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張別駕序
張侯自尚書秋官郎出判蘇州,會其屬縣崑山之令闕,來署其事。未逾月,新令且至,吾黨之士為會於玉山之陽,邀侯為一日之歡,蓋莫不戚然於侯之去者。
噫!人之相與,有歷歲月之久,未必其相愛也。豈徒不能相愛,有厭其歲月之久,而去之唯恐其不亟也。若侯之不鄙夷吾人,與吾人之所以愛侯者,可謂有情矣。吏之來,皆四海九州之人,無親知之素,一旦以天子之命,卒然而相臨如是者,豈法度威力之所能為哉?夫亦恃其有情以相愛而已。今或自謂其能制百里之死生,法度威力之可以為,視其人漠然,而獨行其恣睢之意,則今世之俗吏類如此也。侯為人慈愛愷悌,可以望而知其情,故不逾月而縣之士民無不愛且慕焉。
嗟夫!吾縣之人,力耕以供賦貢,曲事天子之命吏,蓋亦無所不至。雖駢死敲撲之下,未嘗敢有疾怨之心,獨於是非之實,亦有不能昧者,或時僅見於里巷之歌謠。蓋孔子之刪《詩》三百篇,美一而刺九焉,所以導民之情,宣之使言。若《十月之交》、《雨無正》,雖幽、厲之虐,不能絕也。今大吏或相與比於上,不曰吏之無良,然且詬詈吾人,以為風俗之薄惡。夫二百年仁孝忠厚之俗,奚至於今而獨惡耶?
方侯之視事,即有倭寇之警。賊自濱海深入百里,絡繹城下,侯以安靜鎮之。雖在倥傯之際,不肯因循舊弊,以擾於民。自前年賊至,而縣常先時塞門,又嚴縋城之禁。小民斗米束菜,悉為吏卒所苛取。近郊之人,扶老攜幼,望門而呼,城上莫有應者,獨坐視其宛轉於鋒刃之下,且日鉤取疑似之人,以為賊諜而屠刳之。蓋冤苦無訴之民,有不獨死於賊手者矣。如前之為,今歲皆無之,則賢人君子之所至,豈必其歲月之久。如時雨之沾溉於物,豈有涯哉。夫然後知侯之所以非今之俗吏,而期月之間,吾人愛慕之深如此,則夫知吾縣風俗之不薄者,亦莫如侯。余故樂為道之云。
侯名牧,辛丑進士,山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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