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王同慶贛縣尉敕

貶王同慶贛縣尉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4

朕問俗觀人,務存節儉,先有處分,清許煩勞。王同慶違法擾人,借斂無紀,望鄉科被,率戶出鞋。屏風花盤,計盈數百,徵求既廣,般運又勞。以此字人,豈我良宰。宜書刑典,以誡具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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