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飭軍警遵守紀律文

通飭軍警遵守紀律文
臨時大總統袁世凱
1913年5月7日

臨時大總統令:

軍人以保衛疆土,維持和平爲天職,萬不可聽信訛言,輕爲附和,致召擾攘之禍。近日中外報章載,有人在上海運動第二次革命,諄勸商家助捐籌餉,幷運動滬寧鐵路,預備載兵赴寧。各節未必實有其事,業經本大總統通令各省都督民政長轉飭所屬,查究在案。茲又據尹督昌衡來電稱,國基未固,險象環生,實由於肖小縱橫,軍令不肅,有以致之。今雖不能以軍法治國,亟應以軍法治軍,請特下軍令等語。

本大總統深惟民出財以養兵,兵出力以衛民,此古今之通義。矧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各軍警爲民服務,卽爲國効忠,尤宜深明大義,有勇知方,前淸末造,人民苦專制久矣。武漢首義,各地響應,大功於以告成。雖賴軍警之協力同心,而人民之隱受其害者亦所在皆有,痛深創巨,寧不疚心。

本大總統方欲蕩滌瑕穢與天下更始,故將戰時責任一律解除。各軍警須知,共和底定五族一家,正宜休戚相關,共謀幸福。若再猜疑,互啓禍亂相尋,致令國本動搖,生民塗炭,匪惟國法所不赦,抑亦人道所不容。

現旣風聞,有人潛謀內亂,難保無煽惑勾串情事在,各軍警忠勇性成,當不至爲其所惑,設有無識之徒盲從其間,猝發難端,恐內訌未靖,外患紛乘,必且國種淪胥,萬劫不復,卽幸而人心厭亂,戡定非難,彼時首亂之魁,尚可席捲重貲逋逃海外。惟有軍警從惡之羞,無從湔濯,孰順孰逆,何去何從,各具天良,亟宜自擇。

本大總統久綰軍符,與士卒同甘苦共患難之心初終如一,爲此掬忱相告,令行各該管將領官弁詳晰開諭,嚴加防範,遇有藉端煽亂之人,應卽按照軍法盡法懲治,一面仍隨時剴切勸諭,以養其遵守紀律,服從命令之資格,庶無負本大總統敬愛軍警之本意。

此令。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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