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韋安石等詔

貶韋安石等詔
作者:元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6

青州刺史韋安石、太子賓客韋嗣立、刑部尚書趙彥昭等,往在先朝,曲蒙厚賞,因緣幸會,久在廟堂。朋黨比周,聞於行路,景龍之末,長蛇縱禍,倉卒之間,人神憤怨。未聞舍生取義,直道昌言,遂削太上皇輔政之辭,用韋氏臨朝之策。比常隱忍,複以崇班,將期愧畏,稍懲前惡,而尚款回邪,苟安榮寵。宜從謫官之典,以勵事君之節。安石可沔州別駕,嗣立可岳州別駕,彥昭可袁州別駕,並員外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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