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金融司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信息(2012年第3期)的通知

财政部金融司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信息的通知
财金便函〔2012〕315号
2012年10月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便于有关单位掌握主要国别贷款的最新要求,我们整理汇总了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工作信息。请结合你地区实际情况,做好贷款管理工作。

  附件: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信息

财政部金融司

2012年10月9日


  附件:

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信息
2012年第3期
(总第25期)


财政部金融司
2012年10月

  主要内容

  【领导活动】

  ·李勇副部长签署中以财政合作第三号议定书修正案

  【对外工作】

  ·我司领导会见日本财务省官员

  ·对外提交科威特贷款项目

  ·中德财政合作年会在德国举行

  ·中以财政合作年会在以色列举行

  【外债管理】

  ·我司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开展项目检查

  ·日方公布部分日元贷款项目后评价结果

  ·科威特贷款贵州师范学院项目贷款协议生效

  ·撤销日元贷款贵阳市水环境治理项目

  【贷款信息】

  ·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工作流程

  【领导活动】

  ※ 李勇副部长签署中以财政合作第三号议定书修正案

  2012年8月21日,李勇副部长与以色列财政部领导换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以色列国财政部第三号财政合作议定书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以政府将按照第三号财政合作议定书中确定的条件,再向中方提供4亿美元优惠贷款,支持中国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等领域的项目。

  【对外工作】

  ※我司领导会见日本财务省官员

  2012年7月20日,程智军副司长在京会见了日本财务省大臣官房参事官赤松秀一。双方就如何开展日本不附带条件贷款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对外提交科威特贷款项目

  2012年7月中旬,我部正式向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提交了广西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实训基地项目贷款申请。该项目拟利用科威特政府贷款3500万美元,用于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实训基地土建及购置实训设备。

  ※中德财政合作年会在德国举行

  2012年9月7日,我司代表团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德国举行了中德财政合作年会。双方回顾了财政合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合作成果,并就进一步推动促进贷款合作、加强智力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中以财政合作年会在以色列举行

  2012年9月9日,我司代表团与以色列财政部高级副总会计师罗森伯格等在以色列举行了中以财政合作年会。会上,双方充分肯定了财政合作成果。中方通报了第三号财政合作议定书项下有关项目以及西北5省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建议双方今后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以方同意中方建议,并表示以色列政府高度重视对华财政合作,将继续采取措施,在财政合作框架内积极支持以有关公司与中方在各个领域开展有效合作。

  【外债管理】

  ※我司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开展项目检查

  为了落实《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监督检查,我司联合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于2012年9月13日至14日赴内蒙古实地检查了部分中德财政合作在建项目,并与内蒙古财政厅、发改委、有关市财政局及项目单位进行了会谈,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实施进展。

  ※日方公布部分日元贷款项目后评价结果

  根据此前对34个国家的93个官方发展援助项目实施的后评价(日元贷款52个、技术合作9个、无偿援助32个),日本国际协力机构近期公布了后评价结果。其中日元贷款项目评价情况为:A级30个(中国14个)、B级18个(中国3个)、C级4个(详见附表)。从日方评价结果看,中方日元贷款项目总体情况良好,与历年评价结果相同,反映出中方良好的项目执行能力。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得到了B级评价,主要因项目效率、持续性的分数较低,反映出个别项目在项目立项、成本概算和运营管理等方面仍需改进。

  此次项目后评价工作由第三方负责实施,结果较为客观、公正,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每个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各有关单位应加以借鉴,以更好地实现“引资与引智并举”的效果,提升单个项目乃至整体贷款管理水平。此外,日方计划于2012日本财政年度(截至2013年3月31日),对沈阳环境治理等25个日元贷款项目进行后评价,请有关单位提前作好准备。

  ※科威特贷款贵州师范学院项目贷款协议生效

  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近期宣布,贵州师范学院项目贷款协议于2012年8月28日生效,可以开始办理提款手续。根据贷款协议,科方将向贵州师范学院的图书信息大楼、体育馆建设和教学设备采购等提供740万科威特第纳尔(约合2667万美元)贷款,年利率1.5%,管理费0.5%,还款期24年(含4年宽限期)。

  ※撤销日元贷款贵阳市水环境治理项目

  日元贷款贵阳市水环境治理项目贷款协议于2005年3月30日签署,协议金额121.40亿日元,利率0.75%,还款期40年(含10年宽限期),资金用于贵阳市部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子项目建设。该项目在建设期间因出现违规采购等问题而停滞,部分子项目改用内资建设。当项目再次启动后,因招标工作迟缓,项目进展严重滞后。鉴于该项目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经地方有关部门申请,我部对外办理了退还已使用贷款资金、修改政府换文及撤销项目贷款协议等手续。

  贵阳市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撤销,导致大量优惠贷款资金无法使用,并对日元贷款合作带来不利影响。为此,我部已发文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外国政府贷款全过程管理工作。

  【贷款信息】

  ※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工作流程

  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5年11月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融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121号),对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以下简称美贷)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随着合作的不断推进,各有关方面对美贷相关工作程序逐渐熟悉,但少数单位仍存在一些理解上的偏差。为顺利推进有关工作,现将美贷主要工作环节及流程归纳如下:

  (1)项目单位办理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2)可研报告批复后,省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按照我部外国政府贷款有关规定选定转贷银行和采购公司,项目单位在转贷银行和采购公司协助下分别与有关外方贷款银行及供货商就融资方案及供货情况等进行初步沟通。

  (3)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书面征求财政部意见后,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4)转贷银行向财政部提交项目申请,申请报告应附:一是项目可研报告批复;二是资金申请报告批复;三是地方财政部门或其他机构为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的有关文件;四是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确定的采购公司备案函;五是项目单位向转贷银行出具的转贷委托函。

  (5)财政部收到转贷银行申请后对外提交项目,在收到美国进出口银行书面确认后,批复转贷银行申请,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省级财政部门及采购公司。

  (6)收到财政部批复后,项目单位和采购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采购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已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的采购方案选择美国供货商。采购公司对外草签商务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7)转贷银行会同项目单位对外方贷款银行提出的融资报价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外方贷款银行及融资方案。

  (8)转贷银行在通过外方贷款银行得到美国进出口银行为项目提供担保的初步承诺(Letter of Interest)后,对财政部提出向美国进出口银行出具主权担保的申请,申请报告应附:一是初步承诺复印件;二是外方各贷款银行的报价,最终选择的结果及理由;三是与外方贷款银行达成的融资方案。

  (9)财政部向美国进出口银行出具担保通知(Notice of Guarantee)。

  (10)美国进出口银行收到担保通知后,按其政策及程序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担保,及最终贷款/担保金额。

  (11)美国进出口银行批准对项目提供贷款或担保后,转贷银行分别与项目单位和外方贷款银行签署转贷协议和贷款协议,并向财政部申请出具主权担保函(附转贷协议副本)。

  (12)财政部收到转贷银行申请及美国进出口银行出具的项目贷款/担保函后,向美国进出口银行出具主权担保函,贷款协议正式生效。

  (13)项目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项目利用主权担保融资的贷款证明。

  附表

  日元贷款项目后评价结果(2010年度)

序号 协议号 名称 签约年 综合

评价

单项指标
相关性 效果 效率 持续性
1 C01-P155 陕西人才培养 2002 A 3 3 2 3
2 C01-P161 甘肃公路 2002 A 3 3 3 3
3 CXX-P103 山东莱州湾地区供水 1998 A 3 3 2 3
4 CXXI-P116 苏州水环境综合治理 2000 A 3 3 2 3
5 CXXI-P117 浙江省污水治理 2000 A 3 3 2 3
6 CXXI-P119 昆明市掌鸠河引水供水 2000 A 3 3 2 3
7 CXXI-P120 成都市自来水六厂 2000 A 3 3 2 3
8 CXXI-P126 山东黄河三角州农业综合开发 2000 A 3 3 3 3
9 CXXII-P128 北京城市铁路 2000 A 3 3 2 3
10 CXXII-P129 陕西西安咸阳机场 2000 A 3 3 2 3
11 CXXII-P130 天津市污水处理 2001 A 3 3 2 3
12 CXXII-P131 大连水环境综合治理 2001 A 3 3 2 3
13 CXXII-P145 甘肃小水电 2001 A 3 3 2 3
14 CXXII-P146 辽宁广播电视基础设施 2001 A 3 3 2 3
15 C01-P160 湖南人才培养 2002 B 3 3 1 3
16 CXVⅢ-P89 甘肃兰州环境综合治理 1996 B 3 3 1 3
17 CXXII-P144 湖北小水电 2001 B 3 3 2 2

  注:1、综合评价:A(非常成功)、B(成功)、C(部分成功)和D(不成功);2、单项指标4项:相关性(与国家发展政策相关性)、效果(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效率(项目工期和成本)和持续性(中长期发挥效果);3、评分标准:3(高)、2(中)、1(低)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