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舉人先委本道觀察使考試及不得假冒鄉貫敕

貢舉人先委本道觀察使考試及不得假冒鄉貫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9

宜令今後諸色舉人,委逐疲乏觀察使慎擇有詞藝及通經官員,各據所業考試,及格者即與給解,仍具所試詩賦經帖通粗數一一申省。未及格者不得徇私發解。兼承前諸道舉人,多於京兆府寄應,例以洪固鄉胄貴裏為戶,一時不實,久遠難明。自此各於本道請解,具言本州縣某鄉某裏為戶,如或寄應,須具本貫屬入狀,不得效洪固胄貴之例。文解到省後,據所稱貫屬州府戶籍內,如是無名,本人並給解處官吏,必加罪責。京百司發解就試,準前指揮,兼下貢院,具本朝舊格諸色舉人,每年各放幾人及第,到日續更詳酌處分。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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