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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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光作噩,盡強圉單閼,凡七年。 |
【漢紀五十】 起重光作噩,盡強圉單閼,凡七年。
孝靈皇帝中
光和四年(辛酉,公元一八一年)
编辑1 春,正月,初置騄驥廄丞,領受郡國調馬。豪右辜榷,馬一匹至二百萬。
2 夏,四月,庚〔午〕(子)[1],赦天下。
3 交趾烏滸蠻久為亂,牧守不能禁。交趾人梁龍等復反,攻破郡縣。詔拜蘭陵令會稽朱儁為交趾刺史,擊斬梁龍,降者數萬人,旬月盡定;以功封都亭侯,徵為諫議大夫。
4 六月,庚辰,雨雹如雞子。
5 秋,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6 太尉劉寬免;衛尉許戫為太尉。
7 閏月,辛酉,北宮東掖庭永巷署災。
8 司徒楊賜罷。冬,十月,太常陳耽為司徒。
9 鮮卑寇幽、并二州。檀石槐死,子和連代立。和連才力不及父而貪淫,後出攻北地,北地人射殺之。其子騫曼尚幼,兄子魁頭立。後騫曼長大,與魁頭爭國,眾遂離散。魁頭死,弟步度根立。
10 是歲,帝作列肆於後宮,使諸采女販賣,更相盜竊爭鬥;帝著商賈服,從之飲宴為樂。又於西園弄狗,著進賢冠,帶綬。又駕四驢,帝躬自操轡,驅馳周旋;京師轉相倣傚,驢價遂與馬齊。
帝好為私蓄,收天下之珍貨,每郡國貢獻,先輸中署,名為「導行費」。中常侍呂強上疏諫曰:「天下之財,莫不生之陰陽,歸之陛下,豈有公私!而今中尚方斂諸郡之寶,中御府積天下之繒,西園引司農之藏,中廄聚太僕之馬;而所輸之府,輒有導行之財,調廣民困,費多獻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獻其私,容諂姑息,自此而進。舊典:選舉委任三府,尚書受奏御而已;受試任用,責以成功,功無可察,然後付之尚書舉劾,請下廷尉覆案虛實,行其罪罰。於是三公每有所選,參議掾屬,咨其行狀,度其器能;然猶有曠職廢官,荒穢不治。今但任尚書,或有詔用,如是,三公得免選舉之負,尚書亦復不坐,責賞無歸,豈肯空自勞苦乎!」書奏,不省。
11 何皇后性強忌,後宮王美人生皇子協,后鴆殺美人。帝大怒,欲廢后;諸中官固請,得止。
12 大長秋華容侯曹節卒;中常侍趙忠代領大長秋。
光和五年(壬戌,公元一八二年)
编辑1 春,正月,辛未,赦天下。
2 詔公卿以謠言舉刺史、二千石為民蠹害者。太尉許戫、司空張濟承望內官,受取貨賂,其宦者子弟、賓客,雖貪污穢濁,皆不敢問,而虛糾邊遠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六人,吏民詣闕陳訴。司徒陳耽上言:「公卿所舉,率黨其私,所謂放鴟梟而囚鸞鳳。」帝以讓戫、濟,由是諸坐謠言徵者,悉拜議郎。
3 二月,大疫。
4 三月,司徒陳耽免。
5 夏,四月,旱。
6 以太常袁隗為司徒。
7 五月,庚申,永樂宮署災。
8 秋,七月,有星孛于太微。
9 板楯蠻寇亂巴郡,連年討之,不能剋。帝欲大發兵,以問益州計吏漢中程包,對曰:「板楯七姓,自秦世立功,復其租賦。其人勇猛善戰。昔永初中,羌入漢川,郡縣破壞,得板楯救之,羌死敗殆盡,羌人號為神兵,傳語種輩,勿復南行。至建和二年,羌復大入,實賴板楯連摧破之。前車騎將軍馮緄南征武陵,亦倚板楯以成其功。近益州郡亂,太守李顒亦以板楯討而平之。忠功如此,本無噁心。長吏鄉亭更賦至重,僕役棰楚,過於奴虜。亦有嫁妻賣子,或乃至自剄割,雖陳冤州郡,而牧守不為通理,闕庭悠遠,不能自聞,含怨呼天,無所叩訴。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2],非有謀主僭號以圖不軌。今但選明能牧守,自然安集,不煩征伐也。」帝從其言,選用太守曹謙,遣宣詔赦之,即時皆降。
10 八月,起四百尺觀於阿亭道。
11 冬,十月,太尉許戫罷;以太常楊賜為太尉。
12 帝校獵上林苑,歷函谷關,遂狩于廣成苑。十二月,還,幸太學。
13 桓典為侍御史,宦官畏之。典常乘驄馬,京師為之語曰:「行行且止,避驄馬御史!」典,焉之孫也。
光和六年(癸亥,公元一八三年)
编辑1 春,三月,辛未,赦天下。
2 夏,大旱。
3 爵號皇后母為舞陽君。
4 秋,金城河水溢出二十餘里。
5 五原山岸崩。
6 初,巨鹿張角奉事黃、老,以妖術教授,號「太平道」。呪符水以療病,令病者跪拜首過,或時病癒,眾共神而信之。角分遣弟子周行四方,轉相誑誘,十餘年間,徒眾數十萬,自青、徐、幽、冀、荊、揚、兗、豫八州之人,莫不畢應。或棄賣財產、流移奔赴,填塞道路,未至病死者亦以萬數。郡縣不解其意,反言角以善道教化,為民所歸。
太尉楊賜時為司徒,上書言:「角誑曜百姓,遭赦不悔,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討,恐更騷擾,速成其患。宜切敕刺史、二千石,簡別流民,各護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誅其渠帥,可不勞而定。」會賜去位,事遂留中。司徒掾劉陶復上疏申賜前議,言:「角等陰謀益甚,四方私言,云角等竊入京師,覘視朝政。鳥聲獸心,私共鳴呼。州郡忌諱,不欲聞之,但更相告語,莫肯公文。宜下明詔,重募角等,賞以國土,有敢迴避,與之同罪。」帝殊不為意,方詔陶次第春秋條例。
角遂置三十六方,方猶將軍也。大方萬餘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帥。訛言:「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書京城寺門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大方馬元義等先收荊、揚數萬人,期會發於鄴。元義數往來京師,以中常侍封諝、徐奉等為內應,約以三月五日內外俱起。
中平元年(甲子,公元一八四年)
编辑1 春,角弟子濟南唐周上書告之。於是收馬元義,車裂於雒陽。詔三公、司隸案驗宮省直衛及百姓有事角道者,誅殺千餘人;下冀州逐捕角等。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馳敕諸方,一時俱起,皆著黃巾以為標幟,故時人謂之「黃巾賊」。二月,角自稱天公將軍,角弟寶稱地公將軍,寶弟梁稱人公將軍,所在燔燒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據,長吏多逃亡;旬月之間,天下響應,京師震動。安平、甘陵人各執其王應賊。
三月,戊申,以河南尹何進為大將軍,封慎侯,率左右羽林、五營營士屯都亭,修理器械,以鎮京師;置函谷、太谷、廣成、伊闕、轘轅、旋門、孟津、小平津八關都尉。
帝召群臣會議。北地太守皇甫嵩以為宜解黨禁,益出中藏錢、西園廄馬以班軍士。嵩,規之兄子也。上問計於中常侍呂強,對曰:「黨錮久積,人情怨憤,若不赦宥,輕與張角合謀,為變滋大,悔之無救。今請先誅左右貪濁者,大赦黨人,料簡刺史、二千石能否,則盜無不平矣。」帝懼而從之。壬子,赦天下黨人,還諸徙者;唯張角不赦。發天下精兵,遺北中郎將盧植討張角,左中郎將皇甫嵩、右中郎將朱儁討潁川黃巾。
是時中常侍趙忠、張讓、夏惲、郭勝、段珪、宋典等皆封侯貴寵,上常言:「張常侍是我公,趙常侍是我母。」由是宦官無所憚畏,並起第宅,擬則宮室。上嘗欲登永安候臺,宦官恐望見其居處,乃使中大人尚但諫曰:「天子不當登高,登高則百姓虛散。」上自是不敢復升臺榭。及封諝、徐奉事發,上詰責諸常侍曰:「汝曹常言黨人欲為不軌,皆令禁錮,或有伏誅者。今黨人更為國用,汝曹反與張角通,為可斬未?」皆叩頭曰:「此王甫、侯覽所為也!」於是諸常侍人人求退,各自徵還宗親、子弟在州郡者。
趙忠、夏惲等遂共譖呂強,云與黨人共議朝廷,數讀《霍光傳》。強兄弟所在並皆貪穢。帝使中黃門持兵召強。強聞帝召,怒曰:「吾死,亂起矣!丈夫欲盡忠國家,豈能對獄吏乎!」遂自殺。忠、惲復譖曰:「強見召,未知所問而就外自屏,有奸明審。」遂收捕其宗親,沒入財產。
侍中河內向栩上便宜,譏刺左右。張讓誣栩與張角同心,欲為內應,收送黃門北寺獄,殺之。郎中中山張鈞上書曰:「竊惟張角所以能興兵作亂,萬民所以樂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親、賓客典據州郡,辜榷財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無所告訴,故謀議不軌,聚為盜賊。宜斬十常侍,縣頭南郊,以謝百姓,遣使者佈告天下,可不須師旅而大寇自消。」帝以鈞章示諸常侍,皆免冠徒跣頓首,乞自致雒陽詔獄,並出家財以助軍費。有詔,皆冠履視事如故。帝怒鈞曰:「此真狂子也!十常侍固常有一人善者不!」御史承旨,遂誣奏鈞學黃巾道,收掠,死獄中。
2 庚子[3],南陽黃巾張曼成攻殺太守褚貢。
3 帝問太尉楊賜以黃巾事,賜所對切直,帝不悅。夏,四月,賜坐寇賊免。以太僕弘農鄧盛為太尉。已而帝閱錄故事,得賜與劉陶所上張角奏,乃封賜為臨晉侯,陶為中陵鄉侯。
4 司空張濟罷;以大司農張溫為司空。
5 皇甫嵩、朱儁合將四萬餘人,共討潁川〔黃巾〕[4],嵩、儁各統一軍。儁與賊波才戰,敗;嵩進保長社。
6 汝南黃巾敗太守趙謙於邵陵。廣陽黃巾殺幽州刺吏郭勳及太守劉衛。
7 波才圍皇甫嵩於長社。嵩兵少,軍中皆恐。賊依草結營,會大風,嵩約敕軍士皆束苣乘城,使銳士間出圍外,縱火大呼,城上舉燎應之,嵩從城中鼓噪而出,奔擊賊陳,賊驚亂,奔走。會騎都尉沛國曹操將兵適至,五月,嵩、操與朱儁合軍,更與賊戰,大破之,斬首數萬級。封嵩都鄉侯。
操父嵩,為中常侍曹騰養子,不能審其生出本末,或雲夏侯氏子也。操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世人未之奇也,唯太尉橋玄及南陽何顒異焉。玄謂操曰:「天下將亂,非命世之才,不能濟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顒見操,歎曰:「漢家將亡,安天下者,必此人也。」玄謂操曰:「君未有名,可交許子將。」子將者,訓之從子劭也,好人倫,多所賞識,與從兄靖俱有高名,好共覈論鄉黨人物,每月輒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嘗為郡功曹,府中聞之,莫不改操飾行。曹操往造劭而問之曰:「我何如人?」劭鄙其為人,不答。操乃劫之,劭曰:「子,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操大喜而去。
朱儁之擊黃巾也,其護軍司馬北地傅燮上疏曰:「臣聞天下之禍不由於外,皆興於內。是故虞舜先除四凶,然後用十六相,明惡人不去,則善人無由進也。今張角起於趙、魏,黃巾亂於六州,此皆釁發蕭牆而禍延四海者也。臣受戎任,奉辭伐罪,始到潁川,戰無不克。黃巾雖盛,不足為廟堂憂也。臣之所懼,在於治水不自其源,末流彌增其廣耳。陛下仁德寬容,多所不忍,故閹豎弄權,忠臣不進。誠使張角梟夷,黃巾變服,臣之所憂,甫益深耳。何者?夫邪正之人不宜共國,亦猶冰炭不可同器。彼知正人之功顯而危亡之兆見,皆將巧辭飾說,共長虛偽。夫孝子疑於屢至,市虎成於三夫,若不詳察真偽,忠臣將復有杜郵之戮矣!陛下宜思虞舜四罪之舉,速行讒佞之誅,則善人思進,奸凶自息。」趙忠見其疏而惡之。燮擊黃巾,功多當封,忠譖訴之。帝識燮言,得不加罪,竟亦不封。
8 張曼成屯宛下百餘日。六月,南陽太守秦頡擊曼成,斬之。
9 交趾土多珍貨,前後刺史多無清行,財計盈給,輒求遷代,故吏民怨叛,執刺史及合浦太守來達,自稱柱天將軍。三府選京令東郡賈琮為交趾刺史。琮到部,訊其反狀,咸言「賦斂過重,百姓莫不空單。京師遙遠,告冤無所,民不聊生,故聚為盜賊。」琮即移書告示,各使安其資業,招撫荒散,蠲復徭役,誅斬渠帥為大害者,簡選良吏試守諸縣,歲間蕩定,百姓以安。巷路為之歌曰:「賈父來晚,使我先反;今見清平,吏不敢飯!」
10 皇甫嵩、朱儁乘勝進討汝南、陳國黃巾,追波才於陽翟,擊彭脫於西華,並破之,餘賊降散,三郡悉平。嵩乃上言其狀,以功歸儁,於是進封儁西鄉侯,遷鎮賊中郎將。詔嵩討東郡,儁討南陽。
北中郎將盧植連戰破張角,斬獲萬餘人,角等走保廣宗。植築圍鑿塹,造作雲梯,垂當拔之。帝遣小黃門左豐視軍,或勸植以賂送豐,植不肯。豐還,言於帝曰:「廣宗賊易破耳,盧中郎固壘息軍,以待天誅。」帝怒,檻車徵植,減死一等;遣東中郎將隴西董卓代之。
11 巴郡張脩以妖術為人療病,其法略與張角同,令病家出五斗米,號「五斗米師」。秋,七月,脩聚眾反,寇郡縣;時人謂之「米賊」。
12 八月,皇甫嵩與黃巾戰於蒼亭,獲其帥卜已。董卓攻張角無功,抵罪。己已,詔嵩討角。
13 九月,安平王續坐不道,誅,國除。
初,續為黃巾所虜,國人贖之得還,朝廷議復其國。議郎李燮曰:「續守籓不稱,損辱聖朝,不宜復國。」朝廷不從。燮坐謗毀宗室,輸作左校,未滿歲,王坐誅,乃復拜議郎。京師為之語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
14 冬,十月,皇甫嵩與張角弟梁戰於廣宗,梁眾精勇,嵩不能剋。明日,乃閉營休士以觀其變,知賊意稍懈,乃潛夜勒兵,雞鳴,馳赴其陳,戰至晡時,大破之,斬梁,獲首三萬級,赴河死者五萬許人。角先已病死,剖棺戮屍,傳首京師。十一月,嵩復攻角弟寶於下曲陽,斬之,斬獲十餘萬人。即拜嵩為左車騎將軍領冀州牧,封槐裡侯。嵩能溫恤士卒,每軍行頓止,須營幔修立,然後就捨,軍士皆食,爾乃嘗飯,故所向有功。
15 北地先零羌及枹罕、河關群盜反,共立湟中義從胡北宮伯玉、李文侯為將軍,殺護羌校尉泠徵。金城人邊章、韓遂素著名西州,群盜誘而劫之,使專任軍政,殺金城太守陳懿,攻燒州郡。
初,武威太守倚恃權貴,恣行貪暴,涼州從事武都蘇正和案致其罪。刺史梁鵠懼,欲殺正和以免其負,訪於漢陽長史敦煌蓋勳。勳素與正和有仇,或勸勳因此報之,勳曰:「謀事殺良,非忠也;乘人之危,非仁也。」乃諫鵠曰:「夫紲食鷹隼,欲其鷙也。鷙而亨之,將何用哉!」鵠乃止。正和詣勳求謝,勳不見,曰:「吾為梁使君謀,不為蘇正和也。」怨之如初。
後刺史左昌盜軍穀數萬,勳諫之。昌怒,使勳與從事辛曾、孔常別屯阿陽以拒賊,欲因軍事罪之;而勳數有戰功。及北宮伯玉之攻金城也,勳勸昌救之,昌不從。陳懿既死,邊章等進圍昌於冀。昌召勳等自救,辛曾等疑不肯赴,勳怒曰:「昔莊賈後期,穰苴奮劍。今之從事,豈重於古之監軍乎!」曾等懼而從之。勳至冀,誚讓章等以背叛之罪。皆曰:「左使君若早從君言,以兵臨我,庶可自改;今罪已重,不得降也。」乃解圍去。
叛羌圍校尉夏育於畜官,勳與州郡合兵救育,至狐槃,為羌所敗。勳餘眾不及百人,身被三創,堅坐不動,指木表曰:「尸我於此!」句就種羌滇吾以兵扞眾曰:「蓋長史賢人,汝曹殺之者為負天。」勳仰罵曰:「死反虜,汝何如,促來殺我!」眾相視而驚。滇吾下馬與勳,勳不肯上,遂為羌所執。羌服其義勇,不敢加害,送還漢陽。後刺史楊雍表勳領漢陽太守。
16 張曼成餘黨更以趙弘為帥,眾復盛,至十餘萬,據宛城。朱儁與荊州刺史徐璆等合兵圍之,自六月至八月不拔。有司奏徵儁,司空張溫上疏曰:「昔秦用白起,燕任樂毅,皆曠年歷載,乃能克敵。儁討潁川已有功效,引師南指,方略已設;臨軍易將,兵家所忌,宜假日月,責其成功。」帝乃止。儁擊弘,斬之。賊帥韓忠復據宛拒儁,儁鳴鼓攻其西南,賊悉眾赴之;儁自將精卒掩其東北,乘城而入。忠乃退保小城,惶懼乞降。諸將皆欲聽之,儁曰:「兵固有形同而勢異者。昔秦、項之際,民無定主,故賞附以勸來耳。今海內一統,唯黃巾造逆。納降無以勸善,討之足以懲惡。今若受之,更開逆意,賊利則進戰,鈍則乞降,縱敵長寇,非良計也。」因急攻,連戰不克。儁登土山望之,顧謂司馬張超曰:「吾知之矣。賊今外圍周固,內營逼急,乞降不受,欲出不得,所以死戰也。萬人一心,猶不可當,況十萬乎!不如徹圍,並兵入城,忠見圍解,勢必自出。自出則意散,〔易〕破之道也[5]。」既而解圍,忠果出戰,儁因擊,大破之,斬首萬餘級。南陽太守秦頡殺忠,餘眾復奉孫夏為帥,還屯宛。儁急攻之,司馬孫堅率眾先登;癸巳,拔宛城。孫夏走,儁追至西鄂精山,復破之,斬萬餘級。於是黃巾破散,其餘州郡所誅,一郡數千人。
17 十二月,己巳,赦天下,改元。
18 豫州刺史太原王允破黃巾,得張讓賓客書,與黃巾交通,上之。上責怒讓;讓叩頭陳謝,竟亦不能罪也。讓由是以事中允,遂傳下獄,會赦,還為刺史;旬日間,復以它罪被捕。楊賜不欲使更楚辱,遣客謝之曰:「君以張讓之事,故一月再征,凶慝難量,幸為深計!」諸從事好氣決者,共流涕奉藥而進之。允厲聲曰:「吾為人臣,獲罪於君,當伏大辟以謝天下,豈有乳藥求死乎!」投杯而起,出就檻車。既至〔廷尉〕[6],大將軍進與楊賜、袁隗共上疏請之,得減死論。
中平二年(乙丑,公元一八五年)
编辑1 春,正月,大疫。
2 二月,己酉,南宮雲臺災。庚戌,樂城門災。
中常侍張讓、趙忠說帝斂天下田,畝十錢,以修宮室、鑄銅人。樂安太守陸康上疏諫曰:「昔魯宣稅畝而蝝災自生。哀公增賦而孔子非之,豈有聚奪民物以營無用之銅人,捐捨聖戒,自蹈亡王之法哉!」內幸譖康援引亡國以譬聖明,大不敬,檻車徵詣廷尉。侍御史劉岱表陳解釋,得免歸田里。康,續之孫也。
又詔發州郡材木文石,部送京師。黃門常侍輒令譴呵不中者,因強折賤買,僅得本賈十分之一,因復貨之,宦官復不為即受,材木遂至腐積,宮室連年不成。刺史、太守復增私調,百姓呼嗟。又令西園騶分道督趣,恐動州郡,多受賕賂。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遷除皆至西園諧價,然後得去,其守清者乞不之官,皆迫遣之。時巨鹿太守河內司馬直新除,以有清名,減責三百萬。直被詔,悵然曰:「為民父母而反割剝百姓以稱時求,吾不忍也。」辭疾,不聽。行至孟津,上書極陳當世之失,即吞藥自殺。書奏,帝為暫絕修宮錢。
3 以朱儁為右車騎將軍。
4 自張角之亂,所在盜賊並起,博陵張牛角、常山褚飛燕及黃龍、左校、于氐根、張白騎、劉石、左髭〔丈〕(文)八[7]、平漢大計、司隸緣城、雷公、浮雲、白雀、楊鳳、于毒、五鹿、李大目、白繞、眭固、苦蝤之徒,不可勝數,大者二三萬,小者六七千人。張牛角、褚飛燕合軍攻癭陶,牛角中流矢且死,令其眾奉飛燕為帥,改姓張。飛燕名燕,輕勇走趫捷,故軍中號曰「飛燕」。山谷寇賊多附之,部眾寢廣,殆至百萬,號「黑山賊」,河北諸郡縣並被其害,朝廷不能討。燕乃遣使至京師,奏書乞降;遂拜燕平難中郎將,使領河北諸山谷事,歲得舉孝廉、計吏。
5 司徒袁隗免。三月,以廷尉崔烈為司徒。烈,寔之從兄也。
是時,三公往往因常侍、阿保入錢西園而得之,段穎、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行輸貨財,乃登公位。烈因傅母入錢五百萬,故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畢會,帝顧謂親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程夫人於傍應曰:「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賴我得是,反不知姝邪!」烈由是聲譽頓衰。
6 北宮伯玉等寇三輔,詔左車騎將軍皇甫嵩鎮長安以討之。
時涼州兵亂不解,徵發天下役賦無已,崔烈以為宜棄涼州。詔會公卿百官議之,議郎傅燮厲言曰:「斬司徒,天下乃安!」尚書奏燮廷辱大臣。帝以問燮,對曰:「樊噲以冒頓悖逆,憤激思奮,未失人臣之節,季布猶曰『噲可斬也』。今涼州天下要衝,國家籓衛。高祖初興,使酈商別定隴石;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議者以為斷匈奴右臂。今牧御失和,使一州叛逆;烈為宰相,不念為國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棄一方萬里之土,臣竊惑之!若使左衽之虜得居此地,士勁甲堅,因以為亂,此天下之至慮,社稷之深憂也。若烈不知,是極蔽也;知而故言,是不忠也。」帝善而從之。
7 夏,四月,庚戌,大雨雹。
8 五月,太慰鄧盛罷;以太僕河南張延為太尉。
9 六月,以討張角功,封中常侍張讓等十二人為列侯。
10 秋,七月,三輔螟。
11 皇甫嵩之討張角也,過鄴,見中常侍趙忠舍宅逾制,奏沒入之。又中常侍張讓私求錢五千萬,嵩不與。二人由是奏嵩連戰無功,功費者多,徵嵩還,收左軍騎將車印綬,削戶六千。八月,以司空張溫為車騎將軍,執金吾袁滂為副,以討北宮伯玉;拜中郎將董卓為破虜將軍,與蕩寇將軍周慎並統於溫。
12 九月,以特進楊賜為司空。冬,十月,庚寅[8],臨晉文烈侯楊賜薨。以光祿大夫許相為司空。相,訓之子也。
13 諫議大夫劉陶上言:「天下前遇張角之亂,後遭邊章之寇,今西羌逆類已攻河東,恐遂轉盛,豕突上京。民有百走退死之心,而無一前鬥生之計,西寇浸前,車騎孤危,假令失利,其敗不救。臣自知言數見厭,而言不自裁者,以為國安則臣蒙其慶,國危則臣亦先亡也。謹復陳當今要急八事。」大較言天下大亂,皆由宦官。宦官共讒陶曰:「前張角事發,詔書示以威恩,自此以來,各各改悔。今者四方安靜,而陶疾害聖政,專言妖孽。州郡不上,陶何緣知?疑陶與賊通情。」於是收陶下黃門北寺獄,掠按日急。陶謂使者曰:「臣恨不與伊、呂同疇,而以三仁為輩。今上殺忠謇之臣,下有憔悴之民,亦在不久,後悔何及!」遂閉氣而死。前司徒陳耽為人忠正,宦官怨之,亦誣陷,死獄中。
14 張溫將諸郡兵步騎十餘萬屯美陽,邊章、韓遂亦進兵美陽,溫與戰,輒不利。十一月,董卓與右扶風鮑鴻等並兵攻章、遂,大破之,章、遂走榆中。
溫遣周慎將三萬人追之。參軍事孫堅說慎曰:「賊城中無穀,當外轉糧食,堅願得萬人斷其運道,將軍以大兵繼後,賊必困乏而不敢戰,走入羌中,並力討之,則涼州可定也!」慎不從,引軍圍榆中城,而章、遂分屯葵園峽,反斷慎運道,慎懼,棄車重而退。溫又使董卓將兵三萬討先零羌,羌、胡圍卓於望垣北,糧食乏絕,乃於所度水中偽立堰以捕魚,而潛從堰下過軍。比賊追之,決水已深,不得度,遂還屯扶風。
張溫以詔書召卓,卓良久乃詣溫;溫責讓卓,卓應對不順。孫堅前耳語謂溫曰:「卓不怖罪而鴟張大語,宜以召不時至,陳軍法斬之。」溫曰:「卓素著威名於河、隴之間,今日殺之,西行無依。」堅曰:「明公親率王師,威震天下,何賴於卓!觀卓所言,不假明公,輕上無禮,一罪也;章、遂跋扈經年,當以時進討,而卓云未可,沮軍疑眾,二罪也;卓受任無功,應召稽留,而軒昂自高,三罪也。古之名將仗鉞臨眾,未有不斷斬以成功者也。今明公垂意於卓,不即加誅,虧損威刑,於是在矣。」溫不忍發,乃曰:「君且還,卓將疑人。」堅遂出。
15 是歲,帝造萬金堂於西園,引司農金錢、繒帛牣積堂中,復藏寄小黃門、常侍家錢各數千萬,又於河間買田宅,起第觀。
中平三年(丙寅,公元一八六年)
编辑1 春,二月,江夏兵趙慈反,殺南陽太守秦頡。
2 庚戌,赦天下。
3 太尉張延罷。遣使者持節就長安拜張溫為太尉。三公在外始於溫。
4 以中常侍趙忠為車騎將軍。帝使忠論討黃巾之功,執金吾甄舉謂忠曰:「傅南容前在東軍,有功不侯,天下失望。今將軍親當重任,宜進賢理屈,以副眾心。」忠納其言,遣弟城門校尉延致殷勤於傅燮。延謂燮曰:「南容少答我常侍,萬戶侯不足得也!」燮正色拒之曰:「有功不論,命也。傅燮豈求私賞哉!」忠愈懷恨,然憚其名,不敢害,出為漢陽太守。
5 帝使鉤盾令宋典繕修南宮玉堂,又使掖庭令畢嵐鑄四銅人,又鑄四鐘,皆受二千斛。又鑄天祿、蝦蟆吐水於平門外橋東,轉水入宮。又作翻車、渴烏,施於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為可省百姓灑道之費。
6 五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7 六月,荊州刺史王敏討趙慈,斬之。車騎將軍趙忠罷。
8 冬,十月,武陵蠻反,郡兵討破之。
9 前太尉張廷為宦官所譖,下獄死。
10 十二月,鮮卑寇幽、并二州。
11 徵張溫還京師。
中平四年(丁卯,公元一八七年)
编辑1 春,正月,己卯,赦天下。
2 二月,滎陽賊殺中矣令。三月,河南尹何苗討滎陽賊,破之;拜苗為車騎將軍。
3 韓遂殺邊章及北宮伯玉、李文侯,擁兵十餘萬,進圍隴西,太守李相如叛,與遂連和。
涼州刺史耿鄙率六郡兵討遂。鄙任治中程球,球通姦利,士民怨之。漢陽太守傅燮謂鄙曰:「使君統政日淺,民未知教。賊聞大軍將至,必萬人一心,邊兵多勇,其鋒難當;而新合之眾,上下未和,萬一內變,雖悔無及。不若息軍養德,明賞必罰,賊得寬挺,必謂我怯,群惡爭勢,其離可必。然後率已教之民,討成離之賊,其功可坐而待也。」鄙不從。夏,四月,鄙行至狄道,州別駕反應賊,先殺程球,次害鄙,賊遂進圍漢陽。城中兵少糧盡,燮猶固守。
時北地胡騎數千隨賊攻郡,皆夙懷燮恩,共於城外叩頭,求送燮歸鄉里。燮子幹,年十三,言於燮曰:「國家昏亂,遂令大人不容於朝。今後不足以自守,宜聽羌、胡之請,還鄉里,徐俟有道而輔之。」言未終,燮慨然歎曰:「汝知吾必死邪!聖達節,次守節。殷紂暴虐,伯夷不食周粟而死。再遭世亂,不能養浩然之志,食祿,又欲避其難乎!吾行何之,必死於此!汝有才智,勉之勉之!主簿楊會,吾之程嬰也。」
狄道人王國使故酒泉太守黃衍說燮曰:「天下已非復漢有,府君寧有意為吾屬帥乎?」燮按劍叱衍曰:「若剖符之臣,反為賊說邪!」遂麾左右進兵,臨陳戰歿。耿鄙司馬扶風馬騰亦擁兵反,與韓遂合,共推王國為主,寇掠三輔。
4 太尉張溫以寇賊未平,免;以司徒崔烈為太尉。五月,以司空許相為司徒;光祿勳沛國丁宮為司空。
5 初,張溫發幽州烏桓突騎三千以討涼州,故中山相漁陽張純請將之,溫不聽,而使涿令遼西公孫瓚將之。軍到薊中,烏桓以牢稟逋縣,多叛還本國。張純忿不得將,乃與同郡故泰山太守張舉及烏桓大人丘力居等連盟,劫略薊中,殺護烏桓校尉公綦稠、右北平太守劉政、遼東太守陽終等,眾至十餘萬,屯肥如。舉稱天子,純稱彌天將軍、安定王,移收州郡,云舉當代漢,告天子避位,敕公卿奉迎。
6 冬,十月,長沙賊區星自稱將軍,眾萬餘人;詔以議郎孫堅為長沙太守,討擊平之,封堅烏程侯。
7 十一月,太尉崔烈罷;以大司農曹嵩為太尉。
8 十二月,屠各胡反。
9 是歲,賣關內侯,直五百萬錢。
10 前大秋長陳寔卒,海內赴吊者三萬餘人。寔在鄉閭,平心率物,其有爭論,輒求判正,曉譬曲直,退無怨者,至乃歎曰:「寧為刑罰所加,不為陳君所短!」楊賜、陳耽,每拜公卿,群僚畢賀,輒歎寔大位未登,愧於先之。
校改記
编辑- ↑ 庚〔午〕(子) 據袁《紀》改。案:此月癸亥朔,無庚子,但有庚午。
- ↑ 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 章校「甲十一行本『以』下有『致』字;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同,據補。
- ↑ 庚子 三月丙午朔,無庚子日。
- ↑ 共討潁川〔黃巾〕 據《後漢書.靈帝紀》補。
- ↑ 〔易〕破之道也 章校「甲十一行本『破』上有『易』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後漢書.朱儁列傳》同,據補。
- ↑ 既至〔廷尉〕 章校「甲十一行本『至』下有『廷尉』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後漢書.王允列傳》同,據補。
- ↑ 左髭〔丈〕(文)八 據《魏志.張燕列傳》裴注引張璠《漢紀》改。
- ↑ 庚寅 十月丙寅朔,無庚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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