二十七月終而吉徙月樂於義為得矣然其說猶未悉也夫大祥之為再期時則二十五月疇人所知若禫則有服與祭之别焉禫服者於大祥除喪之後猶有餘哀故服介凶吉之間檀弓所謂祥而縞是月禫間傳所謂又期而大祥素縞麻衣是也是月禫者謂大祥之後則服禫服禫服者素縞麻衣是也禫祭者服終而釋吉卜日以祭案唐韻釋曰禫者除服祭也鄭𤣥曰禫者澹澹然平安之意此指禫祭非言服也即儀禮所謂中月而禫間傳所云禫而纎無所不佩是也纎者吉服正與魯論去喪無所不佩之義同蓋旣祭而釋吉故禫服曰是月禫祭曰中月由此言之再期而大祥復間一月而禫要以二十七月為斷矣案㑹典載品官喪禮本性理家禮之說曰期而小祥設次陳練服再期而大祥設次陳禫服大祥後中月而禫卜日祭而釋吉焉石梁王氏曰二十七月禫祭徙月則樂矣徙月者二十八月其禫祭不言設次陳服者蓋小祥即易練服大祥即易禫服禫祭即易吉服此正合於禫而纎無所不佩之義然禫祭在二十七月卜吉則行不限於何旬也卜日而祭祭已則釋吉矣所以知禫而釋吉不踰二十七月者蓋古者不獨三年之喪有禫為母妻服期者亦有之故雜記曰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禮家亦云伯叔無禫十三月而除母妻有禫十五月而畢夫十三月而除者期喪也故當不踰是月知期之不踰十三月則禫之不踰十五月也審矣知期之禫不踰十五月則大喪之禫之不踰二十七月也又審矣或曰禮禫除斷以二十七月乃今律制官吏服闋必滿二十七月計日而除何與蓋律禮相為表裏然法主畫一故仕進者寜使日月匝而後闋以杜浮競爾若依禮禫除固己許之矣何則品官喪禮載於㑹典與律例並行皆令甲之書也誰謂非制邪昔子路笑朝祥而暮歌者夫子曰爾責於人終無己夫朱元晦亦曰禫說當從王肅於禮為合夫聖賢豈居於薄哉禮貴得中不必求過今欲執法家之議而於鄭氏間月之禫復有餘訾恐未為平論也已
  乾學案言有出於近古之儒與經傳之言似異而實同正可相為發明者如禮經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而戴氏變除篇云二十五月而大祥二十七月而禫是也二十五月者再期大祥之月也從死月數之復遇是月始為再期故曰二十五月也當是時埋衰服斷杖棄之可以謂之畢矣然猶有哀痛未盡思慕未忘故間傳曰再期而大祥素縞麻衣中月而禫禫而纎鄭注云中月間一月也二十五月之後猶服縞麻又間一月而禫非二十七月而何哉然二十七月終不見於經則賴有雜記之文可證其言曰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鄭注云父在為母也凡期喪十三月而終矣為母得延兩月至十五月而禫斯即間月而禫之證也又何疑於戴氏鄭氏之說哉為異說者始於王子雍以月中釋中月遂謂祥祭之月即行禫祭而服盡除矣蓋嘗論之有必不然者二古人祭必卜日吉事先近日凶事先逺日先近日者卜上旬不從則卜中旬又不從則用下旬先逺日者卜下旬不從則卜中旬又不從則用上旬張子曰不云三筮筮日止於三即是說也今以中月為月中則禫祭斷在中旬矣將不卜乎藉令祥祭一卜而從則當在下旬豈可先禫而後祥乎必不然者一也間月禫祭之制本出於三年喪父在為母壓屈於父不敢終重服而惟此祥後之縞麻不嫌同於三年也於是乎有十五月之制馬氏泥於檀弓是月禫之語曲為之解曰祥禫施於三年之喪則其月同施於期䘮則其月異為父三年得致哀戚之情故祥禫同月以彌其日為母期年不得致其哀戚之情故祥禫異月以彌其月果若此言則期喪之禫視三年反加隆矣凡五服儀節無不以次減殺何此一條之獨異乎又喪服小記為父母妻長子禫妻服亦重次於父母叔向等之於三年喪故亦有禫制四服並列有斬有齊有杖期何嘗分同月異月乎又何嘗因哀戚之得致與否而進退裒益於其間乎議禮者固可臆撰如此乎必不然者二也至於檀弓曰祥而縞是月禫徙月樂則自有正解陳用之云是月之云乃發下文非蒙上文也猶言子於是日哭則不歌也徙月樂者即孟獻子禫懸而不樂踰月吉祭乃作樂之說也斯言諒矣或諗予曰三年之喪再期也至親以期斷加隆焉使倍之非禮經乎曰再期曰期斷加倍則誠二十五月矣予應之曰此就祥祭之日言之也原未嘗謂祥禫之事盡畢於此也是日也重服已釋古人直謂之除喪故言喪畢檀弓言子夏旣除喪而見予之琴和之而不和彈之而不成聲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禮不敢過也子張旣除喪而見予之琴和之而和彈之而成聲作而曰先王制禮不敢不及焉在禮祥之日鼓素琴故夫子予之琴又孔子旣祥五日彈琴不成聲十日而成笙歌二子或過或不及亦在斯時可知矣豈非祥後除喪之明證哉家語詩傳並載此條作喪畢而見益與禮經合然自是以後猶有素縞麻衣綅冠黄裳之漸變豈限於此乎戴氏所言者變除也言變除則必迄於𤣥端吉祭而後止故曰二十七月而禫復何悖於經哉秦火之後諸儒掇拾殘燼安知當時不别有據而輕議之杜佑氏曰除服後一月服大祥服大祥後一月服禫服是則除服之後更有餘服古人亦有知之者矣統而論之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猶言期之喪十有三月而畢也三年之喪二十七月而禫猶言期之喪十五月而禫也三年之喪有不禫者矣臣為君妾為夫子為慈母是也期之喪有不禫者矣伯叔以下父母在為妻是也有禫不禫之分無同月異月之别三年之有禫者終於二十七月無禫者終於二十五月去禫言之則皆終於二十五月此禮經之㫖也














  讀禮通考卷二十九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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