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宋知縣序
作者:歸有光 
1545年
本作品收錄於《震川先生集/卷九

宣宗章皇帝時,蘇州守臣以吳中賦重,抗疏為民請命。一時雖未及大有恢張,以沛曠蕩之恩,而詔書裁減,德意甚美。時又專委重臣,經地物貢,其法至為纖悉。此非樂為是繁碎,亦因土之宜,順民之性,不得不然也。歲久弊滋,吏胥緣以為奸,議者不深惟立法之意,務為一切,以求簡便,名曰未嘗紛更,而實大變祖宗之舊。眾從而和之,以為真得變通之宜,而三吳之民陰受其禍已數年矣。稅籍日以亂,鉤校日以密,催科日以急,而逋負日以積,故為吏吳中者,督賦為尤難。

宋侯之為昆山也,寬不廢法,威不病民,承弊壞之餘,稅辦而民以和。而侯尤深言舊制之宜,復為書白於大府,大府未能行也。於是侯以徵書北上,當為天子近臣,得條上天下事,此可後乎?蓋國家仰給東南,以區區一隅,供天下財賦之半,至於今而力竭氣盡,已不勝其弊。又重之以紛更,譬如人衰老而服烏喙,其亦難以久矣。夫法之沿也,不可易變;法之變而不善也,不可不復。或謂紛更已定,懼再更之難,豈不大悖哉?

昆山之東鄙,土瘠而民尤貧,均稅以來,困蹶益甚,歲復薦饑。侯加意撫恤,向之逃亡者,鵠形鳥麵,爭出供役,而於侯之將行,莫不悲哀如失父母。「哿矣富人,哀此煢獨。」侯之德政,於是尤著。其父老以予之寓東鄙也,乞文以送之。惜予之不文,無以道父老之意,獨述其所聞見,以讚侯之行云。侯,南陽人。時嘉靖二十四年八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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