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楊綰司徒詔

贈楊綰司徒詔
作者:李豫 
(唐代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7

王者之於大臣也,存則寄其腹心,均於支體,參於軍國之重,敘以陰陽之和;亡則誄其事功,加之命數,告於宗廟之祭,襚以紱冕之章,則九原可歸,百辟知勸。故朝議大夫守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崇文館大學士修國史上柱國賜紫金魚袋楊綰,性含元和,身齊律度,道光雅俗,器重宗彝。寬柔敬恭,協於九德;文行忠信,宏於四教。內無耳目之役,以孝悌傳於家;外無車服之容,以真實形於代。西掖專宥密之地,南宮領選舉之源。以儒術首於國庠,以禮度掌於郊廟,簡廉其質,奉職同休。頃以任非其才,毒流於政,爰登清靜之輔,庶諧至理之期。道化既穆於朝班,儉德已行於海內。雖賢人之業,著於可久,而夫子之命,末如之何?方有憑依,遽此淪謝,屏予之歎,震悼良深。所懷莫從,長想何及?況曆官有素絲之節,庀家無尺帛之餘,故飾以華袞,增其法賻,備膺典策,載賁朝經。可贈司徒。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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