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001
目錄 ◄ | 資治通鑑 第一卷 周紀一 |
► 卷二 |
起著雍攝提格,盡玄黓困敦,凡三十五年。
威烈王
编辑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西元前四〇三年)
编辑1 〔九鼎震〕[1],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
- 臣光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何謂禮?紀綱是也;何謂分?君臣是也;何謂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 夫以四海之廣,兆民之眾,受制於一人,雖有絕倫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豈非以禮為之〔紀〕綱(紀)哉[2]!是故天子統三公,三公率諸侯,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貴以臨賤,賤以承貴。上之使下,猶心腹之運手足,根本之制支葉;下之事上,猶手足之衛心腹,支葉之庇本根。然後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職莫大於禮也。
- 文王序《易》,以乾坤為首。孔子繫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言君臣之位,猶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諸侯,尊〔周〕(王)室[3],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以是見聖人於君臣之際,未嘗不惓惓也。非有桀、紂之暴,湯、武之仁,人歸之,天命之,君臣之分,當守節伏死而已矣。是故以微子而代紂,則成湯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吳,則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寧亡國而不為者,誠以禮之大節不可亂也。故曰:禮莫大於分也。
- 夫禮,辨貴賤,序親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別之,然後上下粲然有倫,此禮之大經也。名器既亡,則禮安得獨在哉?昔仲叔於奚有功於衛,辭邑而請繁纓,孔子以為不如多與之邑。惟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則國家從之。衛君待孔子而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為名不正則民無所措手足。夫繁纓,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細務也,而孔子先之。誠以名器既亂,則上下無以相有故也。夫事未有不生於微而成於著。聖人之慮遠,故能謹其微而治之;眾人之識近,故必待其著而後救之。治其微,則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則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堅冰至」,《書》曰:「一日二日萬幾」,謂此類也。故曰:分莫大於名也。
- 嗚呼!幽、厲失德,周道日衰,綱紀散壞,下陵上替,諸侯專征,大夫擅政。禮之大體,什喪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猶綿綿相屬者,蓋以周之子孫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何以言之?昔晉文公有大功於王室,請隧於襄王,襄王不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不然,叔父有地而隧,又何請焉!」文公於是乎懼而不敢違。是故以周之地則不大於曹、滕,以周之民則不眾於邾、莒,然歷數百年,宗主天下,雖以晉、楚、齊、秦之強,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至於季氏之於魯,田〔恆〕(常)之於齊[4],,白公之於楚,智伯之於晉,其勢皆足以逐君而自為,然而卒不敢者,豈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誅之也。今晉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晉國,天子既不能討,又寵秩之,使列於諸侯,是區區之名分復不能守而並棄之也。先王之禮於斯盡矣。或者以為當是之時,周室微弱,三晉強盛,雖欲勿許,其可得乎?是大不然。夫三晉雖強,苟不顧天下之誅而犯義侵禮,則不請於天子而自立矣。不請於天子而自立,則為悖逆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禮義而征之。今請於天子而天子許之,是受天子之命而為諸侯也,誰得而討之!故三晉之列於諸侯,非三晉之壞禮,乃天子自壞之也。
- 嗚呼!君臣之禮既壞矣,則天下以智力相雄長,遂使聖賢之後為諸侯者,社稷無不泯絕,生民之害糜滅幾盡,豈不哀哉!
2 初,智宣子將以瑤為後。智果曰:「不如宵也。瑤之賢於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美鬢長大則賢,射御足力則賢,伎藝畢給則賢,巧文辯慧則賢,強毅果敢則賢,如是而甚不仁。夫以其五賢陵人,而以不仁行之,其誰能待之?若果立瑤也,智宗必滅。」弗聽,智果別族於太史為輔氏。趙簡子之子,長曰伯魯,幼曰無恤。將置後,不知所立。乃書訓戒之辭於二簡,以授二子曰:「謹識之。」三年而問之,伯魯不能舉其辭,求其簡,已失之矣。問無恤,誦其辭甚習,求其簡,出諸袖中而奏之。於是簡子以無恤為賢,立以為後。簡子使尹鐸為晉陽。請曰:「以為繭絲乎?抑為保障乎?」簡子曰:「保障哉!」尹鐸損其戶數。簡子謂無恤曰:「晉國有難,而無以尹鐸為少,無以晉陽為遠,必以為歸。」及智宣子卒,智襄子為政,與韓康子、魏桓子宴於藍台。智伯戲康子而侮段規,智國聞之,諫曰:「主不備,難必至矣!」智伯曰:「難將由我。我不為難,誰敢興之?」對曰:「不然。《夏書》有之曰:『一人三失,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夫君子能勤小物,故無大患。今主一宴而恥人之君相,又弗備,曰不敢興難,無乃不可乎!蜹、蟻、蜂、蠆,皆能害人,況君相乎!」弗聽。
智伯請地於韓康子,康子欲弗與。段規曰:「智伯好利而愎,不與,將伐我;不如與之。彼狃於得地,必請於他人;他人不與,必向之以兵。然則我得免於患而待事之變矣。」康子曰:「善。」使使者致萬家之邑於智伯,智伯悅。又求地於魏桓子,桓子欲弗與。任章曰:「何故弗與?」桓子曰:「無故索地,故弗與。」任章曰:「無故索地,諸大夫必懼;吾與之地,智伯必驕。彼驕而輕敵,此懼而相親。以相親之兵待輕敵之人,智氏之命必不長矣。《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主不如與之以驕智伯,然後可以擇交而圖智氏矣。奈何獨以吾為智氏質乎!」桓子曰:「善。」復與之萬家之邑一。智伯又求〔藺〕(蔡)、皋狼之地於趙襄子[5],襄子弗與。智伯怒,帥韓、魏之甲以攻趙氏。襄子將出,曰:「吾何走乎?」從者曰:「長子近,且城厚完。」襄子曰:「民罷力以完之,又斃死以守之,其誰與我!」從者曰:「邯鄲之倉庫實。」襄子曰:「浚民之膏澤以實之,又因而殺之,其誰與我!其晉陽乎,先主之所屬也,尹鐸之所寬也,民必和矣。」乃走晉陽。
三家以國人圍而灌之,城不浸者三版。沈竈產鼃,民無叛意。智伯行水,魏桓子御,韓康子驂乘。智伯曰:「吾乃今知水可以亡人國也。」桓子肘康子,康子履桓子之跗,以汾水可以灌安邑,絳水可以灌平陽也。絺疵謂智伯曰:「韓、魏必反矣。」智伯曰:「子何以知之?」絺疵曰:「以人事知之。夫從韓、魏之兵以攻趙,趙亡,難必及韓、魏矣。今約勝趙而三分其地,城不沒者三版,人馬相食,城降有日,而二子無喜志,有憂色,是非反而何?」明日,智伯以絺疵之言告二子,二子曰:「此夫讒臣欲為趙氏游說,使主疑於二家而懈於攻趙氏也。不然,夫二家豈不利朝夕分趙氏之田,而欲為危難不可成之事乎?」二子出,絺疵入曰:「主何以臣之言告二子也?」智伯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臣見其視臣端而趨疾,知臣得其情故也。」智伯不悛。絺疵請使於齊。
趙襄子使張孟談潛出見二子,曰:「臣聞脣亡則齒寒。今智伯帥韓、魏而攻趙,趙亡則韓、魏為之次矣。」二子曰:「我心知其然也,恐事末遂而謀洩,則禍立至矣」。張孟談曰:「謀出二主之口,入臣之耳,何傷也?」二子乃陰與張孟談約,為之期日而遣之。襄子夜使人殺守堤之吏,而決水灌智伯軍。智伯軍救水而亂,韓、魏翼而擊之,襄子將卒犯其前,大敗智伯之眾。遂殺智伯,盡滅智氏之族。唯輔果在。
- 臣光曰:智伯之亡也,才勝德也。夫才與德異,而世俗莫之能辨,通謂之賢,此其所以失人也。夫聰察強毅之謂才,正直中和之謂德。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雲夢之竹,天下之勁也,然而不矯揉,不羽括,則不能以入堅;棠溪之金,天下之利也,然而不熔范,不砥礪,則不能以擊強。是故才德全盡謂之聖人,才德兼亡謂之愚人,德勝才謂之君子,才勝德謂之小人。凡取人之術,苟不得聖人、君子而與之,與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何則?君子挾才以為善,小人挾才以為惡。挾才以為善者,善無不至矣;挾才以為惡者,惡亦無不至矣。愚者雖欲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勝,譬之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決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為害豈不多哉!夫德者人之所嚴,而才者人之所愛。愛者易親,嚴者易疏,是以察者多蔽於才而遺於德。自古昔以來,國之亂臣,家之敗子,才有餘而德不足,以至於顛覆者多矣,豈特智伯哉!故為國為家者,苟能審於才德之分而知所先後,又何失人之足患哉!
3 三家分智氏之田。趙襄子漆智伯之頭,以為飲器。智伯之臣豫讓欲為之報仇,乃詐為刑人,挾匕首,入襄子宮中塗廁。襄子如廁心動,索之,獲豫讓。左右欲殺之,襄子曰:「智伯死無後,而此人欲為報仇,真義士也!吾謹避之耳。」乃捨之。豫讓又漆身為癩,吞炭為啞,行乞於市,其妻不識也。行見其友,其友識之,為之泣曰:「以子之才,臣事趙孟,必得近幸。子乃為所欲為,顧不易邪?何乃自苦如此!求以報仇,不亦難乎?」豫讓曰:「〔不可〕!既已委質為臣[6],而又求殺之,是二心也。凡吾所為者,極難耳。然所以為此者,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懷二心者也。」襄子出,豫讓伏於橋下。襄子至橋,馬驚,索之,得豫讓,遂殺之。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有子五人,不肯置後。封伯魯之子於代,曰代成君,早卒,立其子浣為趙氏後。襄子卒,弟桓子〔嘉〕逐浣而自立[7],一年卒。趙氏之人曰:「桓子立,非襄主意。」乃共殺其子,復迎浣而立之,是為獻子。獻子生籍,是為烈侯。魏斯者,桓子之孫也[8],是為文侯。韓康子生武子〔啟章〕[9],武子生虔,是為景侯。
魏文侯以卜子夏、田子方為師,每過段干木之廬必式。四方賢士多歸之。文侯與群臣飲酒,樂,而天雨,命駕將適野。左右曰:「今日飲酒樂,天又雨,君將安之?」文侯曰:「吾與虞人期獵,雖樂,豈可無一會期哉!」乃往,身自罷之。韓借師於魏以伐趙。文侯曰:「寡人與趙,兄弟也,不敢聞命。」趙借師於魏以伐韓,文侯應之亦然。二國皆怒而去。已而知文侯以講於己也,皆朝於魏。魏由是始大於三晉,諸侯莫能與之爭。使樂羊伐中山,克之,以封其子擊。文侯問於群臣曰:「我何如主?」皆曰:「仁君。」任座曰:「君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何謂仁君?」文侯怒,任座趨出。次問翟璜,對曰:「仁君也。」文侯曰:「何以知之?」對曰:「臣聞君仁則臣直。向者任座之言直,臣是以知之。」文侯悅,使翟璜召任座而反之,親下堂迎之,以為上客。文侯與田子方飲,文侯曰:「鐘聲不比乎?左高。」田子方笑。文侯曰:「何笑?」子方曰:「臣聞之,君明樂官,不明樂音。今君審於音,臣恐其聾於官也。」文侯曰:「善。」子擊出,遭田子方於道,下車伏謁。子方不為禮。子擊怒,謂子方曰:「富貴者驕人乎?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富貴者安敢驕人?國君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失其國者未聞有以國待之者也,失其家者未聞有以家待之者也。夫士貧賤者,言不用,行不合,則納履而去耳,安往而不得貧賤哉!」子擊乃謝之。文侯謂李克曰:「先生嘗有言曰:『家貧思良妻,國亂思良相。』今所置非成則璜,二子何如?」對曰:「卑不謀尊,疏不謀戚。臣在闕門之外,不敢當命。」文侯曰:「先生臨事勿讓。」克曰:「君弗察故也。居視其所親,富視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為,貧視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文侯曰:「先生就捨,吾之相定矣。」李克出,見翟璜。翟璜曰:「今者聞君召先生而卜相,果誰為之?」克曰:「魏成。」翟璜忿然作色曰:「西河守吳起,臣所進也;君內以鄴為憂,臣進西門豹;君欲伐中山,臣進樂羊;中山已拔,無使守之,臣進先生;君之子無傅,臣進屈侯鮒。以耳目之所睹記,臣何負於魏成?」李克曰:「子〔之〕言克於子之君者[10],豈將比周以求大官哉?君問相於克,克之對如是。所以知君之必相魏成者,魏成食祿千鐘,什九在外,什一在內,是以東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師之;子所進五人者,君皆臣之。子惡得與魏成比也!」翟璜逡巡再拜曰:「璜,鄙人也,失對,願卒為弟子。」
吳起者,衛人,仕於魯。齊人伐魯,魯人欲以為將,起取齊女為妻,魯人疑之,起殺妻以求將,大破齊師。或譖之魯侯曰:「起始事曾參,母死不奔喪,曾參絕之。今又殺妻以求為君將。起,殘忍薄行人也。且以魯國區區而有勝敵之名,則諸侯圖魯矣。」起恐得罪。聞魏文侯賢,乃往歸之。文侯問諸李克,李克曰:「起貪而好色,然用兵,司馬穰苴弗能過也。」於是文侯以為將,擊秦,拔五城。起之為將,與士卒最下者同衣食,臥不設席,行不騎乘,親裹贏糧,與士卒分勞苦。卒有病疽者,起為吮之。卒母聞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將軍自吮其疽,何哭為?」母曰:「非然也。往年吳公吮其父(疽)[11],其父戰不還踵,遂死於敵。吳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
4 燕湣公薨,子僖公立。
威烈王二十四年(己卯,西元前四〇二年)
编辑1 王崩,子安王驕立。
2 盜殺楚聲王,國人立其子〔疑,是為〕悼王[12]。
安王
编辑安王元年(庚辰,西元前四〇一年)
编辑1 秦伐魏,至陽〔狐〕(孤)[13]。
安王二年(辛巳,西元前四〇〇年)
编辑1 魏、韓、趙伐楚,至〔乘〕(桑)丘[14]。
2 鄭圍韓陽翟。
3 韓景侯薨,子烈侯取立。
4 趙烈侯薨,國人立其弟武侯。
5 秦簡公薨,子惠公立。
安王三年(壬午,西元前三九九年)
编辑1 王子定奔晉。
2 虢山崩,壅河。
安王四年(癸未,西元前三九八年)
编辑1 楚〔敗鄭師〕[15],圍鄭。鄭人殺其相駟子陽。
安王五年(甲申,西元前三九七年)
编辑1 日有食之[16]。
2 〔春〕,三月[17],盜殺韓相俠累。俠累與濮陽嚴仲子有惡。仲子聞軹人聶政之勇,以黃金百鎰為政母壽,欲因以報仇。政不受,曰:「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許人也!」及母卒,仲子乃使政刺俠累。俠累方坐府上,兵衛甚眾,聶政直入上階,刺殺俠累,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腸。韓人暴其尸於市,購問,莫能識。其姊嫈聞而往哭之,曰:「是〔吾弟〕軹深井里聶政也[18]。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絕從。妾奈何畏歿身之誅,終滅賢弟之名!」遂死於政尸之旁。
安王六年(乙酉,西元前三九六年)
编辑1 鄭駟子陽之黨弒繻公,而立其弟乙,是為康公。
安王八年(丁亥,西元前三九四年)
编辑1 齊伐魯,取最。〔韓救魯〕[19]。
2 鄭負黍叛,復歸韓。
安王九年(戊子,西元前三九三年)
编辑1 魏伐鄭。
2 晉烈公薨,子孝公傾立。
安王十一年(庚寅,西元前三九一年)
编辑1 秦伐韓宜陽,取六邑。
2 初,田〔恆〕(常)生襄子盤,盤生莊子白,白生太公和。是歲,田和遷齊康公於海上,使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安王十二年(辛卯,西元前三九〇年)
编辑1 秦、晉戰於武城[20]。
2 齊伐魏,取襄〔陵〕(陽)[21]。
3 魯敗齊師于平陸。
安王十三年(壬辰,西元前三八九年)
编辑1 秦侵〔魏陰〕晉[22]。
2 齊田和會魏文侯、楚人、衛人于濁澤,求為諸侯。魏文侯為之請於王及諸侯,王許之。
安王十五年(甲午,西元前三八七年)
编辑1 秦伐蜀,取南鄭。
2 魏文侯薨,太子擊立,是為武侯。
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顧謂吳起曰:「美哉山河之固,此魏國之寶也!」對曰:「在德不在險。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義不修,禹滅之;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修政不仁,湯放之;商紂之國,左孟門,右太行,〔恆〕(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殺之。由此觀之,在德不在險。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皆敵國也。」武侯曰:「善。」
魏置相,相田文。吳起不悅,謂田文曰:「請與子論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將三軍,使士卒樂死,敵國不敢謀,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親萬民,實府庫,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東鄉,韓、趙賓從,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國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時,屬之子乎,屬之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屬之子矣。」〔文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之上也。」吳起乃自知弗如田文〕。久之,〔田文死〕,(魏相)公叔〔為相〕,尚〔魏公〕主而害吳起[23]。公叔之僕曰:「起易去也。起為人剛勁自喜,子先言於君曰:『吳起,賢人也,而君之國小,臣恐起之無留心也,君盍試延以女?起無留心,則必辭矣。』子因與起歸而使公主辱子,起見公主之賤子也,必辭,則子之計中矣。」公叔從之,吳起果辭公主。魏武侯疑之而未信,起懼誅,遂奔楚。楚悼王素聞其賢,至則任之為相。起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鬬之士,要在強兵,破游說之言從橫者。於是南平百越,北卻三晉,西伐秦,諸侯皆患楚之強,而楚之貴戚大臣多怨吳起者。
3 秦惠公薨,子出公立。
4 趙武侯薨,國人復立烈侯之太子章,是為敬侯。
5 韓烈侯薨,子文侯立。
安王十六年(乙未,西元前三八六年)
编辑1 初命齊大夫田和為諸侯。
2 趙公子朝作亂,出奔魏,與魏襲邯鄲,不克。
安王十七年(丙申,西元前三八五年)
编辑1 秦庶長改〔迎〕(逆)獻公于河西而立之[24];殺出子及其母,沉之淵旁。
2 齊伐魯。
3 韓伐鄭,取陽城;伐宋,執宋〔悼〕公,〔國人立子休公田〕[25]。
4 齊太公薨,子桓公午立。
安王十九年(戊戌,西元前三八三年)
编辑1 魏敗趙師於兔臺。
2 〔魯穆公薨,子共公奮立〕[26]。
安王二十年(己亥,西元前三八二年)
编辑1 日有食之,既[27]。
安王二十一年(庚子,西元前三八一年)
编辑1 楚悼王薨,貴戚大臣作亂,攻吳起,起走之王尸而伏之。擊起之徒因射刺起,並中王尸。既葬,〔太子〕肅王〔臧〕即位[28]。使令尹盡誅為亂者,坐起夷宗者七十餘家。
安王二十二年(辛丑,西元前三八〇年)
编辑1 齊伐燕,取桑丘。魏、韓、趙伐齊,至桑丘。
安王二十三年(壬寅,西元前三七九年)
编辑1 趙襲衛,不克。
2 齊康公薨,無子,田氏遂並齊而有之。
安王二十四年(癸卯,西元前三七八年)
编辑1 狄敗魏師于澮。
2 魏、韓、趙伐齊,至靈丘。
3 晉孝公薨,子靖公俱酒立。
安王二十五年(甲辰,西元前三七七年)
编辑1 蜀伐楚,取茲方。
2 子思言苟變於衛侯曰:「其材可將五百乘。」公曰:「吾知其可將。然變也嘗為吏,賦於民而食人二雞子,故弗用也。」子思曰:「夫聖人之官人,猶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長,棄其所短。故杞梓連抱而有數尺之朽,良工不棄。今君處戰國之世,選爪牙之士,而以二卵棄干城之將,此不可使聞於鄰國也。」公再拜曰:「謹受教矣。」衛侯言計非是,而群臣和者如出一口。子思曰:「以吾觀衛,所謂『君不君,臣不臣』者也。」公丘懿子曰:「何乃若是?」子思曰:「人主自臧,則眾謀不進。事是而臧之,猶卻眾謀,況和非以長惡乎!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悅人贊己,暗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諛求容,諂莫甚焉。君暗臣諂,以居百姓之上,民不與也。若引不已,國無類矣!」子思言於衛侯曰:「君之國事將日非矣!」公曰:「何故?」對曰:「有由然焉。君出言自以為是,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卿大夫出言亦自以為是,而士庶人莫敢矯其非。君臣既自賢矣,而群下同聲賢之,賢之則順而有福,矯之則逆而有禍,如此則善安從生!《詩》曰:『具曰予聖,誰知烏之雌雄?』抑亦似君之君臣乎?」
3 韓文侯薨,子哀侯立。
安王二十六年(乙巳,西元前三七六年)
编辑1 王崩,子烈王喜立。
2 魏、韓、趙共廢晉靖公為家人而分其地。
烈王
编辑烈王元年(丙午,西元前三七五年)
编辑1 日有食之[29]。
2 韓滅鄭,因徒都之。
3 趙敬侯薨,子成侯種立。
烈王二年(丁未,西元前三七四年)
编辑1 〔韓嚴遂弒哀侯,國人立其子懿侯若山。初,哀侯以韓廆為相而愛嚴遂,二人甚相害也。嚴遂令人刺韓廆於朝,廆走哀侯,哀侯抱之。人刺韓廆,兼及哀侯〕[30]。
烈王三年(戊申,西元前三七三年)
编辑1 燕敗齊師於林狐。
2 魯伐齊,入陽關。
3 魏伐齊,至博陵。
4 燕僖侯薨,子桓侯立。
6 衛慎侯薨,子聲侯訓立。
烈王四年(己酉,西元前三七二年)
编辑1 趙伐衛,取都鄙七十三。
2 魏敗趙師于北藺。
烈王五年(庚戌,西元前三七一年)
编辑1 魏伐楚,取魯陽。
烈王六年(辛亥,西元前三七〇年)
编辑1 齊〔桓公〕(威王)來朝[31]。是時周室微弱,諸侯莫朝,而齊獨朝之,天下以此益賢〔桓公〕(威王)。
2 趙伐齊,至鄄。
3 魏敗趙師于懷。
4 楚肅王薨,無子,立其弟良夫,是為宣王。
5 〔魏武侯薨,不立太子,子罃與公中緩爭立,國內亂〕[32]。
烈王七年(壬子,西元前三六九年)
编辑1 日有食之[33]。
2 王崩,弟扁立,是為顯王。
3 魏大夫王錯出奔韓。公孫頎謂韓懿侯曰:「魏亂,可取也。」懿侯乃與趙成侯合兵伐魏,戰于濁澤,大破之,遂圍魏。成侯曰:「殺罃,立公中緩,割地而退,我二國之利也。」懿侯曰:「不可。殺魏君,暴也;割地而退,貪也。不如兩分之。魏分為兩,不強於宋、衛,則我終無魏患矣。」趙人不聽。懿侯不悅,以其兵夜去。趙成侯亦去。罃遂殺公中緩而立,是為惠王。
- 太史公曰:魏惠王之所以身不死,國不分者,二國之謀不和也。若從一家之謀,魏必分矣。故曰:「君終,無適子,其國可破也。」
校刊記
编辑- ↑ 〔九鼎震〕 據《史記·周本紀》及《六國年表》增補。
- ↑ 豈非以禮為之〔紀〕綱(紀)哉 據上文乙正。
- ↑ 尊〔周〕(王)室 章鈺《胡刻通鑑正文校宋記》(以下簡稱章校)「十二行本『王』作『周』;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據改。
- ↑ 田〔恆〕(常)之於齊 田常即田恆,司馬光避宋諱,改為常。凡以下有諱字者,一律徑改,不出校記。
- ↑ 智伯又求〔藺〕(蔡)、皋狼之地於趙襄子 據《史記·趙世家》武靈王十九年條、《通鑑》(周烈王四年條改。
- ↑ 〔不可〕既已委質為臣 章校「十二行本『曰』下有『不可』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據補。
- ↑ 弟桓子〔嘉〕逐浣而自立 「嘉」字據《史記·魏世家》索隱引《世本》補;據《史記·趙世家》及《魏世家》索隱引《世本》,皆作襄子之子。
- ↑ 桓子之孫也 據《史記·魏世家》索隱引《世本》,為桓子之子。
- ↑ 韓康子生武子〔啟章〕 據《史記·韓世家》索隱增補。
- ↑ 子〔之〕言克於子之君者 章校「十二行本『子』下有『之』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史記·魏世家》有此字,據補。
- ↑ 往年吳公吮其父(疽) 章校「十二行本無『疽』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史記·吳起列傳》正無此字,據刪。
- ↑ 國人立其子〔疑,是為〕悼王 據《史記·楚世家》補。
- ↑ 至陽〔狐〕(孤) 章校「乙十一行本正作『狐』。」《史記·秦本紀》正作「狐」,據改。
- ↑ 至〔乘〕(桑)丘 據胡三省《資治通鑑音注》(以下簡稱胡注)改。按:乘丘在今山東巨野縣西南,並非楚地。
- ↑ 楚〔敗鄭師〕 據《史記·六國年表》增補。
- ↑ 日有食之 據朱文鑫《戰國及秦日食表》,西曆4月21日9時49.3分日有環食,合中國周曆為五月初一癸未日。
- ↑ 〔春〕三月 據《通鑑》慣例補「春」字。
- ↑ 是〔吾弟〕軹深井里聶政也 據《史記·刺客列傳》補。
- ↑ 〔韓救魯〕 章校「十二行本『最』下有『韓救魯』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史記·六國年表》有韓救魯事,據補。
- ↑ 秦、晉戰於武城 此「晉」指魏國,非晉國。以下同。
- ↑ 取襄〔陵〕(陽) 據胡注及《史記·魏世家》、《六國年表》改。
- ↑ 秦侵〔魏陰〕晉 據《史記·魏世家》、《六國年表》補。
- ↑ 〔文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之上也。」吳起乃自知弗如田文〕。久之,〔田文死〕,(魏相)公叔〔為相〕,尚〔魏公〕主而害吳起 據《史記·吳起列傳》增補。
- ↑ 秦庶長改〔迎〕(逆)獻公于河西而立之晉 據《史記·秦本紀》改。
- ↑ 執宋〔悼〕公〔國人立子休公田〕 舊文本繫於安王六年,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
- ↑ 〔魯穆公薨子共公奮立〕 舊文本繫於安王二十五年,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
- ↑ 日有食之,既 據朱文鑫《戰國及秦日食表》,西曆7月3日9時12分日有全食,合中國周曆為八月初一甲寅日。
- ↑ 〔太子〕肅王〔臧〕即位 據《史記·楚世家》補。
- ↑ 日有食之 據朱文鑫《戰國及秦日食表》,西曆2月18日10時6.7分日有全食,合中國周曆為三月初一丙子日。
- ↑ 〔韓嚴遂弒哀侯……兼及哀侯〕 舊文本繫於烈王五年,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並據《史記·韓世家》索隱引《紀年》補「若山」二字。
- ↑ 齊〔桓公〕(威王)來朝 據近人考証,此事齊侯在位者為齊桓公,非齊威王,據改。下同。
- ↑ 〔魏武侯薨不立太子子罃與公中緩爭立國內亂〕 舊文本繫於烈王五年,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
- ↑ 日有食之 據朱文鑫《戰國及秦日食表》,西曆4月11日13時9分日有環食,合中國周曆為五月初一庚子日。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