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漢紀二十一 資治通鑑
卷三十 漢紀二十二
卷三十一 漢紀二十三 

起屠維赤奮若,盡著雍閹茂,凡十年。

孝成皇帝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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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元年(己丑,公元前三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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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正月,乙丑,悼考廟災。


2 石顯遷長信中太僕,秩中二千石。顯旣失倚,離權,於是丞相、御史條奏顯舊惡;及其黨牢梁、陳順皆免官,顯與妻子徙歸故郡,憂懣不食,道死。諸所交結以顯爲官者,皆廢罷;少府五鹿充宗左遷玄菟太守,御史中丞伊嘉為鴈門都尉。

司隸校尉涿郡王尊劾奏:「丞相衡、御史大夫譚,知顯等顓權擅勢,大作威福,爲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而阿諛曲從,附下罔上,懷邪迷國,無大臣輔政之義,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後,衡、譚舉奏顯,不自陳不忠之罪,而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於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稱,失大臣體!」

於是衡慙懼,免冠謝罪,上丞相、侯印綬。天子以新卽位,重傷大臣,乃左遷尊爲高陵令。然羣下多是尊者。衡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連乞骸骨讓位;上輒以詔書慰撫,不許。


3 立故河間王元弟上郡庫令良為河間王。


4 有星孛于營室。


5 赦天下。


6 壬子,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內侯王崇爲安成侯;賜舅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內侯。

夏,四月,黃霧四塞,詔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諫大夫楊興、博士駟勝等皆以為「陰盛侵陽之氣也。高祖之約,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諸弟皆以無功爲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為見異。」於是大將軍鳳懼,上書乞骸骨,辭職;上優詔不許。


7 御史中丞東海薛宣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而嘉氣尚凝,陰陽不和,殆吏多苛政。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錯各以其意,多與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以求吏民過,譴呵及細微,責義不量力;郡縣相迫促,亦內相刻,流及衆庶。是故鄕黨闕於嘉賓之懽,九族忘其親親之恩,飲食周急之厚彌衰,送往勞來之禮不行。夫人道不通則陰陽否隔,和氣不通,未必不由此也!《詩》云:『民之失德,乾餱以愆。』鄙語曰:『苛政不親,煩苦傷恩。』方刺史奏事時,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務。」上嘉納之。


8 八月,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9 冬,十二月,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及紫壇偽飾、女樂、鸞路、騂駒、龍馬、石壇之屬。


建始二年(庚寅,公元前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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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正月,罷雍五畤及陳寶祠,皆從匡衡之請也。辛巳,上始郊祀長安南郊。赦奉郊縣及中都官耐罪徒;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2 閏月,以渭城延陵亭部爲初陵。


3 三月,辛丑,上始祠后土于北郊。


4 丙午,立皇后許氏。后,車騎將軍嘉之女也。元帝傷母恭哀后居位日淺而遭霍氏之辜,故選嘉女以配太子。


5 上自爲太子時,以好色聞;及卽位,皇太后詔采良家女以備後宮。大將軍武庫令杜欽說王鳳曰:「禮,一娶九女,所以廣嗣重祖也;娣姪雖缺不復補,所以養壽塞爭也。故后妃有貞淑之行,則胤嗣有賢聖之君;制度有威儀之節,則人君有壽考之福。廢而不由,則女德不厭;女德不厭,則壽命不究於高年。男子五十,好色未衰;婦人四十,容貌改前;以改前之容侍於未衰之年,而不以禮爲制,則其原不可救而後徠異態;後徠異態,則正后自疑而支庶有間適之心;是以晉獻被納讒之謗,申生蒙無罪之辜。今聖主富於春秋,未有適嗣,方鄕術入學,未親后妃之議。將軍輔政,宜因始初之隆,建九女之制,詳擇有行義之家,求淑女之質,毋必有聲色技能,爲萬世大法。夫少戒之在色,《小卞》之作,可爲寒心。唯將軍常以爲憂!」鳳白之太后,太后以爲故事無有;鳳不能自立法度,循故事而已。鳳素重欽,故置之莫府,國家政謀常與欽慮之,數稱達名士,裨正闕失;當世善政多出於欽者。


6 夏,大旱。


7 匈奴呼韓邪單于嬖左伊秩訾兄女二人;長女顓渠閼氏生二子,長曰且莫車,次曰囊知牙斯;少女爲大閼氏,生四子,長曰雕陶莫皋,次曰且麋胥,皆長於且莫車,少子咸、樂二人,皆小於囊知牙斯。又他閼氏子十餘人。顓渠閼氏貴,且莫車愛,呼韓邪病且死,欲立且莫車。顓渠閼氏曰:「匈奴亂十餘年,不絕如髮,賴蒙漢力,故得復安。今平定未久,人民創艾戰鬭。且莫車年少,百姓未附,恐復危國。我與大閼氏一家共子,不如立雕陶莫皋。」大閼氏曰:「且莫車雖少,大臣共持國事。今舍貴立賤,後世必亂。」單于卒從顓渠閼氏計,立雕陶莫皋,約令傳國與弟。呼韓邪死,雕陶莫皋立,爲復株累若鞮單于。復株累若鞮單于以且麋胥爲左賢王,且莫車爲左谷蠡王,囊知牙斯爲右賢王。復株累單于復妻王昭君,生二女,長女云爲須卜居次,小女爲當于居次。


建始三年(辛卯,公元前三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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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三月,赦天下徒。


2 秋,關內大雨四十餘日。京師民相驚,言大水至;百姓奔走相蹂躪,老弱號呼,長安中大亂。天子親御前殿,召公卿議。大將軍鳳以為:「太后與上及後宮可御船,令吏民上長安城以避水。」君臣皆從鳳議。左將軍王商獨曰:「自古無道之國,水猶不冒城郭;今政治和平,世無兵革,上下相安,何因當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訛言也!不宜令上城,重驚百姓。」上乃止。有頃,長安中稍定;問之,果訛言。上於是美壯商之固守,數稱其議;而鳳大慚,自恨失言。


3 上欲專委任王鳳,八月,策免車騎將軍許嘉,以特進侯就朝位。


4 張譚坐選舉不實,免。冬,十月,光祿大夫尹忠為御史大夫。


5 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杜欽及太常丞谷永上對,皆以為後宮女寵太盛,嫉妒專上,將害繼嗣之咎。


6 越巂山崩。


7 丁丑,匡衡坐多取封邑四百頃,監臨盜所主守直十金以上,免為庶人。


建始四年(壬辰,公元前二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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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正月,癸卯,隕石於亳四,隕於肥累二。


2 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三月,甲申,以左將軍樂昌侯王商為丞相。


3 夏,上悉召前所舉直言之士,詣白虎殿對策。是時上委政王鳳,議者多歸咎焉。谷永知鳳方見柄用,陰欲自托,乃曰:「方今四夷賓服,皆為臣妾,北無熏葷、冒頓之患,南無趙佗、呂嘉之難,三垂晏然,靡有兵革之警。諸侯大者乃食數縣,漢吏制其權柄,不得有為,無吳、楚、燕、梁之勢。百官盤互,親疏相錯,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洞洞屬屬,小心畏忌,無重合、安陽、博陸之亂。三者無毛髮之辜,竊恐陛下捨昭昭之白過,忽天地之明戒,聽晻昧之瞽說,歸咎乎無辜,倚異乎政事,重失天心,不可之大者也。陛下誠深察愚臣之言,抗湛溺之意,解偏駁之愛,奮乾剛之威,平天覆之施,使列妾得人人更進,益納宜子婦人,毋擇好醜,毋避嘗字,毋論年齒。推法言之,陛下得繼嗣於微賤之間,乃反為福;得繼嗣而已,母非有賤也。後宮女史、使令有直意者,廣求於微賤之間,以遇天所開右,慰釋皇太后之憂慍,解謝上帝之譴怒,則繼嗣蕃滋,災異訖息!」杜欽亦仿此意。上皆以其書示後宮,擢永為光祿大夫。


4 夏,四月,雨雪。


5 秋,桃、李實。


6 大雨水十餘日,河決東郡金堤。先是清河都尉馮逡奏言:「郡承河下流,土壤輕脆易傷,頃所以闊無大害者,以屯氏河通兩川分流也。今屯氏河塞,靈鳴犢口又益不利,獨一川兼受數河之任,雖高增堤防,終不能洩。如有霖雨,旬日不霽,必盈溢。九河故跡,今既滅難明,屯氏河新絕未久,其處易浚;又其口所居高,於以分殺水力,道裡便宜,可復浚以助大河,洩暴水,備非常。不豫修治,北決病四、五郡,南決病十餘郡,然後憂之,晚矣!」事下丞相、御史,白遣博士許商行視,以為「方用度不足,可且勿浚。」後三歲,河果決於館陶及東郡金堤,氾濫兗、豫,入平原、千乘、濟南,凡灌四郡、三十二縣,水居地十五萬餘頃,深者三丈;壞敗官亭、室廬且四萬所。


7 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尹忠以對方略疏闊,上切責其不憂職,自殺。遣大司農非調調均錢谷河決所灌之郡,謁者二人發河南以東船五百□叟,徙民避水居丘陵九萬七千餘口。


8 壬戌,以少府張忠為御史大夫。


9 南山群盜傰宗等數百人為吏民害。詔發兵千人逐捕,歲餘不能禽。或說大將軍鳳,以「賊數百人在轂下,討不能得,難以示四夷;獨選賢京兆尹乃可。」於是鳳薦故高陵令王尊,征為諫大夫,守京輔都尉,行京兆尹事。旬月間,盜賊清;後拜為京兆尹。


10 上即位之初,丞相匡衡復奏:「射聲校尉陳湯以吏二千石奉使,顓命蠻夷中,不正身以先下,而盜所收康居財物,戒官屬曰:『絕域事不覆校。』雖在赦前,不宜處位。」湯坐免。後湯上言:「康居王侍子,非王子。」按驗,實王子也。湯下獄當死。

太中大夫谷永上疏訟湯曰:「臣聞楚有子玉得臣,文公為之仄席而坐;趙有廉頗、馬服,強秦不敢窺兵井陘;近漢有郅都、魏尚,匈奴不敢南鄉沙幕。由是言之,戰克之將,國之爪牙,不可不重也。蓋君子聞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竊見關內侯陳湯,前斬郅支,威震百蠻,武暢西海,漢元以來,征伐方外之將,未嘗有也。今湯坐言事非是,幽囚久系,歷時不決,執憲之吏欲致之大辟。昔白起為秦將,南拔郢都,北坑趙括,以纖介之過,賜死杜郵;秦民憐之,莫不隕涕。今湯親秉鉞席捲,喋血萬里之外,薦功祖廟,告類上帝,介冑之士靡不慕義。以言事為罪,無赫赫之惡。《周書》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者也。』夫犬馬有勞於人,尚加帷蓋之報,況國之功臣者哉!竊恐陛下忽於鼙鼓之聲,不察《周書》之意,而忘帷蓋之施,庸臣遇湯,卒從吏議,使百姓介然有秦民之恨,非所以厲死難之臣也!」

書奏,天子出湯,奪爵為士伍。會西域都護段會宗為烏孫兵所圍,驛騎上書,願發城郭、敦煌兵以自救;丞相商、大將軍鳳及百寮議數日不決。鳳言:「陳湯多籌策,習外國事,可問。」上召湯見宣室。湯擊郅支時中寒,病兩臂不屈申;湯入見,有詔毋拜,示以會宗奏。湯對曰:「臣以為此必無可憂也。」上曰:「何以言之?」湯曰:「夫胡兵五而當漢兵一,何者?兵刃樸鈍,弓弩不利。今聞頗得漢巧,然猶三而當一。又《兵法》曰:『客倍而主人半,然後敵。』今圍會宗者人眾不足以勝會宗。唯陛下勿憂!且兵輕行五十里,重行三十里,今會宗欲發城郭、敦煌,歷時乃至,所謂報讎之兵,非救急之用也。」上曰:「奈何?其解可必乎?度何時解?」湯知烏孫瓦合,不能久攻,故事不過數日,因對曰:「已解矣!」屈指計其日,曰:「不出五日,當有吉語聞。」居四日,軍書到,言已解。大將軍鳳奏以為從事中郎,莫府事壹決於湯。


河平元年(癸巳,公元前二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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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杜欽薦犍為王延世於王鳳,使塞決河。鳳以延世為河堤使者。延世以竹落長四丈,大九圍,盛以小石,兩船夾載而下之。三十六日,河堤成。三月,詔以延世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


2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詔公卿百僚陳過失,無有所諱。大赦天下。光祿大夫劉向對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其占恐害繼嗣。」是時許皇后專寵,後宮希得進見,中外皆憂上無繼嗣,故杜欽、谷永及向所對皆及之。

上於是減省椒房、掖廷用度,服御、輿駕所發諸官署及所造作,遺賜外家、群臣妾,皆如竟寧以前故事。皇后上疏自陳,以為:「時世異制,長短相補,不出漢制而已,纖微之間未必可同。若竟寧前與黃龍前,豈相放哉!家吏不曉,今壹受詔如此,且使妾搖手不得。設妾欲作某屏風張於某所,曰:『故事無有。』或不能得,則必繩妾以詔書矣。此誠不可行,唯陛下省察!故事,以特牛祠大父母,戴侯、敬侯皆得蒙恩以太牢祠,今當率如故事,唯陛下哀之!今吏甫受詔讀記,直豫言使後知之,非可復若私府有所取也。其萌牙所以約制妾者,恐失人理。唯陛下深察焉!」上於是采谷永、劉向所言災異咎驗皆在後宮之意以報之,且曰:「吏拘於法,亦安足過!蓋矯枉者過直,古今同之。且財幣之省,特牛之祠,其於皇后,所以扶助德美,為華寵也。咎根不除,災變相襲,祖宗且不血食,何戴侯也!傳不云乎:『以約失之者鮮』,審皇后欲從其奢與?朕亦當法孝武皇帝也。如此,則甘泉、建章可復興矣。孝文皇帝,朕之師也。皇太后,皇后成法也。假使太后在彼時不如職,今見親厚,又惡可以逾乎!皇后其刻心秉德,謙約為右,垂則列妾,使有法焉!」


3 給事中平陵平當上言:「太上皇,漢之始祖,廢其寢廟園,非是。」上亦以無繼嗣,遂納當言。秋,九月,復太上皇寢廟園。


4 詔曰:「今大辟之刑千有餘條,律令煩多,百有餘萬言;奇請,它比,日以益滋。自明習者不知所由,欲以曉喻眾庶,不亦難乎!於以羅元元之民,夭絕亡辜,豈不哀哉!其議減死刑及可蠲除約省者,令較然易知,條奏!」時有司不能廣宣上意,徒鉤摭微細,毛舉數事,以塞詔而已。


5 匈奴單于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奉獻,朝正月。


河平二年(甲午,公元前二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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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伊邪莫演罷歸,自言欲降:「即不受我,我自殺,終不敢還歸。」使者以聞,下公卿議。議者或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祿大夫谷永、議郎杜欽以為:「漢興,匈奴數為邊害,故設金爵之賞以待降者。今單于屈體稱臣,列為北籓,遣使朝賀,無有二心。漢家接之,宜異於往時。今既享單于聘貢之質,而更受其逋逃之臣,是貪一夫之得而失一國之心,擁有罪之臣而絕慕義之君也。假令單于初立,欲委身中國,未知利害,私使伊邪莫演詐降以卜吉凶,受之,虧德沮善,令單于自疏,不親邊吏;或者設為反間,欲因而生隙,受之,適合其策,使得歸曲而責直。此誠邊境安危之原,師旅動靜之首,不可不詳也。不如勿受,以昭日月之信,抑詐諼之謀,懷附親之心,便!」對奏,天子從之。遣中郎將王舜往問降狀,伊邪莫演曰:「我病狂,妄言耳。」遣去。歸到,官位如故,不肯令見漢使。


2 夏,四月,楚國雨雹,大如釜。


3 徙山陽王康為定陶王。


4 六月,上悉封諸舅:王譚為平阿侯,商為成都侯,立為紅陽侯,根為曲陽侯,逢時為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太后母李氏更嫁為河內苟賓妻,生子參;太后欲以田□分為比而封之。上曰:「封田氏,非正也。」以參為侍中、水衡都尉。


5 御史大夫張忠奏京兆尹王尊暴虐倨慢,尊坐免官;吏民多稱惜之。湖三老公乘興等上書訟:「尊治京兆,撥劇整亂,誅暴禁邪,皆前所稀有,名將所不及;雖拜為真,未有殊絕褒賞加於尊身。今御史大夫奏尊『傷害陰陽,為國家憂,無承用詔書意,『靖言庸違,像龔滔天。』」源其所以,出御史丞楊輔,素與尊有私怨,外依公事建畫為此議,傅致奏文,浸潤加誣,臣等竊痛傷。尊修身潔己,砥節首公,刺譏不憚將相,誅惡不避豪強,誅不制之賊,解國家之憂,功著職修,威信不廢,誠國家爪牙之吏,折衝之臣。今一旦無辜制於仇人之手,傷於詆欺之文,上不得以功除罪,下不得蒙棘木之聽,獨掩怨讎之偏奏,被共工之大惡,無所陳冤訴罪。尊以京師廢亂,群盜並興,選賢徵用,起家為卿。賊亂既除,豪猾伏辜,即以佞巧廢黜。一尊之身,三期之間,乍賢乍佞,豈不甚哉!孔子曰:『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是惑也。』『浸潤之譖不行焉,可謂明矣。』願下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定尊素行!夫人臣而『傷害陰陽』,死誅之罪也;『靖言庸違』,放殛之刑也。審如御史章,尊乃當伏觀闕之誅,放於無人之域,不得苟免;及任舉尊者,當獲選舉之辜,不可但已。即不如章,飾文深詆以訴無罪,亦宜有誅,以懲讒賊之口,絕詐欺之路。唯明主參詳,使白黑分別!」書奏,天子復以尊為徐州刺史。


6 夜郎王興、金句町王禹、漏臥侯俞更舉兵相攻。牂柯太守請發兵誅興等。議者以為道遠不可擊,乃遣太中大夫蜀郡張匡持節和解。興等不從命,刻木象漢吏,立道旁,射之。

杜欽說大將軍王鳳曰:「蠻夷王侯輕易漢使,不憚國威,恐議者選耎,復守和解;太守察動靜有變,乃以聞。如此,則復曠一時,王侯得收獵其眾,申固其謀,黨助眾多,各不勝忿,必相殄滅。自知罪成,狂犯守尉,遠臧溫暑毒草之地;雖有孫、吳將,賁、育士,若入水火,往必焦沒,智勇亡所施。屯田守之,費不可勝量。宜因其罪惡未成,未疑漢家加誅,陰敕旁郡守尉練士馬,大司農豫調谷積要害處,選任職太守往。以秋涼時入,誅其王侯尤不軌者。即以為不毛之地,無用之民,聖王不以勞中國,宜罷郡,放棄其民,絕其王侯勿復通。如以先帝所立累世之功不可墮壞,亦宜因其萌牙,早斷絕之。及已成形然後戰師,則萬姓被害。」大將軍鳳於是薦金城司馬臨邛陳立為牂柯太守。立至牂柯,諭告夜郎王興,興不從命;立請誅之,未報。乃從吏數十人出行縣,至興國且同亭,召興。興將數千人往至亭,從邑君數十人入見立。立數責,因斷頭。邑君曰:「將軍誅無狀,為民除害,願出曉士眾!」以興頭示之,皆釋兵降。金句町王禹、漏臥侯俞震恐,入粟千斛、牛羊勞吏士。立還歸郡。興妻父翁指,與子邪務收餘兵,迫脅旁二十二邑反。至冬,立奏募諸夷,與都尉、長史分將攻翁指等。翁指據厄為壘,立使奇兵絕其饟道,縱反間以誘其眾。都尉萬年曰:「兵久不決,費不可共。」引兵獨進。敗走,趨立營。立怒,叱戲下令格之。都尉復還戰,立救之。時天大旱,立攻絕其水道。蠻夷共斬翁指,持首出降,西夷遂平。


河平三年(乙未,公元前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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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正月,楚王囂來朝。二月,乙亥,詔以囂素行純茂,特加顯異,封其子勳為廣戚侯。


2 丙戌,犍為地震,山崩,壅江水,水逆流。


3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


4 上以中秘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鹹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

劉向以王氏權位太盛,而上方向《詩》、《書》古文,向乃因《尚書‧洪範》,集合上古以來,歷春秋、六國至秦、漢符瑞、災異之記,推跡行事,連傅禍福,著其占驗,比類相從,各有條目,凡十一篇,號曰《洪範五行傳論》,奏之。天子心知向忠精,故為鳳兄弟起此論也;然終不能奪王氏權。


5 河復決平原,流入濟南、千乘,所壞敗者半建始時。復遣王延世與丞相史楊焉及將作大匠許商、諫大夫乘馬延年同作治,六月乃成。復賜延世黃金百斤。治河卒非受平賈者,為著外繇六月。


河平四年(丙申,公元前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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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2 赦天下徒。


3 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4 琅邪太守楊肜與王鳳連昏,其郡有災害,丞相王商按問之。鳳以為請,商不聽,竟奏免肜,奏果寢不下。鳳以是怨商,陰求其短,使頻陽耿定上書,言「商與父傅婢通;及女弟淫亂,奴殺其私夫,疑商教使。」天子以為暗昧之過,不足以傷大臣。鳳固爭,下其事司隸。太中大夫蜀郡張匡,素佞巧,復上書極言詆毀商。有司奏請召商詣詔獄。上素重商,知匡言多險,制曰:「勿治!」鳳固爭之。

夏,四月,壬寅,詔收商丞相印綬。商免相三日,發病,歐血薨,謚曰戾侯。而商子弟親屬為駙馬都尉、侍中、中常侍、諸曹、大夫、郎吏者,皆出補吏,莫得留給事、宿衛者。有司奏請除國邑;有詔:「長子安嗣爵為樂昌侯。」


5 上之為太子也,受《論語》於蓮勺張禹,及即位,賜爵關內侯,拜為諸吏、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給事中,領尚書事。禹與王鳳並領尚書,內不自安,數病,上書乞骸骨,欲退避鳳;上不許,撫待愈厚。六月,丙戌,以禹為丞相,封安昌侯。


6 庚戌,楚孝王囂薨。


7 初,武帝通西域,罽賓自以絕遠,漢兵不能至,獨不服,數剽殺漢使。久之,漢使者文忠與容屈王子陰末赴合謀攻殺其王;立陰末赴為罽賓王。後軍候趙德使罽賓,與陰末赴相失;陰末赴鎖琅當德,殺副已下七十餘人,遣使者上書謝。孝元帝以其絕域,不錄,放其使者於縣度,絕而不通。及帝即位,復遣使獻謝罪。漢欲遣使者報送其使。杜欽說王鳳曰:「前罽賓王陰末赴,本漢所立,後卒畔逆。夫德莫大於有國子民,罪莫大於執殺使者,所以不報恩,不懼誅者,自知絕遠,兵不至也。有求則卑辭,無慾則驕嫚,終不可懷服。凡中國所以為通厚蠻夷,愜快其求者,為壤比而為寇。今縣度之厄,非罽賓所能越也;其鄉慕,不足以安西域;雖不附,不能危城郭。前親逆節,惡暴西域,故絕而不通;今悔過來,而無親屬、貴人,奉獻者皆行賈賤人,欲通貨市買,以獻為名,故煩使者送至縣度,恐失實見欺。凡遣使送客者,欲為防護寇害也。起皮山,南更不屬漢之國四、五,斥候士百餘人,五分夜擊刁斗自守,尚時為所侵盜。驢畜負糧,須諸國稟食,得以自贍。國或貧小不能食,或桀黠不肯給,擁強漢之節,餒山谷之間,乞丐無所得,離一、二旬,則人畜棄捐曠野而不反。又歷大頭痛、小頭痛之山,赤土、身熱之阪,令人身熱無色,頭痛嘔吐,驢畜盡然。又有三池盤、石阪道,狹者尺六七寸,長者徑三十里,臨崢嶸不測之深,行者騎步相持,繩索相引,二千餘里,乃到縣度。畜墜,未半坑谷盡靡碎;人墮,勢不得相收視;險阻危害,不可勝言。聖王分九州,制五服,務盛內,不求外;今遣使者承至尊之命,送蠻夷之賈,勞吏士之眾,涉危難之路,罷敝所恃以事無用,非久長計也。使者業已受節,可至皮山而還。」於是鳳白從欽言。罽賓實利賞賜賈市,其使數年而壹至云。


陽朔元年(丁酉,公元前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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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


2 三月,赦天下徒。


3 冬,京兆尹泰山王章下獄,死。

時大將軍鳳用事,上謙讓無所顓。左右嘗薦光祿大夫劉向少子歆通達有異材,上召見歆,誦讀詩賦,甚悅之,欲以為中常侍;召取衣冠,臨當拜,左右皆曰:「未曉大將軍。」上曰:「此小事,何須關大將軍!」左右叩頭爭之,上於是語鳳,鳳以為不可,乃止。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諸曹,分據勢官,滿朝廷。杜欽見鳳專政泰重,戒之曰:「願將軍由周公之謙懼,損穰侯之威,放武安之欲,毋使范雎之徒得間其說。」鳳不聽。

時上無繼嗣,體常不平。定陶共王來朝,太后與上承先帝意,遇共王甚厚,賞賜十倍於它王,不以往事為纖介;留之京師,不遣歸國。上謂共王:「我未有子,人命不諱。一朝有它,且不復相見,爾長留侍我矣!」其後天子疾益有瘳,共王因留國邸,旦夕侍上。上甚親重之。大將軍鳳心不便共王在京師,會日食,鳳因言:「日食,陰盛之象。定陶王雖親,於禮當奉籓在國;今留侍京師,詭正非常,故天見戒,宜遣王之國。」上不得已於鳳而許之。共王辭去,上與相對涕泣而決。

王章素剛直敢言,雖為鳳所舉,非鳳專權,不親附鳳,乃奏封事,言:「日食之咎,皆鳳專權蔽主之過。」上召見章,延問以事。章對曰:「天道聰明,佑善而災惡,以瑞異為符效。今陛下以未有繼嗣,引近定陶王,所以承宗廟,重社稷,上順天心,下安百姓,此正議善事,當有祥瑞,何故致災異!災異之發,為大臣顓政者也。今聞大將軍猥歸日食之咎於定陶王,建遣之國,苟欲使天子孤立於上,顓擅朝事以便其私,非忠臣也。且日食,陰侵陽,臣顓君之咎。今政事大小皆自鳳出,天子曾不壹舉手,鳳不內省責,反歸咎善人,推遠定陶王。且鳳誣罔不忠,非一事也。前丞相樂昌侯商,本以先帝外屬,內行篤,有威重,位歷將相,國家柱石臣也,其人守正,不肯屈節隨鳳委曲;卒用閨門之事為鳳所罷,身以憂死,眾庶愍之。又鳳知其小婦弟張美人已嘗適人,於禮不宜配御至尊,托以為宜子,內之後宮,苟以私其妻弟;聞張美人未嘗任身就館也。且羌、胡尚殺首子以蕩腸正世,況於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此三者皆大事,陛下所自見,足以知其餘及它所不見者。鳳不可令久典事,宜退使就第,選忠賢以代之!」自鳳之白罷商,後遣定陶王也,上不能平;及聞章言,天子感寤,納之,謂章曰:「微京兆尹直言,吾不聞社稷計。且唯賢知賢,君試為朕求可以自輔者。」於是章奏封事,薦信都王舅琅邪太守馮野王,忠信質直,知謀有餘。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聖主樂進賢也。上自為太子時,數聞野王先帝名卿,聲譽出鳳遠甚,方倚欲以代鳳。章每召見,上輒辟左右。時太后從弟子侍中音獨側聽,具知章言,以語鳳。鳳聞之,甚憂懼。杜欽令鳳稱病出就第,上疏乞骸骨,其辭指甚哀。太后聞之,為垂涕,不御食。上少而親倚鳳,弗忍廢,乃優詔報鳳,強起之;於是鳳起視事。

上使尚書劾奏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補吏,而私薦之,欲令在朝,阿附諸侯;又知張美人體御至尊,而妄稱引羌胡殺子蕩腸,非所宜言。」下章吏。廷尉致其大逆罪,以為「比上夷狄,欲絕繼嗣之端,背畔天子,私為定陶王。」章竟死獄中,妻子徙合浦。自是公卿見鳳,側目而視。馮野王懼不自安,遂病;滿三月,賜告,與妻子歸杜陵就醫藥。大將軍鳳風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賜告養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歸家,奉詔不敬。」杜欽奏記於鳳曰:「二千石病,賜告得歸,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傳》曰:『賞疑從予,』所以廣恩勸功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闕難知也。今釋令與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違『闕疑從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馬之重,不宜去郡,將以制刑為後法者,則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刑賞大信,不可不慎。」鳳不聽,竟免野王官。時眾庶多冤王章譏朝廷者,欽欲救其過,復說鳳曰:「京兆尹章,所坐事密,自京師不曉,況於遠方!恐天下不知章實有罪,而以為坐言事。如是,塞爭引之原,損寬明之德。欽愚以為宜因章事舉直言極諫,並見郎從官,展盡其意,加於往前,以明示四方,使天下咸知主上聖明,不以言罪下也。若此,則流言消釋,疑惑著明。」鳳白行其策焉。


4 是歲,陳留太守薛宣為左馮翊。宣為郡,所至有聲跡。宣子惠為彭城令,宣嘗過其縣,心知惠不能,不問以吏事。或問宣:「何不教戒惠以吏職?」宣笑曰:「吏道以法令為師,可問而知;及能與不能,自有資材,何可學也!」眾人傳稱,以宣言為然。


陽朔二年(戊戌,公元前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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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三月,大赦天下。


2 御史大夫張忠卒。

夏,四月,丁卯,以侍中、太僕王音為御史大夫。於是王氏愈盛,郡國守相、刺史皆出其門下。五侯群弟爭為奢侈,賂遺珍寶,四面而至,皆通敏人事,好士養賢,傾財施予以相高尚;賓客滿門,競為之聲譽。劉向謂陳湯曰:「今災異如此,而外家日盛,其漸必危劉氏。吾幸得以同姓末屬,累世蒙漢厚恩,身為宗室遺老,歷事三主。上以我先帝舊臣,每進見,常加優禮。吾而不言,孰當言者!」遂上封事極諫曰:「臣聞人君莫不欲安,然而常危;莫不欲存,然而常亡;失御臣之術也。夫大臣操權柄,持國政,未有不為害者也。故《書》曰:『臣之有作威作福,害於而家,凶於而國。』孔子曰:『祿去公室,政逮大夫,』危亡之兆也。今王氏一姓,乘朱輪華轂者二十三人,青、紫、貂、蟬充盈幄內,魚鱗左右。大將軍秉事用權,五侯驕奢僭盛,並作威福,擊斷自恣,行污而寄治,身私而托公,依東宮之尊,假甥舅之親,以為威重。尚書、九卿、州牧、郡守皆出其門,管執樞機,朋黨比周;稱譽者登進,忤恨者誅傷;游談者助之說,執政者為之言,排擯宗室,孤弱公族,其有智能者,尤非毀而不進,遠絕宗室之任,不令得給事朝省,恐其與己分權;數稱燕王、蓋主以疑上心,避諱呂、霍而弗肯稱。內有管、蔡之萌,外假周公之論,兄弟據重,宗族磐互,歷上古至秦、漢,外戚僭貴未有如王氏者也。物盛必有非常之變先見,為其人微象。孝昭帝時,冠石立於泰山,僕柳起於上林,而孝宣帝即位。今王氏先祖墳墓在濟南者,其梓柱生枝葉,扶疏上出屋,根C090地中,雖立石起柳,無以過此之明也。事勢不兩大,王氏與劉氏亦且不並立,如下有泰山之安,則上有累卵之危。陛下為人子孫,守持宗廟,而令國祚移於外親,降為皁隸,縱不為身,奈宗廟何!婦人內夫家而外父母家,此亦非皇太后之福也。孝宣皇帝不與舅平昌侯權,所以全安之也。夫明者起福於無形,銷患於未然,宜發明詔,吐德音,援近宗室,親而納信,黜遠外戚,毋授以政,皆罷令就弟,以則效先帝之所行,厚安外戚,全其宗族,誠東宮之意,外家之福也。王氏永存,保其爵祿,劉氏長安,不失社稷,所以褒睦外內之姓,子子孫孫無疆之計也。如不行此策,田氏復見於今,六卿必起於漢,為後嗣憂,昭昭甚明。唯陛下深留聖思!」書奏,天子召見向,歎息悲傷其意,謂曰:「君且休矣,吾將思之。」然終不能用其言。


3 秋,關東大水。


4 八月,甲申,定陶共王康薨。


5 是歲,徙信都王興為中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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