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大臣奉上諭寄浙江巡撫楊頀飭知寧波舟山一帶文武員弁曉諭英咭唎貢使船如在浙洋停泊即令駛往粵東等候
奉上諭寄 大清軍機大臣 嘉慶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1816年9月13日 |
軍機大臣字寄浙江巡撫楊頀,嘉慶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奉上諭:
此次𠸄咭唎咭唎國遣使進貢,其原來船隻在天津海口停泊,於貢使等登岸後,隨即私自開行。前據陳預奏報,閏六月二十三日,該夷船在登州外洋寄椗,於二十五日放洋南去,此時如果駛過浙洋,即毋庸過問。倘該夷船駛過浙省寧波舟山一帶,欲在彼停泊聽候貢使消息,著楊頀預先飭知該海口文武員弁,一經探有該夷船停泊,即明白曉諭在船夷官,以該貢使等此次回國,業經奉旨由通州下船,經過山東、江蘇、安徽、江西,至廣東澳門放洋,不由浙江行走,該夷船在浙守候無益,飭令迅速駛往粵東,以便該貢使等乘坐歸國。或該貢船缺少淡水、食物,該撫仍照向來接待貢使之例應付無缺可也。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