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別探得南字

送別探得南字
作者:陳襄 


謫宦情牢落,窮通理更諳。
讀書間不廢,事道古何慚。
昔喜鄰州守,嘗陪後乘驂。
西湖遊未厭,北海飲方酣。
躡屐登雲嶠,捫蘿訪竹庵。
鷺濤千頃雪,鷲嶺萬堆藍。
姤遇時難一,睽離歲忽三。
陪京方接軫,歸省會同參。
士子文宗愈,朝廷禮問聃。
好留君左右,俄領郡東南。
歲旱錢仍貴,民饑命不堪。
下車寬賦役,露冕訓田蠶。
畫舸乘春彆,新書卜日覃。
牙旗風發發,瑞節虎眈眈。
龍鳳吳王國,煙霞古佛龕。
荷香輕泛浦,桂子靜飄嵐。
草澤行吟苦,蘭陔奉養苦。
子文無慍色,夷甫足清談。
物外冥天籟,樽前據石楠。
惟應憐舊尹,漁釣負江潭。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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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宋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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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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